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农村“气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减少农村散煤和生物质燃烧,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农村“气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24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部门指导、企业实施、群众自愿、政府扶持”的原则,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农村“气化”为突破口,分步实施天然气进村入户工程,持续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不断提升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重点区域和工作目标
围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县城、**为中心,以岐蔡路沿线为主轴,逐步向四周具备通气条件的农村辐射延伸。20**年我县确定**镇、**镇、**镇共3个镇实施“气化”工作(具体村名单附后),20**年和20**年农村“气化”镇村名单,另行确定。力争通过3年时间,使重点区域气化村实现全覆盖。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职责任务。各镇要积极推进农村“气化”工作,按照“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要求,确保3年内重点区域所有村庄完成通气任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做好“气化”工程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二)做好气源保障。县发改局、**中燃**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要积极与市级有关部门和供气企业衔接,多渠道争取气源,确保农村用气充足。在用气高峰阶段和极端天气条件下,制定相应的气源保障及应急方案,确保农村供气平稳可靠。
(三)推进管网建设。以县境内的咸**线、咸**复线、**汉线、岐蔡线和规划建设中的**县至**县输气管道等主干管网为中心,按照就近接入原则,科学规划管网布局和输配工程,有效降低施工费用。以燃气企业为投资主体,通过特许经营和市场竞争等手段,优先支持有实力的燃气企业加大管网建设投入,扩大燃气覆盖范围,提高农村气化人口和气化率。
(四)确保用气安全。县住建局要严格按照国家天然气利用法规和标准,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农村燃气设施的安全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农村燃气安全。要按照“一镇一站”原则,设立天然气维护安全管理服务站,做好村民安全用气教育,加强燃气设施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让广大农村居民用上“放心气”。
四、扶持政策
(一)按照整村推进原则,农村“气化”工程费用,采取企业投资、村民自筹、财政补贴、村集体补助等方式筹集。对今年新建并完成“气化”的村,按每户300元标准予以一次性奖补。
(二)各燃气企业要按照市场运营规律,合理核算相关费用,向用户收取的工程材料费。县物价局要按照最大限度让利群众的要求,严格核算成本,提出收费标准意见,报市物价局审批。
(三)鼓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本村“气化”工程。村组之间燃气管沟施工,可采取“一事一议”、村民投工投劳等形式,在燃气企业指导下进行建设,切实降低工程费用。
(四)农村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按照城乡同价的原则执行。对“气化”村内的贫困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众,县级相关部门要在统一奖补的基础上区别对待,制定扶持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共享“气化”成果。
(五)鼓励支持农村“气化”工程,对重点区域以外行政村实施“气化”工作的,同等享受“气化”奖补政策。
五、实施步骤
(一)调研摸底阶段(20**年**月10日前)。**镇、**镇、**镇要摸清重点区域“气化”村庄数量、用户数、燃气需用量等情况,合理确定燃气管网走向,测算燃气改造费用,制定具体“气化”工作实施方案。
(二)宣传动员阶段(20**年**月11日—**月20日)。各镇、各部门要围绕“气化”任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推广使用天然气的意义和实施“气化”的扶持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让这项惠民工程、生态工程得到群众理解支持,为全面推进农村“气化”工程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组织实施阶段(20**年**月21日至20**年底)。县住建局要按照此方案,加快管网规划和路由审批,燃气企业要按照审批的工程方案,加快天然气管线敷设和输配站建设。各镇要切实做好环境保障工作,向涉及“气化”任务的村组派驻工作组,帮助筹集项目资金,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按期完成“气化”目标。
(四)竣工验收阶段(20**年10月15日至20**年底)。县发改局、住建局、安监局、环保局等部门要对实施“气化”工程的行政村,按照竣工一个、验收一个、供气一个的原则,组织进行竣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验收工作结束后,县财政局根据验收结果拨付相应的补助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级农村“气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环保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定期研究农村“气化”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审批、土地征用、环境评价、工程建设、线路选择、补贴标准等工作的协调指导,及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减免优惠,降低费用,促进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落实主体责任。县住建局是农村“气化”工作的牵头部门,要成立农村“气化”工程推进小组,加强宣传,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分步组织实施,推进农村“气化”工作有序展开。各镇要落实领导包点、干部包村制度,抽调精干力量,专项协助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让这项惠民工程、生态工程落地生根。
(三)科学编制方案。县住建局要会同县环保局、发改局,根据城乡居民和工业园区能源清洁化的改造需要,组织编制重点区域天然气利用方案,将建设方案细化到每个村组,分解到每一年度,落实到各个具体项目。各镇要明确天然气专(兼)职维护安全管理员,加强燃气管理,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精心组织实施。燃气企业要切实履行服务社会的责任,尊重市场运营规律,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核算相关费用。要加强工程施工力量,加快管网和实施建设进度,严格按照规范施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任务。要采用优质材料和有合格证的设备,确保工程质量,让群众放心、满意。
(五)加强协调配合。县发改局要加强政策协调、多方争取、落实上游气源,协调燃气管线穿越铁路事宜;县环保局做好调研摸底,合理确定重污染区域及“气化”范围;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协调管线建设,并根据城乡规划为管道建设项目确定管线路由,核发规划许可;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在管网敷设中,管线穿越公路的问题;县水利局负责协调管线穿越河道的问题;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土地利用相关工作;县物价局负责核准施工成本,提出收费标准;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天然气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督办隐患排查治理等有关工作。
(六)严格考核问责。县考核办要将重点区域农村“气化”工作纳入各镇、各部门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同评比、同考核。县发改、住建、环保和监察部门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农村“气化”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情况。对农村“气化”工作组织不力、措施不实、进展缓慢的镇村和部门,由县大气办予以通报批评,并由监察部门启动追责程序,推动农村“气化”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