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3月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1月14日前)。各单位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单位按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推动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底前)。各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狠抓火灾防控。
1.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各乡镇要将“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与“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公安、住建、民政、安监等部门,依托乡镇政府、村(居)委员会,督促指导社区、楼院物业管理企业或管理责任单位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持续推进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
2.推进电气火灾专项整治。围绕社会单位、居民社区电气防火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将电气线路改造与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传统村落改造统筹考虑,逐步对老旧电气线路进行改造,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公安、人社、住建、市场监管、安监、供电等单位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和电工持证上岗检查,严肃查处违章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3.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冬春火灾防控期间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按照规定组织挂牌督办,明确整改单位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本地主流媒体予以曝光,并将其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强力推动整改。
4.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保和专项检查治理工作。紧盯“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强化消防安保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夜查。“家庭式商铺(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时间延长至2017年3月底。要针对易燃易爆场所、城市大型综合体、高层建筑以及人员密集、物流仓储、电商经营等场所,结合本地实际开展2项以上专项治理行动。
5.开展冬季练兵活动。针对大风、雨雪、冰冻等气候特点,强化消防部队官兵体能训练,增强低温、严寒等恶劣条件下的持续作战能力。强化车辆装备操作应用训练,落实防冻、防滑等保障措施。强化随机拉动、接警出动、着装登车等快速反应训练,提高力量编成、编队到场展开效能。强化梯次掩护、内攻灭火、强攻救人、破拆排烟、作战安全等技战术训练,提升消防部队实战能力。
(二)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1.落实消防工作责任书要求。按照县政府与各单位签订的《2016年消防工作责任书》要求,完成年度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市政消火栓等建设任务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发展任务,编制“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编制县城、全国重点乡镇消防专项规划(消防专篇)。
2.加强网格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考核纳入当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推广网格化管理手机应用软件,加强网格内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推动乡镇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明确责任人和专职管理人员。
3.深化区域联防。按照位置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以大、中、小网格为基础,划分消防安全联防区域。以“微型消防站”为主干力量,建立区域联防制度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开展互查互检、协调会商、业务培训、应急演练,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2017年3月底前,力争实现40%的重点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
4.强化物防技防措施。积极运用物联网技术推动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逐步扩大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用范围。
(三)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1.开展社会化宣传教育和培训。以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为抓手,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消防宣传进学校”、“消防宣传大使在行动”等活动。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社会单位和乡镇、社区负责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对前期未参加培训的人员,要组织集中培训,力争2017年3月底前实现培训全覆盖。
2.推进媒体宣传。依托主流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专题,每周推出主题宣传内容;利用户外广告、楼宇电视和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介,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在重点场所张贴消防安全挂图,最大限度扩大宣传覆盖面。
3.抓好重要节点宣传。重大节点和“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要开展“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社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消防宣传大使、网格员作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升思想认识。冬春季节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所增加,节日期间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极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切实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三)强化督查检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暗访检查消防工作制度,有关部门要在本行业、本系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对因工作措施不力、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
各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于2016年11月15日前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11月到2017年3月期间,每月25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4月3日前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