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xx〕22号)、《xx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xx财农〔2020〕20号)、xx市涉农资金整合方案(讨论稿)文件精神,为了打好我市的扶贫攻坚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全市“十二五”及“十三五”规划中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为引领,以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为抓手,以农业重点区域、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为依托,以切实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通过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支农资金,提高政府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能力和效率。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各乡镇、各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产业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合办)负责统筹安排项目申报立项、资金整合工作。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监管。各乡镇、各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责任跟踪问效。
(二)提高效益,促进发展原则。整合涉农资金的政策、制度以及具体措施的制定,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原则。坚持规划引领,紧紧围绕全市主导产业,针对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环节,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通过规划引领、项目支撑、资金集中、连续投入的方式,使涉农资金向农业园区、合作社、种养殖业大户和基础设施薄弱的乡镇、村集中。
(四)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选择便于整合的领域先行突破,在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整合范围。充分发挥好整合平台的作用,积极探索整合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三、整合范围与重点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市项目整合工作统一部署,服从大局,紧密配合,全力支持,形成合力。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中央、省、市、市财政安排的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的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资金安排使用机制,精准有效使用资金。
目前已明确的中央层面统筹整合使用资金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 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 、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旅游发展基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的建设资金(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等。
省级层面统筹整合使用资金有: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省级以工代赈(含示范工程)资金、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省级新农村建设及城乡统筹专项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省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省级农村危房改造与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省级资金、山洪灾害防治省级经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省级运行管护资金、水资源保护省级专项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省级旅游发展资金、省级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部分)、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
四、整合方法
涉农资金整合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
(一)规划整合
各乡镇、各部门、各指挥部要依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围绕全市优势主导产业和基础设施发展需要,编制本地区、本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集中连片、产业园区优先的原则,搭建整合资金平台,将各级财政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产业发展资金捆绑使用,形成资金的合力。对规划内的项目优先支持,充分发挥规划对整合资金的统筹作用。
(二)区域整合
每年根据规划和项目落实情况,提出年度项目资金整合建设方案,做到一个区域一个重点,在突出重点的同时,坚持点面结合,涉农资金集中扶持各个区域的主导产业,通过集中资金提高产业发展规模。
(三)项目整合
各乡镇、各部门依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行业规划,省、市、市投资重点,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确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报市整合办。市整合办与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年度资金整合计划,报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上报省、市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五、整合措施
(一)制定行业规划
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市“十三五”规划,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各涉农部门、市发改局、市财政局依据行业规划向上级申报项目,安排使用涉农资金。
(二)建立项目库
各乡镇、各部门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和农业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需求,建立年度建设规划和项目库。凡需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都必须是进入“项目库”储存的项目,“库”外项目财政不予考虑;入“库”项目一律要履行前期论证、评审、立项、申报、审核等程序,并由政府组织财政和相关业务部门及专业人员队伍联合统一进行;“项目库”由财政与各涉农部门共同管理,所有入“库”的项目都必须严格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申报,特别要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法人名称、实施主体及实施地址等内容,便于信息系统进行甄别、提示和“过滤”,避免同一项目多头要钱、重复安排资金的问题发生,确保项目质量和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每年6月底前(最终以上级规定要求上报的时间为准),各乡镇、各部门提出下一年度项目建设方案,市整合办对项目进行筛选汇总,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规划、论证评审,编制完成下一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建立市级涉农资金项目库。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及项目库经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整合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各部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向上级申报下年度涉农项目。
(三)项目变更
市整合领导小组批准向上级申报的年度项目计划,各部门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和更改资金用途,确需调整的须报经市整合领导小组同意后,按原渠道报批。
(四)项目实施
涉农整合项目及资金计划下达后,各乡镇、各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公示制”,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守采购程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款项支付
涉农整合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在市扶贫办设立精准扶贫资金专户。资金的下达和拨付分为三种渠道:1.具体带帽的整合资金由财政部门根据中央、省整合范围,提出整合意见报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并上报市长和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资金使用方向。2.未带帽的整合资金,由财政直接下达到扶贫办,并把资金拨付到精准扶贫资金专户,由扶贫整合办研究制定用款计划报政府批示后,下达文件并把资金拨付给项目实施部门。3.属于乡镇的整合资金,由财政把资金文件下达到扶贫办,并抄送乡镇,并把资金拨付到精准扶贫资金专户,再由扶贫整合办下达文件并把资金拨付给项目实施乡镇。
所有涉农整合资金、融资资金的拨付审批程序按照《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申香格里拉市财政性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xx政发〔xx〕45号)文件精神执行,定期向市委常委会通报涉农资金整合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机构保障
成立香格里拉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委联席办公室、市政府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由市整合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扶贫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为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各涉农部门。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等。
(二)经费保障
市政府每年在市财政预算中增加对涉农项目规划编制、包装申报和资金整合的专项投入,保障项目整合相关工作经费。对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必要的项目前期费用。
(三)制度保障
1.市领导小组定期联席会议。由市整合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主要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申报和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如因工作需要,可由市整合领导小组组长决定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2.整合工作协调会议。由市整合办牵头召集,相关项目单位及财政局相关股室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整合工作协调会议。
(四)信息公开
市涉农主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项目检查与审计
市发改局、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项目检查情况。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提交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出具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六)强化目标考核
将财政涉农专项资金整合工作纳入各乡镇和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组织年终评价和年度考核。
(七)绩效考评
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对上年度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进行客观、全面的绩效考评,对项目建设质量优、支出进度完成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项目建设质量差、支出进度没有按计划完成的单位进行通报,被省市检查进行通报的单位,减少下年度项目和资金数量。
(八)资产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会同施工单位及时与工程设施受益单位以文件形式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将《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报市整合办备案。
本实施方案如与上级出台的政策内容相冲突,则以上级出台政策为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