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和城乡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空气质量和城乡容貌环境,提升县城品位,着力解决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利用春节前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县大力开展以“治脏、治乱、治差”为主题的大气污染防治和城乡容貌环境整治攻坚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城乡容貌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使城乡容貌环境得到彻底改善,实现我县城乡容貌规范有序,城市景观显著提升,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形成整洁、亮丽、优美的县城景观环境。
(一)环境卫生治“脏”。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解决道路和施工扬尘、积存垃圾、卫生死角、沿街污渍、污水四溢、裸土见天、白色污染等问题。
(二)容貌秩序治“乱”。全力整治县城容貌秩序,重点解决摊点乱摆、乱贴乱画、店外乱占、牌匾乱设、车辆乱停等问题。
(三)城乡建筑治“违”。大力整治城乡范围内违法建筑,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未批先建、超期临建、乱搭乱建的违法违章建筑。
(四)园林绿化增“景”。巩固省级园林县城成果,加大园林绿化管护,上档次、出特色、出品位,进一步提升县城绿化质量和水平。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环境卫生治“脏”。
1、开展全县义务劳动。建立“县领导包区域、党政机关包路段”的管理机制,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覆盖县城范围内的义务劳动,实现环境卫生长效管理。重点做好县城内主次干道路两侧及重要节点部位的综合治理,保持路面和出入口整洁,及时清理积雪、杂物、抛撒物等,清除路肩及绿化带内杂草、垃圾,对道路两侧视线范围内的积存垃圾、杂物进行清理,消除卫生死角,实现整洁美观。
牵头单位: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责任区划分附后)
2、强化清扫保洁管理。严格执行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做到主次干道保洁全覆盖,实行垃圾落地限时制,重点地段和重点部位实行16小时保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以上,做到“六净五无”(路面净、便道净、道牙净、收水口净、树根净、墙根净,无瓜果皮核、无杂草树叶、无垃圾污物、无纸屑、无人畜粪便)。禁止垃圾、落叶焚烧。
牵头单位:住建局
3、强化环卫设施管理。加大环卫设施、设备投入力度,加强对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和垃圾运输车辆管理,按要求设置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并及时保洁维修,确保环卫设施正常发挥作用;做好公厕保洁,按时对外开放,保持干净整洁、设施完好。
牵头单位:住建局
4、强化垃圾收运管理。
(1)严查乱倒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行为,提高收集转运效率,做到日产日清;规范沿街门店装修行为。
牵头单位:住建局
(2)抓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卫工作,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立专人日常保洁和垃圾转运制度。
牵头单位:桑园镇
(3)医院等卫生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垃圾定期做好消毒防疫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牵头单位:卫计局
(4)进一步加强县城建成区内各居住小区环境卫生管理,打造“优美、健康、洁净”的宜居环境。
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各物业公司
5、强化河道水系治理。加强**河、**河、**渠等县城水系及两岸护坡管理,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面漂浮物、积存垃圾、乱搭乱盖、乱排污水等行为进行整治和纠正,保证水面洁净、水体清澈。
牵头单位:水务局;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
6、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
(1)按照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逢重污染天气时,对县城实行交通管控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主城区实行非营运车辆单双号限行(每天限行时段为7:00—20:00。单日限双号,双日限单号,号牌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牵头单位:公安局
(2)加大对全县涉气、涉尘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工作,减少不低于15%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牵头单位:环保局;责任单位:开发区
(3)对建成区内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进行严格管控,全面落实《**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渣土车全部密封遮盖运输,避免带泥上路,早8:00至晚20:00时间段内禁上路行驶;商砼企业、料场、废品收购点、煤场严格落实抑尘措施。
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环保局、水务局、公安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4)各乡镇政府要加强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和政府驻地及辖区村庄容貌环境治理工作,辖区内严禁焚烧秸秆、垃圾、杂草和落叶,辖区内的砂石料厂要全部落实抑尘措施,城乡容貌得到提升,大气质量得到好转。
牵头单位:各乡镇
(二)容貌秩序治“乱”。
1、整治牌匾广告。
(1)对县城迎宾大道、主次干道、繁华商业街的门店招牌进行逐步规范。清理私拉乱扯的软体条幅、布幅、飘旗、伞棚、充气拱门等,取缔落地店牌。加强对流动广告宣传的管理。加大对各街道公用设施、沿街门店、墙面乱贴乱画小广告的巡查治理力度,全面清理各类小广告。
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2)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捣毁印刷制售窝点,从源头上严厉打击。
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2、加强市场管理。加大巡查频次,取缔违规零散摊群,重点治理**道北立交桥集贸市场、**路步行街、建行附近、外贸路口、县医院门前等区域的占道经营问题,疏堵结合,引导到正规的市场内经营,彻底改善“脏、乱、差”现象,避免短期效应和反弹。
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3、规范门店管理。严厉查处店外经营、依门经营、乱拉乱挂、乱摆乱放以及破坏树木、绿化带等违法行为,重点加强洗车装饰、修车补鞋、修配钥匙等商贩的管理工作,制定疏导方案;露天烧烤炉具全部改为清洁能源;全面取缔门店及小商小贩高音喇叭。
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完善市政设施。
(1)严格执行国家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照明的养护维修技术规范和规程,对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和出入口市政设施进行全面维修,清除道路坑槽和更换破裂、松动便道砖。
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交通局
(2)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对路灯、水篦、井盖全面检查,发现丢失、破损的及时补换,确保设施完好,消除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天然气公司、供热公司、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3)对三座立交桥两侧桥体、城区路灯杆进行彻底清洗粉刷。
牵头单位:交通局、住建局
(4)对交通信号灯及控制箱进行维修更换。
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5)严厉查处私自挖掘城市道路、破坏市政基础设施等行为。
牵头单位:住建局
5、规范交通秩序。
(1)科学规划公共停车场,在大型公建、商场、饭店、宾馆、市场等门前施划停车泊位,确保停放整齐,通行顺畅;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大型商场、影剧院、商业街、繁华路段沿街门店前施划停车线。
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交通局、住建局
(2)对城区主次干道的道路指示牌、公交站亭、站牌、路口电子眼、交通指示灯等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检修、更新、清洗、粉刷,科学测算,合理设置。
牵头单位:民政局、交通局、公安局、住建局
(3)严查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违章行为。
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住建局
(4)严查遗撒飘散载运物等违法违章行为。
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公安局
(5)严查不按交通规则行驶、酒驾和大货车超载等违法违章行为;对城区营运电三轮车进行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交通局
(6)加强车站、学校、商场、医院、广场、公园等重点部位附近的交通疏导,严管严治,确保畅通。
牵头单位:公安局
(7)加强出租车管理,做到规范行驶、停放有序、打表计费。
牵头单位:交通局
(三)城区建筑治“违”。
在县城规划区内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建成区内未批先建、超规违建、超期临建、乱搭乱建等各类违法建筑建立台帐,分别列出查处意见。建立健全查处联动责任机制,在巡查、审批、监管、打击等方面实现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统一行动、依法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制止违法建设工作的意见》(**办字[2020]218号)文件精神,县国土局是管理国土资源、制止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违法建设的主要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是制止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又擅自增加建设规模、调整户型面积等不按图纸施工以及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开工建设等违法建设行为的主要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国土局、住建局;责任单位:桑园镇、曹洼乡、开发区
(四)园林绿化增“景”。
按照我县今冬明春植树造林工作安排,集中对行道树、花池苗木补栽,去除死树残苗,保证补栽质量和成活率;对道路交叉口、公园、广场、社区、临时空闲地的裸露地块,能绿化的进行绿化,不能绿化的进行硬化,巩固绿化成果,增加城区绿量。打捞公园水面漂浮物,做到水面无漂浮垃圾,营造水清、健康、生态的优美景观。对公园、广场内体育健身器材进行全面维修。
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农业局、教体局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1日至10日。召开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和城乡容貌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各相关单位针对所承担的具体整治任务,充分做好摸底调查,掌握重点问题,研究工作措施,制定具体方案。
(二)整治提高阶段:12月11日至2016年1月20日。各有关单位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解决突出问题,消除薄弱环节,完善长效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月21日至30日。在各单位组织自查验收的基础上,由县政府督查室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全县通报。
四、措施和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以全面改善大气质量、城乡容貌环境为目的,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要充分利用城区大屏幕、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二)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县政府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的领导小组,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和城乡容貌环境整治攻坚行动指挥部。各乡镇也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乡镇驻地及辖区村庄的大气污染防治和容貌环境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组织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操作性强的具体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要组织强有力的队伍,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超常规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好集中治理工作攻坚战。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围绕此次整治活动,建立县领导包区域、包分管、包重点工作制度,现场督促解决问题。县委政府两办督察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对没有行动或应付敷衍、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又要增强主动参与意识,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加强相互间的支持、配合和协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集中整治活动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