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方案,请大家参阅!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地建设项目、建筑工地逐年增多,建筑渣土及各类工程材料运输需求、运量均不断增长,但相当一部分工程运输车存在野蛮驾驶行为,频频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为有效遏制工程运输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相关道路交通事故,特制定此方案。
一、集中整治时间
xx年xx月x日—x月x日。
二、重点车辆
渣土车、砂石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运输车辆。
三、重点违法
工程运输车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非法改(拼)装、涉牌涉证、闯红灯、闯禁区、酒驾、超速、超载、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和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四、组织领导
市交警支队成立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队长xx任组长,副支队长xx、xx任副组长,支队办公室xx、交管大队xx、车管大队xx、法宣大队xx、督察大队xx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管大队,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和信息上报工作。各县市大队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专班,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加强指挥调度。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源头管理。各地要协同相关部门,对辖区从事渣土、砂石、水泥运输的企业、车辆以及驾驶人,进行一次排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企业数量、规模、经营模式,摸清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维修保养以及车辆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及事故等情况,建立渣土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管理档案,同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的“重点对象管理”信息库。要严把工程运输车辆审验关,对存在加长、加宽、加高货厢栏板、非法改装、不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和粘贴车身反光标识、轮胎不符合要求等违法情形的,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
(二)加强重点管控。要加大对城郊结合部、交通事故隐患道路、校园周边道路等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并针对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夜间多发的特点,加大在重点时段检查与动态巡查的力度。要联合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对建筑渣土及各类工程材料运输的“二点一线”(施工地点、处置地点、运输线路)实施多方位管控,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建筑工地的源头监管,在工程运输车驶出建筑工地前,对车辆的处置许可、车容车况、密闭措施、装载情况等进行严格检查。
(三)开展集中整治。11月1日、8日、15日、22日,12月2日、9日、15日、21日、26日为全省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各地要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检查执法力度,同时,要充分利用电子卡口、视频监控、移动抓拍、缉查布控等科技装备和手段,从严查处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行为。对擅自改装车辆的,一律责令其恢复原状或依法强制恢复;对驾驶报废、拼装车辆的,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的,一律扣留车辆,对驾驶人一律处15日拘留;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一律扣留车辆,注销驾驶证最高准驾车型;对车辆及驾驶人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格处罚和记分;对以殴打、推拽、撞击等暴力方式对抗执法的,一律以涉嫌妨碍公务罪立案侦查。
(四)强化联合执法。要联合住建、城管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问题,从日常监督、部门联动、执法处罚等方面,研究加强和规范工程运输车管理的对策和措施,不断健全管理工作联动机制。要与同级交通运输、城管执法、市容环卫等部门密切配合,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及工程运输车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协同相关部门,监督运输企业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制度,综合运用监控系统、卫星定位系统等技术手段,加强对工程运输车的动态管理,特别是加大对工程运输车行驶时间、线路、速度的核查力度。
(五)严格落实抄告。要定期对辖区工程运输车及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以及违法记分等情况进行清理,并及时抄告其所属的运输企业和当地安监、住建、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督促相关部门对驾驶人采取批评教育、停岗培训、调离岗位或解除聘用等措施。对违法多、事故多的车辆及企业,要列入“黑名单”,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凡工程运输车发生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存在故意遮挡或者污损号牌、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超速50%(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超速20%)以上、超载运输、不按规定装载、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等同一违法行为被查处两次以上的,要建议住建(城管执法、市政)部门收回该车的建筑渣土运输许可。
(六)广泛宣传教育。要结合“三大行动”,加大对运输企业负责人和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力度。xx月x日前,要组织开展一次教育活动。要将工程运输车驾驶人列为重点,利用手机短信发布平台,及时发布重点路段车辆限行、典型交通违法案例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危害等警示类信息。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公众监督。要加强社会宣传,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及时采访报道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曝光违法车辆及其所属企业,剖析涉及工程运输车辆的典型事故案例, 正确引导舆论。
(七)严格督查考核。集中整治期间,省公安厅交管局和市交警支队将按照联系点制度,由支队领导和大队负责人带队,对各县市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市交警支队将对各县市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不落实、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将采取约谈、通报、督办等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地要充分认识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站在打造城市和谐交通、维护城市良好形象的高度,积极开展治理工作。
(二)有效落实责任。工程运输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涉及住建、交通、市政、城管、公安交警等多个职能部门,各地各级要不折不扣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强化监管合力,推动源头管理。
(三)推进常态监管。要把整治行动与完善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总结整治行动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工程运输车交通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治本措施,固化为工程运输车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执勤防护。各地要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和《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试行)》的规定,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防民警伤亡事件。
请各县市于11月1日17时前报送工作方案和联系人,每周五10时前报送《统计表》、《明细表》和工作小结,并于12月30日报送工作总结。报送地址:市局办公自动化系统交管大队-xx收件箱。
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