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小编寄语:公路养护就是对公路的保养与维护,保养侧重于从建成通车开始的全过程养护,维护侧重于对被破坏的部分进行修复。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为加强全镇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提高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水平,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农村公路建养并重,明确养护管理责任,健全养护管理机构,创新养护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的养护资金渠道,实行目标考核,全力打造“畅通、安全、舒适、和谐”的农村公路通行环境,有效提升农村公路综合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目标是:尽快建立符合我镇农村实际和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管养分离、招标养护、养事不养人的农村公路管养市场化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分级职责
农村公路的技术范畴包括公路、桥梁(涵洞)、安保工程三个组成部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管养机制。坚持“建养并重、协调发展、因地制**、确保长效”的原则,逐步做到全面养护、有路(桥)必养。为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落到实处,要层层建立目标考核制,镇政府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考核纳入对各村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一)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本县范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建议性计划,统筹安排、管理、拨付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检查考核乡(镇)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及农村公路设施的保护工作。
交通运输局设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具体承担交通部门管理的国、县道(包括国、县道上的桥梁)的日常养护管理和养护工程管理工作,拟订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对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和路权路产保护。指导监督县、乡、村道的管理和养护工作,对县、乡、村道的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二)乡(镇)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乡、村道(包括辖区内乡、村道上的桥梁和渡改桥)的日常管理养护、养护工程计划的编制和养护资金筹措。
三、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内容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分为路政管理、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大中修)。
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主要工作有:禁止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建造永久性建筑物;严禁超限、超载、超速车辆未经批准行走于农村公路;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在公路上挖沟、砍伐路树;严禁在大中桥桥位上游100米、下游150米范围内采砂;严禁铁履带式车辆(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设备)行驶于水泥或沥青路面;禁止以路代市和在公路上打谷晒场、堆放建材和垃圾;对违反路政管理规定造成的路产路权破坏行为进行追究、核定路产路权损失的赔偿等。
日常养护的主要工作有:路面保洁,路肩、边坡修整,路树管理、补栽,绿化修剪,涵洞清淤、排水沟疏通,设置限高限宽设施,增设、维护、更新交通警示、指示标志和里程牌,每公里50立方米以下的安保工程,每公里100平方米以下的路面整修,150立方米以下的边坡塌方清理、路基缺口填筑。
养护工程的主要工作有:每公里100平方米以上的路面大中修和路面重铺、自然灾害损毁工程,每公里50立方米以上的安保工程,150立方米以上的边坡塌方清理、路基缺口填筑,危桥改造,全路段新设交通警示、指示标志和里程牌等。
四、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分为路政管理资金、日常养护资金和养护工程资金等三大块。养护工程费由省统筹,市、县配套;日常养护资金由县负责统筹、乡(镇)配套;路政管理资金由县负责统筹。
(一)养护工程资金。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府厅发〔2017〕48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申请和使用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交规划字〔2015〕67号)精神,用于全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专项资金由省交通运输厅按标准统筹安排,市财政进行奖补、县财政根据大中修工程需求情况进行配套。凡县(市、区)日常养护资金到位(县级财政按每年县道3000元/公里,乡道1500元/公里,村道500元/公里安排);建立了农村公路养护长效机制,做到“五到位”(管养责任落实到位、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制度制订执行到位、资金筹措管理到位、监督检查考核到位),可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请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
(二)日常养护资金
1、日常养护资金由县筹集,整体划入县交通运输局专户储存管理(或专账管理)与使用,县交通运输局检查、考核后,资金拨付到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对象(机构或养护队)。按照县道、乡道、村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1500元、500元的标准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中。列支专项资金用于保证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需要,其中养路的经费占总经费的80%,养桥的经费占总经费的20%。
2、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公路沿线村民投工投劳养护乡村公路。同时,积极鼓励公路沿线受益企事业单位、个人,以组织义务劳动、支援设备材料、自愿捐资等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
(三)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实行专户储存(或专账管理),必须专款专用,并接受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五、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提高养护质量和效率
农村公路总量和增量很大,必须充分发挥公路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沿线群众的积极性,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管养分离,积极推进公路养护的市场化,建立养护工程和正常养护管理工作机制。推行科学、规范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和完善、高效的运行机制,提高公路养护效率,提升养护质量。
(一)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因技术性较强,应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等竞争方式,择优选定有资质的养护作业单位组织实施。
(二)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采用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乡道及村道的日常养护由各乡镇结合当地实际,通过竞争方式承包给沿线农民。对于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别困难并难以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养护作业的乡、村公路,可以通过聘用、委托、承包等方式由个人(农户)分段进行养护。
(三)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由县交通局负责,乡、村道路的路政管理由乡镇负责,可结合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采取委托管理等多种方式进行,县交通局进行业务指导。
六、完善配套措施,平稳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一)镇人民政府在县交通运输局的技术指导下,要针对针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特点和规律,抓紧制定农村公路养护制度、技术规范、养护定额、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标准。
(二)各村委会要加强对所在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领导,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按照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