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发〔2015〕22号)、《**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政办发〔2015〕8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指导意见》和省、市供销社的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党委政府、供销部门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经营创新、服务创新、组织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加快建成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使供销合作社真正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做到为农、务农、姓农。努力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生产生活服务,进一步整合农村流通服务网络,把经营服务网络由乡(镇)延伸到村、社区。不断改善农村流通环境。建立完善经营服务性、生产公益性组织体系,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村级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为农民提供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
(二)坚持合作经济属性。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经营网络优势,坚持合作制原则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按照办社《章程》和“平等、互利、互惠、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从事种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等专业大户、专业人才通过供销合作社企业、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行业协会等形式组织起来,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实行民主管理、互助互利。运用现代企业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规范管理,共同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服务。
(三)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更多运用经济手段开展经营服务,当好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的桥梁和纽带。引导县社属企业和基层供销社通过合作联合方式与村级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共同抓好主导产业基地建设,帮助农民拓展农副产品营销市场,强化为农服务龙头企业、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与农民在农副产品流通、农资配送服务中的合作元素,实现共赢。
(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条件成熟的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先行试点,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五)坚持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切实把握好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加强社有资产监管,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创新运行机制,理顺社企关系,密切层级联系,着力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三、奋斗目标
把全县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作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信得过、用得上的建设“三农”的重要抓手。到2020年底,按照合作制改造和恢复重建11个基层供销社,农村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体系覆盖到村,致力打造连接到村到农业产业基地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领办创办一批带动力强、管理规范、示范效应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培植一批农资配送中心、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创建一批立足本地优势资源、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辐射带动力的龙头企业,全面提升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
四、主要任务
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以“八大工程”建设为主体,围绕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农村电子商务、农资配送、农产品流通、农民专业合作社、庄稼医院、农业技术培训与推广运用、村级综合服务社、现代物流龙头企业、农村金融产品服务、土地托管与流转等重点领域和环节,加快建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
(一)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加快构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三大体系,打造以县级物流园区为龙头、农资配送电商平台为纽带、基层供销社为中枢、农民示范专业合作社为骨干、村级综合服务社为终端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允许上级社争取的财政扶持资金依法以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支持社有企业积极承担化肥、农药等国家储备任务,鼓励符合条件的社有企业参与大宗农产品政策性收储。
(二)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树立绿色、环保、植保、健康、高效理念,推广运用新型农资产品,打造农资产品、技术、培训、服务、设施“一条龙”到村到产业基地的新型农资配送体系,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积极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加、贮、销系列化服务。加快农资配送中心、示范庄稼医院、农民培训基地等服务项目建设。力争在2020年底前,全县农资配送中心(服务站)达到11家,庄稼医院达到11家,建立1个农民培训基地。供销社对全县农资市场的覆盖面达到50﹪以上。
(三)实施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建设工程。加快供销电子商务发展,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在2017年底前,由县供销社主导,牵头建成农村电子商务运营交易中心,组建**电子商务协会,构建上联全国总社“供销E家”及苏宁易购、淘宝、京东、天猫等电商平台,下接乡(镇)电商服务站、村综合服务社电商终端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络,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打造“网上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电商扶贫和公益性农产品交易批发市场建设,实施“电商创业千人工程”。
(四)实施村级综合服务社提质扩面工程。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快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农民提供农资供应、日用消费品、电子商务、农业技术咨询、农产品信息、农民培训、务工信息、农保代发、社保代办、金融服务、社会管理、产业基地、精准扶贫等多样化服务,让农民办事不出村。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实现共建、共享、共赢。在2020年底前,按照合作制的规范要求,提质升级,规范达标,强化功能,建设标准化的村级综合服务社80家以上。
(五)实施金融助农工程。探索在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和不对外吸储放贷的前提下,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审慎推进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建设,强化供销总公司统驭系统资产、发展基金筹储及对外招商合股的投资平台功能。推进供销与县内金融机构合作,积极推广“裕农通”等便农惠农金融产品服务。支持县内专业银行利用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子商务平台等载体合作共建金融服务网点。在2018年前,在乡(镇)供销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开展金融服务网点达到150家以上。
(六)实施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重建工程。按照合作制原则重建基层社,引导社员参与基层社经营管理活动,密切与农民的经济联系,逐步结成利益共同体。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增强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积极探索通过与农民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经济上的联结。将原租赁经营的分销店、门市部、超市、农产品及再生资源交易等服务网点纳入供销社经营服务体系进行统筹指导。因地制宜,按主导产业或跨乡镇组建基层社联合社。
按照合作制原则加快完善治理结构。面向农村、面向社会广纳贤才,多成份、多产业、多体制、多业态、多集群融合发展。将各类为农服务经营组织汇聚到供销合作社旗下,为供销社综合改革奠定人才基础。积极拓宽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渠道。积极试点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带头人、村“两委”负责人、农村产业能人、致富能人、为农服务流通组织骨干中,公开选拔聘任政治思想素质好、经营管理能力强、与农民感情深厚、为农服务热情高的人才担任基层供销社负责人。规范基层社和农民社员的利益分配关系,组建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资(物流)配送中心、电商交易中心、庄稼医院、供销超市打造成基层供销合作社载体。
(七)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培增工程。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示范专业合作社。围绕全县主导产业牵头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开展农资、农技、产品营销等系列培训和服务。在2020年底,供销社直接参股创办领办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5家,领办引办专业合作社达到100家,供销社依托示范专业合作社托管、流转土地5万亩以上,带动农民5万人以上。
积极创造条件,从规范章程、依法登记、产业规划、市场拓展、打造品牌、组织机构、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社务公开等方面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咨询、培训服务,培训专业合作社管理、电商创业、农村技术人才1000人次以上。
(八)实施县级供销社振兴工程。着力构建以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供销总公司经营龙头作用,加强与县内外为农服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业基地多元素、多成份、多领域的联合与合作,通过直接投资、控股、股份合作、投资共建、争取政策资金参股等方式,搭建新型合作架构。2020年前,供销总公司培植为农服务龙头企业达到5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达到2亿元。建立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对当年社有资产收益和对外合作的投资收益按不低于20%的比例提取合作发展基金,由供销总公司统筹,用于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龙头企业建设。使用上接受纪检、财政、审计及上级社监管。
规范县联社治理结构,供销总公司代表县联社行使社有资产经营公司和企业出资人职能,加速老企业资产债务重组,对已经完成企业遗留处理的企业剩余资产(资金)纳入供销总公司管理,直接充实供销合作发展基金。逐步把县级联合社办成基层社共同出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广泛参与、实行民主管理的经济联合组织。
五、推进措施
(一)先行试点
根据我县供销社综合改革的任务要求,将****电子商务公司、**供销社、**供销社、**供销社、**(**)供销社等企业列为综合改革试点。试点企业必须制定综合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在试点取得经验后,向纵深推进。
(二)分步实施
1.调研准备阶段(2015年12月-2016年2月)。做好综合改革调研,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草拟、讨论、征求意见、可行性论证及呈报的各项准备工作。
2.试点工作阶段(2016年3月-2017年12月)。研究制定综合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经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后进入实施阶段。
3.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1月-2019年12月)。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全面推进综合改革提供可复制经验。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基本完成各项目标。
4.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2月)。全面完成综合改革预定目标,总结完善提高。综合改革取得成熟的经验,全县供销合作社步入平稳发展时期。
六、保障机制
县人民政府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纳入全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纳入县、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及时解决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农办、发改、财政、工商、物价、经信、畜牧、农业、公安、质监、安监、人社、国土、住建、国税、地税、农发行、农商行、邮政储蓄银行、建行、供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全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供销社,由县供销社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的高度,全力支持和参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各职能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挂帅,确定相关工作人员主抓;各乡(镇)要安排1名副乡(镇)长分管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策支持
1.整合资源,加大对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政策环境支持。整合与农村现代流通相关联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新网工程”、“万村千乡”工程、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网络建设、电商扶贫、精准扶贫等政策资源,形成政策支持合力,加大供销社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县供销社从资产收益等资金中按不低于20%的比例计提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从2016年起,县政府对完成恢复重建的基层社,通过考核验收,每个给予10万元的建设资金补贴。按照供销社每年实际完成规范化建设的村级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农民示范专业合作社的数量,每个给予资金补贴;支持供销社建设农村电子商务运营中心,每年给予20万元的资金扶持;支持新型绿色环保农资产品和现代农业科技推广运用,供销社新建农资配送到村到产业基地服务站,给予资金支持;整合培训资源,对供销社组织农村扶贫电商创业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培训予以补贴。
2.对供销社地块开发的相关税费,重点支持供销社消化历史债务、投入为农服务市场建设和农村合作事业发展。对于供销社历史遗留问题,依法依政策予以解决。
3.县财政、发改、农业、经信、房管、国土、工商、住建、交运等部门加强对供销合作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支持。在县城、经济开发区、丹水新区、乡镇城镇建设规划中,应对供销社用于鲜活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物流配送园区、农资配送中心、电子商务交易中心、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基层供销社、农民培训基地、庄稼医院、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所需地块纳入统一规划,提供政策和环境支持。将供销系统危旧房新建、改造符合条件的纳入全县“棚户区”改造工程范围。
4.加强县供销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聘或从乡镇、部门调剂熟悉“三农”工作的经营管理复合式人才进入县供销社工作,为供销合作社建设提供人才和干部支持。
(三)强化督办督查
按照全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目标,细化措施,分项建立台账,确定改革任务书、时间表和进度清单,加强督查督办。县政府把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和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民特色专业合作社发展、庄稼医院、流通骨干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等纳入对乡(镇)、县直相关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要把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工作纳入工作议程,主动融入到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去,为我县“三农”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