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五一劳动节实施方案供大家参阅!
春季历来是我市的大风季节,也是火灾事故的高发季节。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春季大风天和“五一”期间的消防安全,根据公安部和自治区公安厅春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春防工作领导小组
春防工作由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xxxxx政办发〔xxxxx〕43号文)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市公安局消防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设立春防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春防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检查时间
xxxx年4月20日至5月15日。
三、检查对象
(一)各大商场、市场、宾馆、饭店;
(二)各类歌厅、舞厅、卡拉ok厅、影剧院、电子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
(三)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
(四)高层建筑、地下建筑;
(五)生产、存储、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场所;
(六)“五一”期间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
四、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防火安全责任制逐级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完好情况;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用火用电管理情况;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二)公共娱乐场所是否存在超员现象;公共娱乐场所或集贸市场等营业性场所内是否存在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情况。
(三)各单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和大风天违禁用火现象。
五、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春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春季历来是火灾事故的高发季节。近年来自治区发生的“3.19”大河沿棉麻站特大火灾和“4.29”乌鲁木齐新疆商储公司特大火灾,均发生在春季大风天,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教训惨痛。目前,我市大部分地区气温偏高、降水偏少、风大物燥,致使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火灾事故频发。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对此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我市春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单位要利用一周左右时间,迅速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进行一次彻底的自查自纠。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对本辖区、本行业所属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春季大风天和“五一”期间的消防安全。
(二)严格执法,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在此次检查中,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改正的,要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冒险经营的,必须依法责令其停业整改或停止举办。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改计划、措施、责任和期限。各区在检查中要严格执法,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一追到底,抓好整改,对有令不行、执法不严、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坚决杜绝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力度不大,执法不到位,软弱涣散等不良现象。
(三)严禁违章用火,确保大风天和“五一”期间的消防安全。
针对去年我市多起由烧荒等违章露天使用明火造成的火灾事故,要特别加强对各单位在大风天露天使用明火的管理。各单位因工作需要确需露天使用明火的,必须建立动火审批程序,明确各级人员的审批权限和责任,动火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负责现场监管。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各区要结合我市春季大风天的火灾特点,广泛开展以学习防灭火常识、疏散逃生技能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吸引广大群众自觉地投入到春防工作中来。要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不露天使用明火,坚决杜绝因春耕烧荒、祭奠、野炊、燃放鞭炮等引发的火灾事故。在“五一”旅游黄金周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在旅游风景区设立醒目的禁烟禁火标志,加大对旅游点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
(五)加强执勤备战,切实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
武警xxxxx消防支队、油田公司消防支队在春季大风天及“五一”期间要加强值班,做好灭火救援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严格执勤备战制度,确保一线执勤备战力量、后勤保障物资充足、车辆装备器材完好,切实做到闻警即出,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每周三上午,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一周工作情况报市春防办公室。遇有重大事故或疑难问题,要及时上报。
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分别于xxxx年5月7日12时、5月16日前,将“五一”期间及春季大风天防火情况的工作总结报市春防办公室(市公安局消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