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计系统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区卫计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孟建柱、郭声琨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区消安委统一领导下,动员全系统力量,采取夯实消防基层基础与火灾防控现实斗争相结合、“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常态整治”与“集中清查”相结合等方式,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作出卫计系统应用的贡献。
二、阶段划分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即日起至2017年3月底前,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0月底前)。各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单位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统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救援拉动演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31日前)。各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三、防控措施
(一)狠抓火灾隐患专项整治
各单位要总结运用峰会消防安全保障所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机制,组织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找准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针对性的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1.开展消防基础设施专项检查整治。重点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有无故障或损坏;灭火器材有无过期、缺失,消防栓是否缺少配件或无水、水压不够等情况。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应急照明的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有效;疏散指示标志有无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常闭式防火门有无损坏及疏散门开启方向有无错误。医院门诊及住院部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是否通畅,有无锁闭、封堵或占用情况;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明显、有效。
2.开展危化品和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整治。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及毒麻药品是否有专人负责看管和专门的存放地点;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人员是否到位;气库、油库、配电房等重点岗位是否做到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措施落实、程序清楚、运作正常、用具齐备。氧气管道、锅炉及电梯等压力提升装置、取暖设施、炉具、电路电线、供用电设备是否按时检查,是否正常运行,操作人员有无经过专业的培训并持证上岗,是否超负荷运转,电灯、电脑等设备是否及时关闭电源等。
3.开展单位内部重点场所专项检查整治。重点加强单位宿舍、出租房、电动车库的消防安全整治,禁止使用电炉、石油液化气等明火设备,禁止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存放汽油、烟花等各种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擅自改动电源、线路,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安全器材。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动车集中停放点,电动车库内不得随意拉线充电,推广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注意电路隐患排查。
4.开展高层地下建筑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项检查整治。重点检查建筑是否按照消防技术标准配置建筑消防设施并正常使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是否符合要求,现场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防火是否符合要求,临时消防设施特别是灭火器、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气、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各单位内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工程必须依法办理消防许可或备案手续。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一律不得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一律不得使用;凡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
(二)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各单位要以峰会期间的消防基础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工作投入力度,着力基层一线、公共区域,突出基础保障和制度建设,强化标准化管理,参与消防联防工作,不断提升消防安全防范水平。
1.继续推进消防标准化管理。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要求,贯彻执行《WS 308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和《GA 65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等行业标准(相关规范和规定的内容可参阅**卫计〔2015〕111号文件),在单位内部实行消防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加强单位内部微型消防站建设,达到消防安全巡查队、消防知识宣传队和灭火救援先遣队“三队合一”的建设要求。(见附件)
2.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单位主体责任,按照科室、病区等为消防安全管理基本单位,将单位内部所有场所纳入监管视线,明确划分每个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区,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到岗、到人,建成“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要组织网格员开展日常消防检查和宣传工作,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动态信息、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落实安全风险防范各项措施。
3.积极参与辖区消防联防工作。各单位要利用好辖区消防联防队伍平台,建立配合参与区域联防的工作制度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要积极发挥消防安全主体作用,积极配合参于辖区消防联防活动,包括定期参加联席会议、交叉检查、联合演练等,不断提升单位消防管理水平,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
4.加强消防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各地、各单位要采用先进适用的消防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模式,提升科技支撑水平。要增加消防安全保障人力,配足配齐消防安全物资、设备,夯实消防工作基础。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各单位要壮大消防宣传队伍,强化消防宣传阵地,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深入开展。
1.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以各单位消防负责人、管理人员、医务人员、消防安全网格员、平安巡防力量、消防联防队员、消防志愿者、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为重点,结合行业实际和本单位工作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力争在2017年3月底前全员培训一遍,做到工作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率100%,消控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不断增强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
2.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持续推进消防宣传进单位工作,通过发布通告、公告,张贴标语,发送短信等形式,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全面营造全员关注的浓厚氛围。要发动医务人员、单位职工等全员参与宣传教育,面向服务对象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消防逃生示意图进行梳理和明确,继续落实入院患者消防逃生知识讲解,大力营造医院消防安全的舆论氛围。
3.抓好重要节点宣传。认真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做好台账资料收集归档。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依托单位内部宣传平台,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消防宣传大使、网格员等宣传骨干作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及逃生自救知识,形成强大的消防安全管理社会声势。
(四)强化灭火救援应急准备
各单位要针对季节性特点开展实战练兵,不断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业务素质和实战能力。
1.继续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冬春季灭火救援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结合单位实际和内部布局,修订完善各类灭火应急救援预案,重点要制定完善医院病区(包括急诊、住院)人员疏散、转移方案,加强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保障。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桌面演练、实战演练、局部演练、联合演练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年底前在重点区域至少实地熟悉演练一次。
2.继续开展消防事故救援演练。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可参阅**卫计〔2015〕111号文件)要求,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指挥体系、工作职责,明确人员疏散、报警、指挥程序以及现场抢险程序等事项,做到分工细致、岗位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
3.强化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紧盯全国“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在辖区消防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对易燃易爆、人员密集的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节庆活动期间人流物流多,燃放烟花爆竹多,火灾风险剧增,容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我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各单位务必加强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及时部署,扎实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联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与辖区消防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对接,上门取经。要认真做好辖区消防部门交办的相关消防业务工作,积极参与辖区消防联防工作。各单位要在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的基础上,主动邀请专业部门上门检查,督促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各单位分管领导是本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负责人。班子领导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我局将根据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导,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严肃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责。
各单位制定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16年11月15日前报区卫计局办公室;2016年11月起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3月20日前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