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生态保护脱贫工程的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x发〔2016〕x号),确保我县扶贫开发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大力实施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并重,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通过实施生诚补偿、增加转移支付等方式,不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生态工程建设。按照我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加快生态建设步伐:优先在xx、x、x、x等生态脆弱区域乡镇和泥汊、刘渡等沿江血防疫区实施封山育林、坡耕地及水生态综台治理、长江防护林及林业血防工程造林。到2020年,封山育林2万亩,贫困乡镇营造林3万亩,同时,对5.4万亩退耕还林、20.12万亩生态公益林进行培育巩固。
(二)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巩固x镇、x镇、x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翻环境“问题村”项目整治成果,加强环境基础设施管理,建立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加强对农村工矿企业的监管执法,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扎实开展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便污水达标排放。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力争到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显著提升。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加强水质较好水系生态环境保护,整治西河、永安河、花渡河和黄陈河等重点水系: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逐步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深入实施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
(四)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加强矿产、交通、旅游等资源开发项目的环境监管,防止破坏边远地区生态环境。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规划建设管理,依法监管开发建设活动。
(五)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巩固完善好公益林管理机制,规范补偿资金发放,巩固现有20.12万亩国家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积极争取县级财政对公益林的补偿,进一步公益林保护扩大成果。对贫困乡镇的人工造林2016年仍按照县政府x政〔x〕xx号文件整合资金给予补助,2017年后将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资金,力求对造林补助标准不降,进行激发贫困乡镇通过开展造林,发展林业产业,增加收入,摆脱贫困。
(六)大力开展生态创建。积极开展生态镇、村创建,列入年度考核。继续结合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森林长廊等创建活动,推动生态旅游、观光休闲农业发展,观光休闲林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按照我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到2020年,创建1个森林城市、10个森林城镇、100个森林村庄、500个科技兴林示范户,高标准新建森林长廊100公里,充分发挥林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全面提升无为林业发展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统筹、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片区为重点、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精准扶贫工作。环保、林业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加强与省、市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政策和项目支持。贫困地区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对生态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生态保护任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生态保护项目资金,统筹财政支农、扶贫资金。优先支持贫困地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补偿。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生态扶贫宣教活动,提高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营造贫困地区共同关注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