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治超成果,建议健全治超工作长效机制,着力加大我局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力度,从根本上解决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结合我局实际和职能分工,特制定本方安。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深化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实现载货车辆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超限超载行为;渣土运输车辆无“马来槽车”反弹现象;全县重点渣土公司无违规装载情况;确保完成年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任务。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职能监管。一是强化施工场地监管。结合我局职能对渣土施工场地进行登记监管,建立工作台账;二是强化渣土公司监管。对取得渣土清运资格的渣土公司进行行业监管,要求运输车辆统一标识,严格按照审批路线进行行驶,所有车辆必需到渣土监管股室备案;三是强化行政手段监管。行政审批职能,强化我局行政审批职能。特别是要加大对特种车辆经过城市道路、桥梁的行政审批;四是强化部门联动监管。为使超限超载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将联合住建、交通、经信、国土、安监、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监管不留死角。
(二)突出路面执法。一是配强执法队伍。全局五个执法中队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部纳入局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二是突出日常监管。坚持常态化的城市道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依法打击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市场公平、规范、有序。每月至少开展1次设卡执法,2次集中巡查执法,建立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日常巡查“三查”机制。三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建筑施工工地和城市渣土运输单位的诚信考核,建立城信台账,对不守诚信的土地和渣土运输单位该挂牌的挂牌,该整改的整改,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三)提升执法能力。一是加强执法宣传。适时深入工地、渣土公司、货运源头企业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宣传。每年对渣土公司主要负责人开展不少于1次的业务培训,提升公司合法合规运输意识,转变公司经营理念,从根本上突破超限超载治理瓶颈;二是加强队伍培训。对一线执法队伍建立定期的培训制度,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素质。端正执法理念,严防执人情法、关系法、感情法;三是加强处罚落实。对违法违规货运源头、运输公司严格按照“科学检测、强力卸载、顶格处罚”的要求从严从重处罚,严格执行《超限超载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和“一超五究”制度。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局2016年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欧阳雨任组长,分管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副局长田宏国任常务副组长,陈敏、曾群、王勇明、石如进、向慎敏任副组长,袁明灯、谭忠汉、彭杰、罗振国、全生兵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5个一线执法中队。
1、城北执法中队
队长:
副队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城北辖区内的建筑工地巡查、宣传和渣土、砂石超限超载运输的执法查处;按时报送执法信息、及影像图片资料;建立中队执法台账。
2、**执法中队
队长:
副队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城北辖区内的建筑工地巡查、宣传和渣土、砂石超限超载运输的执法查处;按时报送执法信息、及影像图片资料;建立中队执法台账。联系保康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3、城南执法中队
队长:
副队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城北辖区内的建筑工地巡查、宣传和渣土、砂石超限超载运输的执法查处;按时报送执法信息、及影像图片资料;建立中队执法台账。联系永净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4、河西执法中队
队长:
副队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城北辖区内的建筑工地巡查、宣传和渣土、砂石超限超载运输的执法查处;按时报送执法信息、及影像图片资料;建立中队执法台账。联系金图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5、城中执法中队
队长:
副队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城北辖区内的建筑工地巡查、宣传和渣土、砂石超限超载运输的执法查处;按时报送执法信息、及影像图片资料;建立中队执法台账。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治超宣传。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公布举报和监督电话;充分利用卡点、渣土公司培训、建筑工地等环节进行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通告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二)统一治超标准。一是主动与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衔接,理顺治超工作程序、思路,严格按照县治超办的统一标准从严从实抓好我局职能范围内的治超工作。二是严格纪律标准。根据县治超办要求的“七个一律”和治超工作的“五个不准”、“十条禁令”严格规范我局治超工作队员,杜绝因治超行为不规范引发矛盾纠纷。
(三)严肃治超纪律。对经督查发现,因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严重失职渎职而造成的超限超载现象,将直接追究中队长责任。各中队在整治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依规、依程序执法,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固定,坚决杜绝因工作方法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落实治超责任。各一线执法中队是我局治超工作的排头兵,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对自己辖区内发现超限超载行为不报告、不制止、不扣押、不处罚的中队,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在工作中接到投诉,经查实发现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严重失职渎职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分管领导将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