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干部走读问题治理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镇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密切干群联系,按照《关于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的实施意见》(长组通[2013]58号)、《关于严禁乡镇街道干部“走读”的通知》(浏组通[2015]3号)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正面教育引导与查处典型案件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格监督,严肃处理典型“走读”行为,切实解决在位不在岗、办事不见人、作风不深入、工作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使我镇干部“走有所畏、住有所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提高人民满意度。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走读”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分析研究“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贯彻执行《治理方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按要求及时向市委上报开展情况的工作做法。
(二)突出“走读”问题整治重点,健全“走读”问题整治机制
重点治理干部迟到、早退、离岗不报告、值班不住镇;公车违规使用;干劲不足,上班点卯、下班走人、带班不力,值班不严;不下网格联系群众,脱离群众等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实行考勤机制,工作日必须按时签到,签到出勤情况纳入每个季度的绩效考核,无任何特殊原因未签到的,在绩效考核中按一定分值扣分。
干部办事、请假、与会、出差等一律由各主管领导掌握情况并凭请假条报作风办备案,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由主管领导批准签字,两天以上(含两天)必须由党委书记签字批准,干部请假一律由党委书记签字批准,返岗后须到作风办履行销假手续。凡是违反请销假制度的干部职工,一律在每月的《**督查》中进行通报。
二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按照值班安排表严格执行机关值班制度。值班领导、值班组长、值班成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值班时做好值班记录,特殊时期24小时值守。并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证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值班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准请假。确需请假的,以请假条为准,经值班领导批准,但须找人替班。未履行请假程序的,一律视为旷工,按日工资进行扣除。严格落实值班、带班首问责任制。
三是严肃惩处问责制度。加大对领导干部“走读”行为惩处问责力度,发现有“走读”行为1次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发现有“走读”行为2次的,进行诫勉谈话并点名通报;发现有“走读”行为3次的,由纪委、组织部门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关人员的组织、纪律责任。班子内有班子成员出现3次以上“走读”行为的,追究“一把手”的领导责任。
四是严于加强学习制度。为切实加强干部思想教育,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集体学习,强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增强我镇干部职工安心基层、奉献基层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我镇干部职工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集体学习时不迟到、不早退,并认真讨论,积极发言,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结合自己思想实际,写出心得体会、调查报告或理论文章。
五是建立健全干部关怀制度。要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况,了解并解决干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7月上旬)。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走读”问题作为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安排、宣传发动。在机关公开栏内公开《治理方案》内容,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治理方案》精神和相关政策法规,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走读”等问题的危害性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2015年7月中旬-7月底)。严格按照《治理方案》中的要求,作风办将根据签到表和随机督查等方式,排查干部“走读”问题,如发现“走读”干部,将如实登记备案,并发出督查通报在机关公开栏内公布。
(三)整改落实(2015年8月上旬)。镇机关干部“走读”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并将加大力度组织开展整治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干部走读”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巩固成果(2015年8月中旬-9月底)。开展干部“走读”问题整治工作“回头看”,对行之有效的制度、做法和经验要继续推行,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健全作风建设的管理规定,逐步建立加强镇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走读”问题实质是干部作风问题,是“四风”问题的突出表现,反映出干部勤政敬业的操守不严,坚守基层的定力不强,推动发展的用心不够,严重背离中央、省、市、县改进作风的要求,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党风政风,必须严肃认真地进行治理,切实加以解决。“走读”问题整治工作须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二)加强日常监督。“走读”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随机抽查、明确暗访、个别谈话等形式,对贯彻执行《治理方案》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进行通报。各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制度规定,规范和约束“走读”行为,坚决避免“一阵风”、走过场。
(三)强化考核问责。结合干部考察、考核和开展社会评价工作,把干部“走读”问题纳入其中,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年终目标考核、干部提拔任用挂钩。对违反有关规定、群众反映强烈的“走读”干部,将依规给予组织处理,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