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从严治党实施方案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转发<中共**县纪委关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办发〔2016〕38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重要义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同志关于“四种形态”重要论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全县财政工作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障。
(二)重要意义
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科学内涵。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依据纪律和规矩这把尺子划分的。第一种形态,“党内关系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调的是“治未病”、“植好树”理念,要求全体党员勇于自我批评、自我监督,并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同时强化组织责任,加大组织监督力度,严抓严管,小过即问,小错即纠,远离纪律和规矩“底线”,防止一时迷失,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强调的是“治初病”、“正歪树”理念,对自律不严、常态化监督不力而触碰党纪党规“底线”的,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处理和纠偏,防止小错演变成大错、小患酿造成大祸;第三种形态,“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强调的是“医小病”、“治病树”理念,对严重违纪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要不留情面,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以达到当头棒喝、用猛药、治病救人的目的;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强调的是“医重病”、“拔烂树”理念,对这类严重腐败分子,除通过纪律处分予以惩戒外,要坚决追究法律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及时清除党内毒瘤,保持党的健康肌体。“四种形态”所对应问题性质逐步加重,所涉范围却逐步减少,真正体现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只有自觉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准确理解和把握“四种形态”内涵,才能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区分“极极少数”与“绝大多数”、“小毛病”与“大问题”、“破纪”与“破法”、“轻处分”与“重处理”的界限,有针对性地“植好树”、“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维护整片“森林”的健康。
充分认识“四种形态”的重大意义。“四种形态”重要论述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操作性,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的经验总结,体现了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深刻认识和工作节奏的精准把握;指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和实现路径,为依规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奠定了坚实基础;回答了在实践中如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问题,体现了依规治党、关口前移的新要求;传承了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彰显了党的严管厚爱,凸显了管党治党要靠严明的纪律,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和把握其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四种形态”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战**部署由惩治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移,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推进党内关系正常化、遵规守纪自觉化、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
(二)具体任务。推动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形成管党治党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真正实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正确处理好严惩腐败与正本清源的关系,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从政环境,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为财政工作实现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障。
三、工作措施
(一)运用第一种形态,重在抓早抓小,形成常态
局党组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1. 抓责任落实。局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的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实现责任下移、工作下延、重心下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从严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党组会议每年至少听取落实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2次以上,每年至少向县委、县纪委书面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2次以上。
2. 抓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四种形态”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及重要意义。扎实组织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和治四病强作风促超越专项整治活动,增强党员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主要领导要带头作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报告,带头上廉政党课,带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警示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党政主要领导给分管范围内领导上廉政党课、开展警示教育分别不得少于2次。
3. 抓制度约束。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公车管理、财务管理、公务接待、“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纪律等制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建不能、不敢、不想的防范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长效化。
4. 抓谈话提醒。突出抓早抓小,按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完善谈话机制,做到“四必谈”,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违反工作规范、行为规范、道德规范和日常管理制度,尚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必谈;执行党组织决定出现偏差和履职不认真,工作出现较失误,为官不为慢为乱为的必谈;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内部出现不团结因素或干部个人有重要情况和思想问题需向组织反映时必谈。局党组主要领导每年同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每年同分管股室、局属单位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不少于2次。同时,要适时开展诫勉约谈、交心谈心,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实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
5. 批评和自我批评。局党组每年至少要组织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通过认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生活制度,确保党内关系正常化。
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加强对党组做出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针对你信访、举报或其他途径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给予谈话或函询,着力做到“两必谈”、“四必询”,即反映问题线索过于笼统、模糊,难以查证核实的必谈;执行八项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及作风方面的轻微违纪问题必函询;廉洁自律或不正之风方面的一般性问题必函询;情节轻微,尚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问题必函询;一定时期或一定范围内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整改的问题必函询。对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于党纪政纪处分的,应当对其实施诫勉,明确提出整改要求。
(二)运用第二三种形态,重在从快查处、宽严相济
运用实践好第二三种形态,重在宽严相济,违纪必究,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既盯“关键少数”,又盯全体党员,对党员干部的处理突出层次化,防止小错配酿大错。局党组要加大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突出干部纪律作风重点,紧紧围绕“六大纪律”,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
局纪检组针对“大多数”,根据违纪事实、性质、情节区别不同情况,灵活采取组织措施与党纪轻处分,旨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针对“极少数”,要实行严格的纪律审查,做到违纪必纠。在处理信访举报和上级转办案件时,要做到“五必核”:即信访举报指向明确的必核查;实名举报的必核查;巡视机构转办的必核查;中省市县纪委要结果的必核查;领导交办的必核查。通过核查,根据党员干部违纪事实、性质、情节,灵活采取组织措施或纪律处分或合并使用。对查无实据,或暂无法查清但造成一定影响的,或违纪不严重且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交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单独实施组织措施。对确已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立案审查,依据审查结果及时追究纪律责任。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作为重点坚决查处,三者同时具备的要严查重处。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快查快处,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对在纪律审查时采取隐瞒、串供、转移赃物等对抗组织调查的行为,要从重查处。
(三)运用第四种形态,重在形成震慑,严查重处
运用这一形态,重在“零容忍”,违纪必处,形成震慑。对这类严重腐败分子,除通过纪律处分予以惩戒外,还要坚决追究法律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局党组要加大对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纪检组在纪律审查时,要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党员干部,要查清违纪事实、做出党政纪处分后,及时将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继续依法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财政局局长任组长的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来治党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各副职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监督监察股,负责办理日常事务。
(二)强化担当意识。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好带头执行、全面推动、督促传导的职能作用,切实抓好“四种形态”的贯彻落实。要旗帜鲜明的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专题研究部署,解决存在问题。
(三)加强学习宣传。把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和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作为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使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准确理解和深刻把握“四种形态”的丰富内涵和根本要求。采取“两学一做”集中学习、开展培训、专题讲座、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加强学习,加大正面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四)统筹抓好落实。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从严治党工作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治四病强作风促超越”专项整治活动和推进全县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整体推进,以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障全县财政工作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