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按照市政府对我区下达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要求和区政府确定的年度节能目标要求,全面部署我区2016年节能减排各项重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主要目标
2016年,我区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作为发展低碳经济、促进低碳生活、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全面落实各项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和基础工作,为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开好局、起好步。
2016年我区节能减排工作的目标为: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3%;能耗总量增长率力争控制在5.3%以下。
二、 重点工作
(一)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支持、鼓励国家重点扶持产业的发展。将节能减排与产业结构调整、淘汰劣势企业结合起来,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及文化创意产业等重点产业,实现低碳发展、绿色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重点推进**彭浦冶金辅料有限公司、**汽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2家企业的搬迁工作。加快电镀、热处理、铸造等工艺的企业关停或调整,进一步推进污染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搬迁工作。
(二)推进建筑节能,发挥建筑能耗监测系统作用
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推进新建建筑创建**市绿色建筑。强化建筑节能项目备案,确保新建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合格率达标。积极推进全装修住房、装配式住宅建设。
拓展全区既有建筑节能工作,推进一批包括空调系统、配电系统、供热系统、电梯、照明等在内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开展3幢商业商务楼宇的能源审计工作,及时跟进并督促楼宇实施节能技改。充分发挥区级机关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的示范效应,组织推进区委党校综合楼、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和曹家渡街道等3个LED节能灯、节水改造项目;继续扩大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范围,推进巨鹿路915号巨鹿大厦、市场监管局**寺所和江宁所等3个LED照明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推进和完善区建筑能耗监测管理体系建设,开展区内联网建筑楼宇的能耗监测工作和能耗分析工作。建立定期能耗监测报告制度,试点开发并逐步完善区级平台的监测管理、数据挖掘、信息统计等功能。探索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纳入区级平台各建筑的用能状况和能耗定额标准,推进各行业主管部门逐步开展行业能效对标达标、能效公示、能耗监管和评价考核,推动各类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加强用能管理。
(三)强化节能监管,夯实基础工作
建立健全节能工作机制。成立区节能减排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制定节能专项资金和节能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实施部门节能工作考核办法,健全、落实各项工作推进机制,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
强化重点用能行业以及市区两级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目标管理,及时公布2016年区重点用能单位,并以责任签约方式对重点用能单位下达年度节能目标,督促其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继续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重点楼宇的日常监管和走访调研,提出节能整改建议,不断增强用能单位的节能意识和能力。
积极宣传、贯彻和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能耗限额标准、合理用能指南。加强市场用能产品能效标识监管检查、节能产品认证检查以及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管理监管,协助市节能监察机构开展节能执法监督检查。
加大政策扶持、引导力度,安排区级企业节能专项扶持资金860万元,进一步引导企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节能技术改造;加强能源统计、监测和全区能耗分析,定期公布能耗指标,充分发挥能源统计的监测、预警、预测作用,为全区节能减排工作各项决策提供依据。
(四)控制能耗增量,促进清洁生产
深入贯彻和落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的要求,做到“批项目、审能耗”,严格实施能耗总量控制。
把好环保准入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做到排污增量为零。在审批生产性项目时,对建设单位提出清洁生产要求;进一步削减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加强执法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继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规模申报、补贴申请以及备案工作。
(五)改善城区环境,推进绿色生态建设
落实空气质量治理措施,争取做到重污染天气有所减少,空气质量有所改善,降尘、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同比有所下降。积极倡导绿色出行,配合市相关部门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和执法,加强汽车修理单位的检查,加大机动车污染控制力度。公共机构带头推广新能源车,继续推进公务用车“新能源化”,加大充电桩建设力度。规范建设行业管理,全面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和道路运输扬尘控制,以降低区域降尘和道路降尘。
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施环卫设施改造,提高环卫作业服务质量;继续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做好新增小区的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深化绿色账户激励机制,做好新增覆盖工作;做好“湿垃圾”处理能力建设。
围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大力推进各类绿地建设,继续扩大推进景观绿化、屋顶绿化、立体绿化等城区碳汇储备项目。
(六)加强能力建设,营造节能良好氛围
发挥机关和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厉行节约、从我做起”为主题,围绕“五个一”,即“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节约一粒米、节约一升油”的活动内容,开展自查、自律节约实践活动。
加大节能培训力度。区各职能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用能情况,分类别、分层次地对物业公司、高耗能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用能管理培训,对商业商务楼宇、星级旅游饭店开展能源调查专题培训和节能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新的节能技术,借鉴成功经验。
强化节能宣传。组织开展科普讲坛、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节能技术推介展览会等丰富多彩的节能宣传和节能体验活动,广泛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大力宣传节能低碳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的氛围。加强节能减排报道力度,宣传先进经验,曝光反面案例,发挥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开展低碳城区建设。加强对节电节水、垃圾分类、低碳出行等低碳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的社区宣传和动员。鼓励各街道、镇开展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居民区公共部位节能改造等各具特色的低碳社区创建工作。
(七)落实制度保障,强化目标责任考核评价
将节能目标任务纳入全区各部门年度综合评价和考核体系,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下达,对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部门严格落实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加强对目标任务实施情况的跟踪督察与日常考核,强化工作推进与协调机制。
充分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职能,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指标,确保考核评价体系得到严格执行。加强对区级机关、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等公共机构的能耗目标控制和节能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