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资金监督检查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资金监督检查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关于开展集中清理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精神要求,按照《**县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办电[**]23号)文件,现就开展全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检查范围和内容
**年至**年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群众反映强烈、案件线索清楚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1、政策落实情况。是否按照每年《实施方案》下达的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任务实施项目建设,下达补助资金。每年改造任务完成情况,未完成任务原因。
2、对象认定情况。是否存在把关不严,优亲厚友,将关系户,人情户等不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
3、资金管理情况。是否按照省、市、县要求,规范资金下达、分配、发放。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行为。
4、项目建设情况。是否存在暗箱操作,不公示、临时性公示或选择性公示,长期公示制度不落实,是否存在农户档案资料不完整,审核审批责任人员不签名情况。
二、工作步骤和方法
全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资金监督检查工作自**年8月开始,至2017年5月底前结束。采取自查自纠,评估抽查、投诉举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年**月-**年**月底)。各乡镇组织人员对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户进行逐户核查,并开展现场抽查。其中,每个行政村应实地抽查**年、**年改造对象的60%以上,凡**年以来有群众反映的改造对象必查。要认真做好抽查记录,建立抽查台账,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乡(镇)要对各行政村核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并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于**年**月**日上报县城乡规划建设局,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重点检查阶段(**年**月**日-**月底)。由县财政局、县委农工部、县城建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工作组,对照各乡镇自查自纠情况,对各乡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情况进行抽样核查,抽查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户资格审核是否准确、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合规、评议公示情况是否真实、农户档案是否完整、资金拨付是否准确等。认真做好排查记录,边复审边纠正。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7年1月1日-5月底)。针对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群众举报发现的各种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主管部门牵头对资金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寻找治本之策,建立健全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是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二)提高检查实效。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对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
(三)落实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落实责任追究。对在自查自纠阶段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并如实上报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在自查阶段结束后,由重点检查、重点抽查或群众举报查实的违纪违法问题,除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外,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处理;对弄虚作假、对抗检查、销毁证据的,依法依纪从重处理;对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完善制度保障。通过监督检查,切实查清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监督制度的缺失和漏洞,及时加以修订和完善,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让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确定资金运行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