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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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办〔xx〕18号)、《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x发〔xx〕3号)精神,确保我区就业脱贫工程顺利实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帮助农村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创业脱贫目标,以增加贫困劳动者收入为核心,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载体,细化就业脱贫工作措施,采取技能培训、政策扶持、用工对接、创业带动、加强服务等手段,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确保就业扶贫精准到位、措施落实精准到位、资金使用精准到位,实现就业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做到“一户一人、一人一技、一技脱贫”。
二、主要工作
(一)扎实做好就业脱贫基础工作。
1、建立就业精准脱贫台账。全区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依托贫困户建档立卡系统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贫困劳动者数据库,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逐一进行核查,核实贫困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就业意愿、培训需求、岗位需求、就业服务需求、创业服务需求等基本信息,做到“五清四明”,即:人员底数清、技能状况清、文化程度清、家庭人口清、收入情况清;择业愿望明、培训专业明、就业愿望明、公示结果明,并录入系统,实现贫困劳动者市县乡村四级联网建档立卡。在全面核查基础上,建立贫困劳动者和帮扶需求清单、脱贫目标和时限清单、扶贫措施清单、脱贫责任清单,及时跟踪贫困劳动者就业状况,动态更新其相关帮扶信息。做到一户一本台账、一户一个脱贫计划、一户一套帮扶措施。
2、加强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万企帮万村”、“送岗位下乡”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契机,搭建用工对接平台,每年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未就业贫困劳动者至少提供5个岗位信息。通过公开招标、委托、劳务合作等方式,动员职业中介机构、行政村或经认定的乡村能人介绍或组织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并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二)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3、依托产业发展扩大就业。把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和推进小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扶持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类企业及社会资本在安排公共投资和农、林、水利、交通、通信、物流仓储建设项目时,应统筹考虑增加当地农民就业岗位因素,让贫困劳动者获得更多就业机会。加大对家庭服务业扶持力度,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岗位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
4、积极推进居家就业。鼓励适合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企业在贫困地区设立工厂或车间(加工点),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农产品深加工等工作。围绕易地扶贫搬迁、生态保护脱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等脱贫攻坚工程,开发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护林、护路等辅助性岗位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门口就业或参与公共服务。对居家就业或家门口就业的贫困家庭,给予每月100元至200元的就业补助。对组织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或家门口就业的各类单位或实体,按照安置贫困劳动者人数,给予每人200元一次性奖励。
5、重点促进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对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力度,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愿望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毕业半年内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离校前,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帮助其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离校后,结合未就业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特点和就业需要,提供“一对一”重点帮扶,对有求职意愿昀,及时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纳入青年创业计划,组织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推荐参加相应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提升职业技能;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积累就业经验。
(三)开展就业培训促进就业。
6、统筹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实施脱贫培训“雨露计划”,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培训机制,大力开展订单、定向技能培训,为贫困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公共服务,按规定给予培训机构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培训后根据到企业稳定就业人数给予培训机构每人200元一次性奖励。贫困劳动者培训期间每人每天发给30元至60元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6个月,让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者至少掌握一项致富技能。实现贫困劳动者“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7、推广“工学一体”就业就学模式。大力推广“招工、就业、培训”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支持贫困户子女到xx江地区企业或职业院校参加“工学一体”就业就学,在学校学习期间,企业给予生活费补助;在企业实习期间,企业给予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务工补助;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后与合作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企业和职业院校1 500元一次性补助,所学专业为我省企业紧缺专业工种的,给予贫困家庭子女3000元一次性补助。
(四)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8、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全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指导贫困劳动者结合当地特色,在投入小、风险低、自己熟悉的领域创业,落实国家一系列鼓励创业的政策措施。整合现有农民工创业园,鼓励镇、村盘活闲置厂房、撤并的中小学校舍等场地资源,为能人创业提供低成本创业孵化场所。探索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等农村产权纳入融资担保抵押范围。为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提供免费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落实扶贫小额贷款或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并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制定政府购买创业服务清单,调动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各方面积极性,提高创业服务质量和效率。
9、发挥扶贫基地示范作用。探索将热心公益、经营良好、交通便利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农民工创业园、青年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确定为就业扶贫基地。鼓励扶贫基地适当降低招聘条件,优先聘用贫困劳动者。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贫困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就业脱贫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积极协调财政、农业、扶贫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就业脱贫工程。层层签订就业脱贫攻坚责任书,将脱贫任务细化到年度、细化到村到户到人,明确时间表,倒排工期,推进责任链闭环管理、无缝对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把精准识别、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做扎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贫困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处在就业脱贫攻坚最前沿,是直接实施者,要做好发动群众、调查摸底、信息核实、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真正落到贫困劳动者身上。
(二)强化就业脱贫资金保障。区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保障就业创业脱贫资金足额到位。本方案涉及的各项补助、补贴资金,均参照《xx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程序申请,经区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后主要从省级拨付的就业专项资金中直接支付给用工单位、培训机构或劳动者个人。不符合省级就业专项资金项目要求的,从其他扶贫资金及地方配套的就业资金中支付。
(三)加强调度强化考核。将就业脱贫纳入年度就业工作考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从xx年5月份开始建立就业脱贫工程“月点评、季通报”制度,按月调度就业脱贫工程进展,按季通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就业脱贫工作开展情况及帮扶成效。各乡镇、街道人社所于每月最后一天上报就业脱贫工程进展情况统计表;于每季度最后一天上报就业脱贫工作报告,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意见建议等,特别是要注重总结典型经验、创新做法。
四、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时间排序(项目实施计划)
(一)xx年x至x月,以行政村(社区)、乡镇、街道进行就业脱贫工程前期摸底工作。
(二)xx年x月至x月,完成建立就业脱贫工程精准台账和信息数据录入。
(三)xx年x月,以贫困劳动者家庭户为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就业脱贫工程帮扶方案。
(四)xx年x至x月,落实就业脱贫工程扶持政策,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度就业脱贫工程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