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修订)、《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政办电【2016】149号)部署和要求,决定自2016年12月6日--2017年1月15日在全镇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经研究,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专项检查范围: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公路建设、水利建设、教育工程建设、农田改造、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派遣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专项检查内容: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用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二、专项检查具体安排
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及自查阶段(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0日)。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通过送法上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品、媒体宣传报道等形式,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同时,要求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二阶段:执法检查阶段(2016年12月11日至2017年1月10日)。镇政府要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和“归口管理”原则,集中力量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阶段:分析总结阶段(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15日)。镇政府根据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政策建议,镇人社所工作人员要及时将专项检查书面总结报县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三、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确定只发检查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充分保障工作经费,充实一线执法检查人员,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二)加大专项检查工作力度。镇政府要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专项检查力度,重点做好建筑、交通、水利、教育、卫生、农田改造等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清理工作,化解拖欠隐患。
(三)依法严肃查处拖欠工资问题。对排查发现的农民工工资支付隐患以及已经发生的拖欠案件,镇政府责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制定清欠措施,限期办结。要进一步加强节假日值班工作,并在农民工维权告示牌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涉及拖欠问题的投诉举报案件要做到快受理、快立案、快查处、快结案。对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要上报县人社部门,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及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