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2016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我镇村(社区)党组织(以下简称为村级党组织)至201**年下半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是决战决胜全面小康社会阶段的一次关键性换届,是我镇开展九大环境建设和扶贫攻坚工作中的一次重要换届。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一系列新要求和市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1**年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全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省委六届九次全会和全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为目标,遵循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选好配强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尤其要重视选拔党性强、能力强、服务意识强的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着力提升村级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服务功能,为推进**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奠定坚实组织基础。
二、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结构要求和候选人标准
(一)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结构要求
1.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正式党员3名以上,但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设立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名。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与邻近村(社区)联合成立党组织。
2.党员人数7至50名的,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委员3至5名。委员3名的,设书记1名、纪检委员1名、组织宣传委员1名;委员5名的,设书记、副书记各1名,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名。
3.党员人数51至100名的,或党员人数虽不足50名但其村办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的,可以设立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5至7名。委员7名的,设书记1名、副书记1至2名,其他委员可担任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青年委员或妇女委员等职务。
4.党员人数100名以上的,经市委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至2名。村级党委受镇党委领导。
5.村级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成员中,一般应有1名以上35岁以下党员、1名以上妇女党员。具备条件的村(社区),鼓励选拔优秀妇女党员和年轻党员担任村级党组织书记。
(二)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标准
1.拥护党的领导,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强。
2.关心公共事务,热心为村民服务,具备一定动员、组织能力。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办事公道,群众基础较好。
4.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能够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5.一般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够坚持驻村坐班)。
结合有关规定和我镇实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列为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1)受党纪处分并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2)选前3年内被判处过刑罚,或正在受到侦查、起诉、审判而被羁押的;(3)选前3年内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4)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在任期3年内,年度考核或民主评议有2次被评为不称职的;(5)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在选前审计中,发现存在贪占挪用、与民争利、优亲厚友等不良行为,构成违纪违法的;(**)服务意识公益意识差、多数时间忙于私活而不能保证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的;(7)身患疾病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8)其他不适合担任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镇下辖的村级党组织都要进行换届选举,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即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群众推荐、镇党委推荐的情况,由村党组织研究提出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批准,再举行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从201**年4月下旬开始,至**月底结束,分为动员准备、选举实施、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机制三个阶段。每个村级党组织的换届选举,从正式启动到选举结束,一般应在2个月左右完成。按先村级党组织、后村(居)委会的顺序,村级党组织换届后进行村(居)委会的换届。
(一)动员准备阶段(*月下旬至*月31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镇党委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镇党委要相应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要认真搞好换届选举前的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对重点难点、软弱涣散的村(社区)党组织进行整治,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主要任务、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组织领导等。
2.宣传动员,培训骨干。镇党委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民主法制教育,使党员、群众充分了解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基本程序和要求,提高他们的政治参与热情和能力,消除宗族、派别等不良影响。要加强舆论引导,注意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发布正面声音,营造良好换届氛围,凝聚换届工作正能量。要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对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举办专题培训班,对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干部,驻村工作指导组、督查组人员,驻村第一书记以及村(社区)干部进行培训,让他们熟练掌握有关政策法规,熟悉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
3.民主评议,离任审计。村级党组织要对本届任期内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提出今后的工作计划及措施。镇党委将组织对现任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离任审计,评议和审计结果要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选举实施阶段(**月1日至**月20日)
1.充分发扬民主,做好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采取“两推”(即党员群众推荐、镇党委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推荐提名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要向党员、群众讲清楚候选人标准和资格条件,讲清楚班子结构要求。注意物色并鼓励农村致富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以及乡村医生、乡村教师等各类乡贤中的优秀党员积极参选。积极推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鼓励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居)委会成员交叉任职。加强对候选人的资格审查,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
2.从严把握标准,做好候选人考察工作。村(社区)党组织要结合“两推”情况,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组织考察。镇党委要注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注意征求纪检、检察、审计、计生、信访、综治部门的意见,对反映人选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清楚,情况不实的要予以澄清;确有问题的,不能作为领导班子候选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于人选问题,一定要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3.严格按章办事,做好党员大会选举工作。要根据党内选举有关规定,确定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在党员大会上,正式选举开始前,提倡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说,全面介绍自己的成长经历、工作实绩、履职设想、竞职承诺,回答党员提出的问题。党员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主持。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等于或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镇党委批准。
(三)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机制阶段(**月21日至*0日)
新一届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选举产生后,镇党委将督促指导村级党组织新老班子及时做好交接,并认真做好以下各项工作:(1)抓好党小组划分及党小组长选举工作;(2)组织新任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培训;(3)健全党内相关制度;(4)领导村(居)民依法定程序,建立村(居)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5)推进村务协商会全覆盖;(**)认真抓好共青团、妇代会等村级配套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7)深入细致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8)落实离任村(社区)干部待遇。
四、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抓好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党的领导是关键。换届选举工作在镇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的指导工作由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镇党委将从切实履行党建责任的角度,把村级组织换届作为今年中心工作之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镇党委书记将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新一届村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二)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镇委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要通盘考虑、统筹安排,把村级党组织与村(居)委会换届工作作为一个整体来抓,相互衔接、一体推进。组织部门要统筹村级党组织选举和村(居)委会选举工作;民政部门要认真抓好村(居)委会选举的组织和指导工作;财政部门要落实选举工作经费;宣传和司法部门要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教育;信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好信访和“两委”干部举报的办理工作;审计、财政、农业部门要做好村财审计工作;综治办要牵头派出所、妇联等部门做好维护选举治安秩序,打击涉选违法犯罪,开展“平安和谐法治”基层选举创建等工作;团委要跟进指导村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三)下力气抓好重点难点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要把做好重点难点村(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一线指导。要深入调查摸底,建立重点难点村(社区)台账,逐个分析村情选情,一村一策,大力开展整顿转化,有针对性制定工作预案。对问题特别突出的,要组建工作组驻村指导,建立领导联系包村责任制,领导干部要联系包抓重点难点村(社区),组织部门负责人要深入基层,随时掌握选举进程和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和指导工作。
(四)坚决制止和查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禁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镇党委将对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两委”班子成员、参与竞职人员进行集体谈话,签订承诺书,公开承诺遵守换届选举纪律。统一组织候选人与党员群众见面,引导有关人员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竞职。对有下列贿选行为之一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一是使用金钱、有价证券或者实物拉选票的;二是贿赂选举工作人员的;三是许诺当选后给予投票人相关利益的;四是具有其他可能影响选举结果公正性的贿选行为的。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当选无效。要切实维护选举秩序,坚决查处破坏选举行为,对参与或指使他人打砸烧票箱、冲击破坏选举现场,或以暴力、威胁、欺骗、造谣、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妨碍选举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尤其要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利用宗教、宗族、黑恶势力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活动。要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换届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打击报复党员干部的行为,要坚决制止,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依法惩处。
各村级党组织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本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村级党组织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于201**年*月5日前向镇委组织办报送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