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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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安全监管,维护消费市场繁荣稳定,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局食品安全等监管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护盾”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及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针对目前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电梯使用安全、假冒伪劣商品等问题开展重拳整治。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各监管条线工作积极性,打好**市场安全监管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省级食品安全城市为契机,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食品安全为工作目标,认真落实“科室、大队、分局”三位一体监管要求。以节令性食品、疫苗、电梯等作为重点监管品类,以食品及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药品贮存养护、电梯维保记录及可视资料规范等制度管理作为重点监管环节,以学校食堂、厂矿学校医务室、电梯维保单位等作为重点监管区域,严格要求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在监督检查工作中着重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尤其是食品生产环节中用油抛光大米等潜在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全面宣传普及《**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及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坚持积极指导与有力监督并举、高效服务与严肃执法共存。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集体就餐等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分析今年以来在集体就餐、大型餐饮等活动出现的问题,查找问题根源,提出改进思路。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在承接集体就餐或组织大型餐饮活动前到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进行备案;集体就餐前对菜单及现场进行严格检查,对经营单位留样进行规范性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经营单位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拒不整改及无证无照等的经营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健康证明检查。各分局在活动中,要加大检查力度,严禁出现无健康证明、健康证明过期等现象。发现问题立即下发责令整改通知,并及时跟进整改情况,彻底杜绝健康证明缺少及过期的经营行为。
(三)加强餐饮具消毒及餐饮相关用品检查。源头治理餐饮服务单位在餐饮具及相关用品(餐巾纸、一次性餐盒、打包袋)使用上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餐饮服务环节餐饮具消毒自查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按照餐饮服务单位类别对其餐饮具消毒设施种类和数量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使用配送消毒餐饮具的餐饮服务单位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从有合格资质和良好信誉的单位进货,确保所购餐饮具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护盾”活动中,要加强对餐饮环节使用餐饮具及相关用品的抽样检测,对抽样检测不合格及整改不到位的经营单位要及时查处。
(四)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及食品摊贩的培训宣传。局行政许可科要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培训;食品监管科要加强对监管人员尤其是乡镇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培训;各分局要充分调动各乡镇食安办积极性,强化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业人员的培训指导和诚信教育;对已经登记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及经各乡镇食安办登记备案的食品摊贩,各分局要加强监管。
(五)加强糕点等节令性食品监管。要针对节令性食品生产经营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强化生产过程监管,杜绝生产企业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使用回收食品原料生产月饼等节令性食品的行为;继续开展秋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生产经营冷食冷饮类食品的经营者,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杜绝销售无厂名、无厂址、无保质期、超保质期和来源不明食品的行为。
(六)加强学校食堂、养老院、代餐点等监督检查。针对学校食堂、养老院、代餐点等重点场所,各分局要根据《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表》的检查内容,逐条检查,对不符合规范的餐饮服务单位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和拒不整改的要加大处罚的力度;对辖区内养老院餐饮服务情况,各分局要形成详细的报告,报送各乡镇主要领导;坚决取缔无手续、经营条件不达标的学生代餐点,重点查处一批违法学生代餐点。
(七)加强市场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经济环境稳定。强化对辖区内电梯维保单位监督,重点检查维保记录及可视资料,继续开展钢瓶专项检查活动;开展眼镜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推进“计量惠民示范区”建设;开展疫苗流通环节整治,加强对个体诊所、卫生室、厂矿学校医务室监督检查;开展秋季农资市场检查,重点打击网络商标侵权安全,稳步推进旅游纪念品市场的检查;开展秋季商品市场抽检,加大商品抽检及不合格商品查处力度,推动全区商标发展,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四、工作步骤
本次食品安全“护盾”行动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分四个步骤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各机关科室、各分局及执法大队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议,根据方案和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好自身工作,保证活动开展过程中,检查资料完备、执法程序严谨。
(二)基础检查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各分局按照职能分工开展相关工作,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监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加强检查力度,认真排查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整改,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及时对各监管环节工作中的纸质、影音等资料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全面汇总。
(三)互查提升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由局分管领导带队,相关分局及部分业务科室人员组成调片检查小组,对各分局今年以来的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开展检查,查找漏洞,对在互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并记入各分局本年度绩效考核,互查阶段结束后,各小组要形成详细的调查报告,指出目前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总结提高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各分局要将活动期间的检查资料、案件文书等整理归档,并形成工作总结及时上报至局食品监管科。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措施,落实责任。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加强沟通协作。在监督执法的同时,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形成联合执法的局面,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在做好“护盾”期间监管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兼顾做好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及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各项工作。
(二)强化监督,扎实推进。加强对食品安全“护盾”活动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强化对工作作风、执法行为、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不定期印发督查通报,相关工作列入“5+1”考核。确保取得“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效果。
(三)强化宣传,树立形象。紧紧围绕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各领域监管工作,结合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撰写、报送各类信息,为市场安全监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护盾”活动的有效推进以及取得的成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行业科学发展,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树立**市场监管新形象。
(四)突出食品安全案件查办,严惩违法犯罪行为。要本着依法、从严、高效的原则,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销售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舆情反映和群众举报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要依法及时查处。对问题企业和食品要立即采取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措施。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