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按照**市卫生工作整体部署,为建立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做好我镇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相关工作,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健全基层中医药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我镇中医药事业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建设标准》),完善**中心卫生院、村居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功能,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促进我镇基层医疗机构有效开展中医药服务,满足居民健康需求,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三、组织体系
成立“**区**镇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镇长担任,创建工作的成员单位包括镇党政办、镇计生办、镇财经办、镇社会事务办、**中心卫生院。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镇创建工作,研究制定创建工作目标和方案,统筹协调创建工作各成员单位,组织落实各项创建措施并开展督导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卫生院,主任由**中心卫生院院长兼任,副主任由镇计生办主任担任。具体执行创建领导小组的工作任务,落实各项创建措施。
四、工作内容
对照《建设标准》的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和管理
1、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镇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建立镇、镇(街)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制定我镇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出台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贯彻落实基层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政策。保证中医药事业费近3年均占镇政府卫生投入10%以上,或近3年均占全镇政府卫生投入8%以上且年均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每年安排一定的中医药事业费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落实一定比例用于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3、加强中医药服务管理,严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中药饮片、中成药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中医药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等中医药相关标准规范。
4、建立中医药服务考核机制。将中医药服务情况纳入**中心卫生院重要考核指标;将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中开展中医药服务、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等发挥中医药作用情况纳入**中心卫生院及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
(二)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1、完善**中心卫生院、村居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2、加强**中心卫生院中医药科室内涵建设,改善中医药服务设施,补充配置诊疗设备,美化服务环境,提升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中心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提供中医药一站式服务。
3、加强村、居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服务条件建设。配备针灸、火罐、刮痧板等基本器具以及tdp神灯等中医诊疗设备,配备常用中药饮片与中成药,满足居民基本中医药服务需求。
4、与市第五医院建立有效的双向转诊制度,合理安排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
(三)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有计划地引进和培养一批中医药人才和优秀学科带头人,鼓励西医药人员学习中医药知识,中医药人员参加中医药学历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全面提高中医药队伍的整体素质。
2、进一步加强中医学术传承,选拔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理论和临床实践经验的中青年业务骨干,作为中医人才培养对象,继承学习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
3、鼓励中医类别医师参加全科医生岗位培训、转岗培训和规范化培训,提高全科医师中医临床能力。
4、多渠道开展农村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加强农村中医药队伍建设,培养、配备基层中医药人员,促进中医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1、**中心卫生院中医科要提高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水平,鼓励中医药人员总结临床经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2、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充分发挥中医药防治优势,推广一批简、便、验、廉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同时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度。
3、积极开展中医药学术活动和科研工作,推进中医药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发挥特色和优势。
(五)突出中医文化建设
1、结合中医药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和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镇建设,推进中医宣传工作,加大对中药文化的总结、整理和宣传,推进中医药整体文化体系建设。
2、建设具有中医药诊疗特色的服务镇,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和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文化特点。
3、深入推进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宣传服务工作,让群众了解中医、认识中医、认同中医,接受、使用中医药技术,感受中药文化。
五、部门职责
(一)镇政府办
1、将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纳入镇政府年度工作目标。
2、协调镇政府各部门、各镇(街)按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标准落实职责。
3、支持、协助卫生院、计生办做好中医药机构建设、科普宣传和推广应用等工作。
(二)镇财经办
积极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事业,为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推动基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三)镇计生办、卫生院
1、制订并实施本镇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方案。
2、制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规划、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按规划、标准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及其设备设施配置,制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3、制订推动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为城乡居民服务的有关措施,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的设施设备和人员配置,在预防、保障、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特色和优势。
4、加强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学科建设,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转岗培训和规范化培训,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技能和中医药特色基层卫生服务技能作为医学教育的重要内容。
5、支持鼓励二、三级医疗机构在职及退休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工作。
6、负责城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管理。
7、把中医药特色城乡计划生育服务纳入城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内容,运用中医药知识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和孕产妇保健的咨询及指导。
(四)镇社会事务办
1、进一步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包含中医药服务)为基础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因病致贫群众的基本生活。
2、落实残疾人社区康复治疗服务政策,组织残疾人参加社区或**中心卫生院的康复治疗。协调将中医药纳入社区康复体系,鼓励使用中医药手段进行康复治疗。
六、实施步骤
(一)自查评估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建设标准》,对本单位中医药服务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评估,找出存在的差距和问题。
(二)完善建设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自查评估发现的问题进行完善建设,提高本单位中医药服务工作水平。
(三)督查评估阶段(6月1日至6月16日):区卫计局根据《建设标准》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进行督查评估,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整改提高阶段(6月17日至7月31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区卫计局整改意见对本单位中医药服务工作进行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协同,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中医药服务的各项工作,为迎接上级的检查做好准备。
七、保障措施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把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纳入《**区**镇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重要内容中。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并建立创建工作专家组。依托各镇(街)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建设与宣传,加强领导,积极发动,提供保障。
(二)政策支持、加大投入。镇党政办、镇财经办要加强政策和经费的扶持力度,为中医药服务人才的引进、培养、学科建设及设备配置等提供条件。
(三)整合资源、提升水平。积极开展基层中医师队伍建设和二、三级医疗机构中医专家下社区对口支援工作。组织**中心卫生院与市中医院、市第一医院、市第五医院等结对,开展临床带教、科研指导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培育基层中医药服务的人才梯队。
(四)强化督导、保证质量。区卫计局负责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服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检查督促中医药服务进社区的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五)广泛宣传、促进健康。各镇(街)、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普及中医药知识,传播中医“治未病”理念,让城乡居民更好地认识中医中药,掌握中医防病保健知识,提高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