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运工作方案
**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根据《关于印发**年xx市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年全市春运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升服务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加强对春运的组织领导,重点做好安全监督,合理组织运力,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客流有序流动,努力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实现“安全、有序、和谐”目标,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2015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统一指挥协调全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春运办)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根据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落实春运工作措施,负责春运的日常工作和值班统计工作;掌握春运工作动态,做好春运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应急事项。
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辖区、本部门的春运工作。要及时谋划,周密组织,制订完善的春运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深入基层一线,现场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春运工作所需人力、物资和经费给予支持和安排。
三、职责分工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春运期间的运输组织、运力调配和运输企业安全监督工作;加强运输市场管理,查处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配合做好超载旅客分流驳运工作;做好春运期间全市公路畅通的保障工作,加强公路的养护、路政巡查,备足防冻防滑物资,对雪阻、水毁等原因造成阻塞和损坏的公路,及时做好清理、疏通和修复;及时报告公路通行信息和客运交通信息。
市公安局:负责加大对车站及周边场所巡查管控力度,协助做好铁路客票代售点的秩序维护;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防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广泛宣传春运政策和工作措施,及时报道和发布春运新闻和有关信息。
市人力保局:负责及时快速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治理整顿,发布劳动力用工信息,引导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做好节前节后就业专项服务工作。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加强价格监督,严格运价政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趁机乱涨价、乱收费。
市住建局:负责加强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减少对交通组织的影响。
市安监局:负责春运安全的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危险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备环节的监督。
市城管局:负责加强客运站周边的市容秩序管理;制定城区市政道路积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做好生活必需品等物资储备。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非法经营行为,维护好乘客的合法权益。
市商务局:负责保障春运期间客运车辆和重点运输车辆燃油供应。
市旅游局:负责加强春运期间旅游景区及旅行社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旅游包车的安全监管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指导各车站等场所在春运期间流行疾病防控及突发卫生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加强对中小学生安全出行知识及春运政策的教育宣传,指导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严禁私自组织包车;妥善做好学生寒假归家返校安排。
市农机管理站:负责加强对拖拉机等运输工具的管控,农机运输工具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载客运输。
市气象局:负责加强气象监测,春运期间及时向市春运办和各春运实施部门提供准确的气象预报。
市流动人口局:负责做好外来民工客流的排查工作,配合做好春运中涉及流动人口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织引导民工有序流动。
市总工会:负责开展关爱外来民工活动,组织平安返乡行动,协助铁路、交通运输单位做好农民工团体订票工作。
市人武部:配合做好灾害恶劣气候、突发事件车站等重要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做好重点场站、售票处等部位的供电保障。
镇海海事处**办事处:负责做好船舶、船员的监督检查,督促船舶处于良好技术状况;规范船舶通航秩序,打击船舶超载航行、非客船载客等违法行为,规范船舶航行秩序;维护水域通航环境,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做好水上交通信息报送。
市交警大队:负责对春运营运驾驶员的安全资质审核和安全教育;设立春运安全检查服务站;做好春运期间交通分流的组织实施,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道路、重点时段的交通疏导,整治车站周边交通秩序,确保市区各车站进出道路的畅通;会同相关部门和运输企业做好超载旅客驳运工作,及时报告超载客车查处情况。
市消防大队:负责做好对运输企业重点场站及售票点的消防管控。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年12月至2015年1月10日
组织各地开展春运客流调查摸底和预测分析,走访有关部门和重点交通窗口,召开春运形势分析座谈会,掌握各种运输方式运力安排情况,在慈外来务工人员的数量规模和放假返乡安排计划。协调春运相关执法单位,研究部署春运期间维护安全秩序等相关工作。
(二)动员部署:2015年1月11日至2月3日
市政府成立春运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春运组织网络。制订保障方案,优化公交线路,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组织参加省、宁波市春运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全市春运工作动员大会。加大新闻宣传和信息引导,维护铁路代售点现场秩序,确保安全、稳定、有序。
(三)节前春运:2015年2月4日至2月18日
各地各部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引导旅客有序分流,保持疏运衔接畅通,保障旅客运输安全高效。整治运输市场秩序,做好春运迎检、视察和慰问。坚持24小时值班统计,加强媒体舆论监督,协调解决旅客反映问题,有效应对恶劣天气、道路拥堵等应急突发事件。保持新闻宣传密集度,及时报道春运进展情况。
(四)节后春运:2015年2月19日至3月15日
各地各部门密切关注、各司其责,强化春运安全服务站检查防范力度,确保春节黄金周和节后返城运输安全稳定。春运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和表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春运工作关系到成千上万群众切身利益,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进一步增加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一线,要将春运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围绕春运总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辖区、本部门春运工作。切实加强客流监测分析,掌握动态信息,协调处置突发事件,建立协调联运机制,研判春运形势,解决春运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提高意识,全面落实安全职责,切实强化安全监管。安全工作是春运重中之重。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道路桥隧、渡口、车船、场站安全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查,保证运输设备以及消防、救生等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督促客运站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和安全告知制度;加强运营车辆动态监控,尤其要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的监管。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制度。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严禁“三无”船舶营运,严禁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切实保障客运安全。公安部门要狠抓春运期间治安管理。对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开展针对性的清理整治。强化交通疏导管控,认真做好反恐防暴各项准备,进一步强化对治安复杂地区的巡逻和控制,切实加大社会面秩序维护和掌控力度。物价部门要加强春运期间市场价格监控,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行为。供电、通信部门要保障重点客运场站的供电,保证通信传输畅通。卫生部门要做好重大流行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应对,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统筹安排,组织落实春运运力,切实做好旅客运输。据预测,今年春运道路运输客流量达670余万人次,旅客出行繁忙,春运压力巨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做好运输组织,提前做好运力统筹,适时增开加班线路,提高班次密度,最大程度满足旅客出行需要。要增强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性和互补性,更好地服务旅客出行。加强不同运输方式衔接服务,道路运输部门要根据客流增加情况,及时调配运力,必要时组织机动运力参与疏运;要增加公交班次,延长运行时间,开行学生、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地区春运接驳班线,及时集疏运旅客,特别是要安排好高铁车站和夜间的公交运力。水路运输部门要抓好上林湖渡口船舶性能、船工资质检验整改,确保渡运安全;同时要统筹兼顾,做好节日市场供应重点物资运输,保障社会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行。
(四)通力协作,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夯实春运保障措施。春运期间,不确定因素较多,需要各部门和单位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春运各类应急预案,强化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建立信息共享、措施联动、预案对接的沟通机制,统筹安排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和应急保障等措施,储备各类应急车辆、应急食品、应急药品、应急油料等物资,合力解决春运面临的突出问题。在发生冰雪灾害时,要及时清除道路积雪,尽量不封道、少封道,采取编组通行、带队缓行、分段限行等措施,减少车辆拥堵时间。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共同做好运输市场秩序与客运安全检查工作,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站外组客等违法行为。人力社保、流动人口、住建、工会等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协同开展欠薪清理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开展爱心帮助务工人员返乡返城行动。气象部门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防、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五)创新服务,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提高春运服务水平。有关部门、各运输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要及时发布春运有关的政策措施、运力调整和安排等重要信息,让广大旅客及时了解春运相关情况。要发挥媒体舆论监督引导作用,积极关注媒体报道反映的问题,努力加以改进。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做好解释,让人民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春运工作。要通过电视、广播、短信、微信等渠道,及时发布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各类实用信息,方便旅客合理安排出行。有关部门、各运输企业要公布服务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运输场站要做好便民服务,在客流高峰期间增派服务人员,引导旅客购票、乘车(船),解答旅客咨询,为有困难的旅客提供帮助,为驳运分流旅客提供必要的候车环境。市文明办要指导支持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通过制定服务方案,开展业务培训和提供必要的帮助,安排志愿者参与交通安全劝导、秩序维护、旅客咨询帮扶、便民利民、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活动。工会组织、各运输企业要继续开展“情满旅途”和“农民工平安返乡”活动,共同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