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水环境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发〔****〕6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稳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强化水污染源头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实施“河长制”,严格各地各部门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成“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生态**、富裕**而奋斗。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年,全县水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主要河流及小(二)型以上水库生态环境状况稳步改善。到****年,全县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水生态系统功能持续改善,全县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二)具体指标
到****年,我县主要河流和小(二)型以上水库综合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分别达到100%和95%,省考核的地表水监测断面综合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省考核的县城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5%。县城及建制镇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灭。
三、防治任务
我县水污染防治的主要任务是,对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农村面源污染等进行全方位控制;围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积极保护生态空间,促进绿色崛起;从源头节水减污,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加强工业、农业、城镇节水,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强化河湖水生态安全保护,整治城乡黑臭水体,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应切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我县水污染防治重点应抓好以下工作:
(一)保障饮用水安全
1.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整治。
实施分区分类管理和污染控制,推动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对有存在环境风险的水源地,制定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源治理等措施在内的综合方案,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严格依法执行排污口关停、垃圾清理、水产与畜禽养殖控制等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确保水源地及上游支流入保护区水质达到功能要求。****年底前,完成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整治。
2.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整治。
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源环境监管及综合整治,按要求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确定地理界线,设置保护标志,清理保护区内排污口,实行严格环境保护,实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污水零排放。自****年起,分期分批调查评估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对日供水1000吨(含)以上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应于****年底前完成保护区划定工作;对日供水1000吨以下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应于****年底前完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对新(改、扩)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要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提升供水工程水质检测设施装备水平和检测能力,满足农村饮水工程的常规水质检测需求。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的水源及水厂水质监测和检测,重点落实日供水1000吨或服务人口10000人以上的供水工程水质检测责任。
3.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
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县环保局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县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自****年起以县政府名义每年向社会公开1次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4.加快推进水源地应急体系建设。
推进城镇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加强对区域可用水源的筛查和保护,建设城镇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加快城镇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与应急能力建设,推进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建设。开展水源地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切实提高水源地环境风险的预警和响应能力。****年底前,应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具备完善的饮用水源地环境应急机制和能力。
(二)维护流域良好水体水质
1.推进实施“河长制”。
在全县水域全面实施河长制,****年在全境河流实施县、乡、村三级“河长制”,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 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河流、水库整治和管理。
2.强化河流源头区水生态环境保护。
有序推进全县流域生态补偿,有效促进源头区域水污染防治。按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禁止河流源头区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禁止向河流及小(二)型以上水库超标排放污水。进一步加大水生态保护的投入,大力推动水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
3.实施良好水体生态环境保护。
组织开展全县主要河流湖库生态环境安全调查和评估,制定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对列入国家《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湖和其他有饮用水功能的湖库应于****年底前编制完成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并组织开展生态安全调查评估,推动湖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
(三)整治不达标水体水质
加大全县不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力度,推进区域村镇生活污水、农田面源污染、养殖业污染及矿山废水污染治理,实施流域综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河道清理、污水处理厂扩容、污水管网改造完善等项目,确保地表水监测断面综合水质达标。组织开展县城及建制镇建成区黑臭水体专项整治,消灭建成区内黑臭水体。
四、保障措施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从科技、市场机制、环境执法、管理、责任落实、社会监督等多方入手,全面保障我县水污染防治计划的实施。重点包括以下措施: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加快水价改革,健全收费制度,促进多元融资,落实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绿色信贷、跨界水环境补偿等激励机制;严格环境监管,加强监管能力,严格执法;强化水环境质量管理,明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理清政府、企业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实施逐级考核;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各项保障措施的主要任务、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见附件3。
五、考核问责
县政府将对各有关部门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指标包括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两个方面。具体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另行印发。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将约谈部门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对有关区域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实施终身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