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结对帮扶精准扶贫开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结对帮扶、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发〔20**〕7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今年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在老乡,决不能让老区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掉队,要让老区人民同全国人民一起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这一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建设美丽德兴,加快绿色崛起,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以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以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为目标,通过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主导产业,提高贫困人口基本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为建设美丽德兴,加快绿色崛起,于20**年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二、目标任务
按照“单位帮村(居)、干部包户、社会参与、民政托底、结对帮扶、精准扶贫、决战三年、同步小康”的要求,从20**年起,市直单位与省定贫困村以及社区居委会结对,市、乡(镇、街道)、村(居)干部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户结对,确保每个村(居)有帮扶单位,每户贫困户有干部帮扶,实现帮扶城乡全覆盖。通过三年扶贫攻坚,到20**年,全面实现扶贫对象人口人均年收入达到4600元以上,农村贫困发生率降到3%以下,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的目标。
三、工作步骤
(一)摸清结对帮扶对象底数阶段(20**年5月-20**年6月)
1.确定帮扶贫困村。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十三五”规划扶持贫困村选定方案〉的通知》(**开发〔20**〕4号)文件要求,把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状况、贫困发生率、农民人均纯收入、产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状况等因素作为“十三五”贫困村的选定条件,坚持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群众认可、社会稳定的原则,通过科学、公平、公正的程序和方法,把人居环境和基本公共服务状况真正贫穷落后的贫困村选定出来,确保帮扶精准。
2.确定帮扶贫困户。结合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组织乡村干部逐村逐户对已在册贫困户的家庭人口、资源状况、贫困现状、致贫原因、劳力状况、技能技术等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核准,并将有关情况录入国家扶贫对象信息管理系统。同时,认真按照贫困户四个类别的标准,摸清“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与“纯低保户、五保户”底数,为开展分类帮扶打下基础。挂钩社区居委会的单位要摸清已改制市属企业、国有农林场、供销、粮食企业等特困户,将其一并纳入帮扶对象。
(二)落实结对帮扶任务阶段(20**年7月-20**年8月)
对已确定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全面落实帮扶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帮扶措施,做到帮扶全覆盖。
1.实行单位结对帮扶村(居)全覆盖。市直单位帮扶贫困村包干托底进行结对帮扶。每个帮扶单位要派出扶贫工作队驻村帮扶,工作队要由单位领导带队,中层干部任队长,并选派德才兼备的1-3名优秀干部作为工作队员。各单位驻村工作队务必于20**年8月中旬进驻贫困村开展帮扶工作。
2.实行干部结对帮扶“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以及村(居)委会特困户全覆盖。全市单位干部采取“321”的方式开展结对帮扶,按照单位在编在岗干部情况安排结对帮扶干部。担任实职的副县级以上干部每人联系3户贫困户;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乡镇(街道)、德兴经济开发区,大茅山集团公司担任实职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联系2户贫困户;一般干部联系1户贫困户。其余贫困户由所在乡镇(街道)干部包干托底。结对帮扶一包到底,不脱贫不脱钩。帮扶干部变动后,新进干部自然接替。帮扶结对确定后,以乡镇(街道)为片区,要尽快安排干部与帮扶对象见面,以便建立联系、了解情况、制定帮扶措施。帮扶干部一年至少要安排6次以上上户走访,并建立电话、微信联系,关心帮扶对象生产生活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帮扶措施,结合020服务平台,解决帮扶对象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二是做好帮扶记录。每个干部要做好帮扶工作笔记,记录联系次数和每次交流的主要内容,包括反映了什么情况,采取了什么措施,解决了什么问题,收到什么效果;遇到新情况和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3.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各界参与结对扶贫。大力倡导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各界结对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积极参与扶贫慈善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主动参与结对扶贫工作、踊跃参与扶贫事业的浓烈氛围。
4.实行民政救济“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全覆盖。对因病因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纯低保户和五保户”由民政部门落实低保政策,实现应保尽保,托底保障,并通过逐年提高低保标准加大救助力度。
(三)开展结对帮扶工作阶段(20**年8月-20**年10月)
各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要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案”的要求,综合施策、组合帮扶,对村(居)和贫困户落实精准帮扶措施,确保取得帮扶实效。重点开展单位包村“四帮”、干部包户“四送”、社会参与“四扶”、民政托底“四助”活动。
1.单位包村“四帮”。一是帮制定实施脱贫规划。驻村工作队要结合当地实际,帮助村(居)围绕改善发展条件、提升发展能力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整体脱贫规划,并积极参与规划项目的实施与监督。二是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乡村的要求,帮助村(居)大力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村庄清洁工程、道路硬化工程、基本农田水利建设工程、饮水提升工程、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农村信息化工程等,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是帮发展扶贫产业。结合村(居)情况,着眼于形成“一村一品”,帮助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培育主导产业,做强优势产业,并依托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引导贫困群众以土地、山林流转、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产业发展。四是帮夯实基层基础。帮助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强化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村“两委”班子推进精准扶贫的能力和水平。帮助制定困难帮扶、文明礼仪、纠纷调解等村规民约,提高贫困村自我管理服务能力。协助开展平安创建,妥善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2.干部包户“四送”。一是送温暖。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积极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保证他们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孩子不失学、有病能救治。二是送政策。结合结对帮扶贫困户的生产、生活和思想实际,积极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宣传经济发展的先进典型和致富经验,帮助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阔眼界,拓宽思路,特别是克服等、靠、要的观念,使他们增强创业致富的信心。三是送技术。根据结对帮扶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对有条件的贫困户,可通过组织参与“雨露计划”、“新型农民职业培训”、“金蓝领工程”和订单式技能培训以及协调落实岗位等途径,帮助提供就业门路和劳务输出;对在村务农的,要引导和帮助他们掌握1-2门实用技术,让他们早日致富奔康。四是送项目。结合结对帮扶贫困户实际,提供市场信息,帮助他们选准一条增收路子或1个致富项目,尽快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3.社会参与“四扶”。一是扶资金。搭建扶贫慈善活动平台,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贫困村和贫困户捐款捐物,捐资助学,扶贫济困,帮助贫困村发展公益事业。二是扶产业。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挥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等优势,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村企共建等多种形式到贫困村投资兴业、发展产业,辐射带动贫困户增收。三是扶就业。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大力吸收贫困户到企业就业,并帮助介绍贫困户到相关地区、企业就业,拓宽贫困户就业渠道。四是扶信息。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信息广、渠道多的优势,为贫困村和贫困户提供农产品购销、科技推广、劳动力转移等信息服务。
4.民政托底“四助”。一是助低保。逐年提高低保户保障标准,不断加大低保工作推进力度,实现应保尽保。二是助五保。建立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五保对象供养标准。认真落实供养政策,加大政府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加快推进五保人员供养机构的新建、维修、改造,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护理服务水平。三是助医疗。以低保户和五保户为重点,将特殊困难家庭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并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四是助“急难”。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及时给予救助,实施“救急难”和特别救助制度。
(四)验收总结阶段(20**年11月-20**年12月)
结对帮扶工作基本结束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市单位结对包村和干部结对帮户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同时,在整个实施阶段,也要进行年度总结和完善提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承担扶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市直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结对帮扶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结对帮扶工作负总责。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把结对帮扶活动的具体任务和责任进行逐级分解、落实,丰富结对帮扶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和移民办要负责做好结对帮扶的统筹协调、督查落实、考核汇总等工作。
(二)严格奖惩措施。一是建立专项资金奖励机制。按照市里要求,市财政对农村帮扶对象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筹措资金,对结对帮扶工作进行绩效奖励。同时,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社区特困户的帮扶。每年5月底前,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成员单位对市直单位结对帮扶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为驻村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干部结对帮扶情况和脱贫效果等,对考核达标以上单位进行奖励,以奖代扶。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户产业发展启动、特困户生活补助、贫困户脱贫奖励、贫困村公益事业建设等方面。奖励资金由驻村工作队和贫困村提出使用意见,报乡(镇)审核,经市扶贫和移民办、市财政局审批后进行使用。二是建立评优罚劣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单位和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将结对帮扶贫困村工作情况作为文明单位创评的重要考核指标;对帮扶干部工作积极、成绩特别突出的,可优先评选为本单位年度优秀公务员或先进工作者,同时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态度不积极,不履行帮扶职责,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视其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对结对帮扶工作不达标,致使帮扶村面貌未得到有效改善的帮扶单位,须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讨并制定整改方案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微信、手机报、宣传画、宣传横幅、板报等各种载体,对结对帮扶工作进行深度宣传报道,及时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结对帮扶工作深入开展。
(四)强化监督检查。市组织部门、市扶贫和移民办要加强对结对帮扶工作的日常督查和指导。每年5月底前,市委组织人事部门要在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牵头开展对上一年度结对帮扶工作的考核。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积极推动结对帮扶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