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执法检查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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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国家、省和市局领导讲话精神,根据省、市局关于深入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严格执行《统计法》,切实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加快建设法治统计,根据《xx市xx年统计执法检查实施意见》特制定本执法检查方案。
一、检查的目标和要求
认真贯彻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制止和纠正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坚决防止数据造假、以数谋私等问题发生,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氛围,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严格执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保障统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镇、街道统计站、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县局各科室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市局《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关于xx年统计普法工作的意见》等工作安排,立足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二、检查的对象
1、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单位,包括各镇、街道统计站、经济开发区经发局、有关部门的统计机构。
2、依法负有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的统计调查对象。
三、检查的内容
一是贯彻执行统计法和统计制度,依法组织开展统计调查、提供统计资料情况;二是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归档情况;三是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四是联网直报数据有无修改痕迹异常、数据增减速异常、数据匹配异常、IP地址异常等情况;五是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六是xx年年报、xx年半年报数据质量。重点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统计法》和统计制度情况
1、县局专业科室、乡镇统计站、部门对辖区内各单位统计工作组织领导、指导、管理、监督、检查等履行职责情况,有无存在工作不到位,对严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失察问题。
2、被调查对象能够理解掌握《统计法》及各项统计制度等统计法律知识,自觉履行统计义务,全面、准确、及时的提供统计资料。
(二)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归档情况
1、县专业科室、镇、街道统计站、部门(单位)搜集、整理、存档的基层报表中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审核人的签字,单位公章的加盖,填报日期的填写等责任表识是否齐全。报表是否清洁,有无修改、涂改现象。
2、原始记录、统计台帐、会计资料是否齐全,上报的统计报表、资料是否规范、准确、及时、全面,各项制度是否健全,网上直报单位是否达到要求。
(三)xx年年报、xx年半年报数据质量
1、县局专业科室、镇、街道统计站、部门(单位)搜集、整理、上报的数据是否严格执行《统计法》、《处分规定》和国家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做到数出有据,来源于基层单位,数据之间相互匹配、逻辑性是否合理。有无存在代填、代报基层报表,涂改、修改基层报表、数据或重复统计现象;
2、县专业科室、镇、街道统计站、部门(单位)搜集、整理、存档的基层报表中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审核人的签字,单位公章的加盖,填报日期的填写等责任表识是否齐全。报表是否清洁,有无修改、涂改现象。
3、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上报的普查和常规统计数据、微机数、基层单位报表数、财务数、实际数是否一致,数据之间符合客观实际,相互匹配,符合逻辑;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或者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等问题。
4、统计调查对象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等问题。
四、检查的方法
按照《统计法》、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实行“条块结合”,落实工作责任制,做好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各镇、街道,各部门、县局各专业科室对本地区、本系统、本专业统计执法大检查及整体统计工作质量全面负责,决不能出现因局部工作落后、存在问题,影响全局、全县的整体工作。
1、各部门、各镇、街道、县局各专业科室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对辖区内各单位、专业的各项统计工作和这次全县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工作质量高度负责,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确定重点,制定下发详细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部署,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自查工作到位,整改措施到位,确保市统计执法大检查不出现问题。
2、各部门、各镇街道、县局各专业科室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下发的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通知要求,对照《统计法》及各项统计制度等规定,认真搞好本单位自查。
3、各部门、各镇、街道、县局各专业科室要对本镇街道、本专业开展自查情况进行经常性调度,帮助、指导、督促辖区内各单位各专业严格按照规定搞好自查。组织人员深入到辖区内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要深入、细致、扎实地做好工作,准确、及时找出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制订整改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切实将问题消灭在基层,确保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自查质量,确保不出问题。
五、检查步骤
统计执法大检查从x月开始,到x月底结束,按照动员部署、自查、重点检查、处理和总结四个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xx月)
县局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并制定了《xx县统计执法大检查实施方案》,召开统计站长和经贸办主任会议,广泛动员部署,提出具体要求,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负责本镇街道、本部门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2.结合本镇街道、本部门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3.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介,深入宣传《统计法》和各项统计规章制度,广泛宣传统计执法大检查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
(二)自查阶段(x月)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专业要严格依照《统计法》和各项统计规章制度及本通知精神,制定自查工作计划,提出明确具体的自查内容和要求,努力提高自查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认真开展自查,切实查找影响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统计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自查取得实效。
x月x日前,各镇街道、各部门、各专业要写出自查情况报告报县级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局法规科)。对不按规定进行自查或未按时报告自查情况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自查不认真的,要责令其重新自查。
(三)重点检查(x月)
县统计局对各镇街道、部门、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并随机从每个镇街道抽取至少1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和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业、劳动统计法人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
1、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人均纯收入、资产合计、收入、利润、税金及附加、支出、费用等相关指标、全部内容;
2、报表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审核人的签字、单位公章的加盖、填报日期等责任标识;
3、上报数据、微机数、单位报表数、财务数据、实际数据是否一致。
各镇街道、各部门、县局各专业科室要充分做好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要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检查查对象的范围和数量。原则上,组织完成辖区、专业所有单位的自查。重点抽查乡镇、单位数不低于总数的三分之二。抽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和问题。要把统计基础工作薄弱、统计数据质量问题较多或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列为重点抽查对象。采取查阅文件、资料,实行现场检查,保证抽查工作深入、扎实、细致,准确、及时找出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指导、帮助制订整改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切实将问题消灭在基层。确保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自查质量,确保不出问题。
对抽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重点问题及重大统计违法违纪案件,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县局各专业要根据《xx市xx年统计执法检查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搞好自查和抽查,要按照承诺制的要求充分准备,分管领导要做好督促和落实,做好迎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在市检查中不出问题。
(四)处理和总结阶段(x月-x月)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有关规定,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认真处理统计执法大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凡是在自查阶段由自己主动查出、报告并能认真纠正、整改的,统计违法违纪情节较轻的可免于处罚或处理,情节较重的也可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或处理。凡是在抽查阶段查出的统计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进行处理。需要立案的,要及时立案,集中力量查处。为提高统计执法大检查效果,各镇街道、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专业对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要及时进行通报和公开。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专业科室要认真做好统计执法大检查总结工作。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于x月x日前将总结报告报县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局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