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局日常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乡规划局日常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组《xx年xx市直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办法》(x效组[xx]x号)及《关于修订日常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xx效办[xx]x号)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结合我市“三查三单”新要求以及全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通过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严格机关绩效考核,促进作风转变,更加注重办事实效、服务质量,使社会群众和服务对象对规划部门的满意度有新的提升,不断开创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成立日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绩效考核工作。
三、考核对象
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
1、遵规守纪方面:遵守机关作息时间,上班签到、下班签退,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定,不无故旷工,不逾期不归。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
2、岗位工作方面:按照月度重点工作计划要求,立足本职,积极工作,补位配合,在时限内高质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确保工作不出现失误,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转变作风方面:树立服务意识,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AB岗工作制”、“离岗告知制”等市直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热情接待前来办事人员,耐心准备做好答复、解释工作,建设作风优良机关。深入基层单位和联系点调研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规定,树立城乡规划部门良好形象。
五、考核方法
日常绩效考核采取个人纪实与组织评定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1、个人记实。自觉遵守单位考勤制度;认真填写每月月度的《市城乡规划局效能建设日常考核登记表》。
2、组织评定。《市城乡规划局效能建设日常考核登记表》填写完成后,依次交科室负责人填写初审意见,局分管领导填写评鉴意见,局效能建设工作领导组每月月底召开效能工作会,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填写评定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机关日常考核情况后交财务发当月日常绩效奖,同时将每季度考核情况报告市效能办。
六、奖惩办法
1、对被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日常绩效奖”按每月人均800元标准根据个人日常考核情况逐月随工资发放,优秀人员奖励标准为(被考核人员总数×800元-合格等次人员×750元)÷优秀等次人员;优秀人员人数控制在本单位被考核人员总数的20%内。
2、上班每迟到或早退依次扣除“日常绩效奖”5元,无故旷工一天扣除“日常绩效奖”50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除当月“日常绩效奖”: ①有“一票否决情况”之一的;②违反市效能建设规定,被效能部门查处的;③因作风懒散,工作拖拉,办事不力,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④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决定,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的;⑤无故缺岗、脱岗3次以上的。
七、工作要求
1、树立正确的考核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对待考核,积极参与考核,自觉接受考核,通过考核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养成良好习惯,培养优良作风。
2、加强结果运用。日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依据,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兑现奖惩,奖优罚劣,促进工作。
3、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财务纪律,按照规定标准发放奖金,不得乱发绩效奖金。严格考核纪律,确保日常考核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八、其他
局属事业单位参考本方案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同时将本单位每月考核情况报局领导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