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管理局法制培训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更加规范、高效、精细、人文执法,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法制培训方案。
一、总体目标
提高城管行政执法人员政治信念和理论水平,自觉遵守并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法人员的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公平执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执法的满意度。
二、培训对象
城管局全体员工。
三、培训方式
以集中辅导为主,增强自觉学习的习惯为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着力解决执法队伍中存在的纪律意识不高、办案有瑕疵、执法方法欠优等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适应新形势下城管行政执法工作能力。
四、培训时间
集中培训定于每周五下午4:30—5:30,遇特殊情况临时调整学习时间或顺延。其他学习由各科室、大队根据具体情况集中安排,第一次培训时间定于12月5日,具体时间附培训内容后。
五、培训内容及辅导老师。
六、培训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参学对象要充分认识法制培训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现实要求,把培训当工作,视培训为执法现场,增强培训和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把学习与思考结合起来,学思践悟,提升水平和能力。
2.加强组织领导。为使培训有序达效,局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监督落实、考试考核、后勤保障、宣传等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蔡家安为组长,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赵金翠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股,郑虎兼任办公室主任。
3.优化培训方法。培训与辅导不仅仅是单一的辅导学习,是对我们每个人的学习能力、思考能力、演讲能力、实践能力的一次检验,因此每个参学人员既要积极参与学习,更要认真准备好培训辅导内容,把所培训的内容以最简单的方法结合实际讲解最精准的要点,做到内容精准、工作指导精准、应用实践精准。
4.严格学习纪律。每次学习采取签到制,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务必向主要领导请假,局将对日常业务知识学习进行抽查,每两周抽查一次学习笔记,对集中培训学习人员定期进行测试,笔记记录情况与测试成绩将计入年终绩效考核和年终评先表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