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社区春节慰问活动方案范文三篇
春节即将来临,社区春节慰问活动开始准备。下面是具体方案,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范文一
一、补助、慰问范围及对象
走访慰问对象:生活困难的老党员、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因各种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
二、补助标准
(一)低保户补助标准:
1.低保家庭实行一次性取暖救助,标准为每户600元。
2.低保对象每人实行一次性生活补助(生活补助标准为400元),发放面粉、清油、大米(价值300元),生活用品价值100元。
3.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残疾人员每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600元
4.低保家庭中有2人以上享受低保的,只发放一次生活补助物资,其余的以现金形式发放。
(二)低保边缘户补助标准:
1.低收入家庭中的贫困家庭每户发放慰问金100元,慰问面粉25公斤、清油5升、大米25公斤,生活用品价值100元。
2.因病、因灾、因事故等致使家庭特别贫困的低收入家庭每户发放慰问金600元,慰问面粉、清油、大米(价值300元),生活用品价值100元。
(三)优抚对象慰问标准:
1.三属,每户慰问标准960元。
2.革命伤残军人、参战涉核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每户慰问标准600元。
3.现役军人家属,每户慰问标准300元。
三、资金来源
以上慰问资金从师市下拨的资金中列支。
四、补助方式
(一)五家渠市三个街道办事处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的生活补助物资由爱心超市发放。
(二)各团场可采取发放慰问物品或现金两种方式进行慰问。
五、救助程序
由各团场、街道办事处审批慰问对象,发放《救助卡》。各街道办并将审批后的慰问对象名单报师市民政局备案。
六、要求
(一)各单位要对享受补助、慰问人员要按程序严格审核,张榜公示,采购的各类补助物资要按财务相关程序统采,确保各类补助物资物美价廉。
(二)各团场、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单位的慰问工作,慰问中当一户符合多种条件时,以最高标准进行慰问(现役军人家属慰问除外)。
(三)各街道办将审批的慰问对象名单(分社区报,一式两份需盖章、签字)于20xx年1月10日前报师市民政局。
范文二
为更好地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贴近群众、解决问题,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兴胜街道积极开展2017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共慰问困难家庭101户,发放慰问124800元,面粉58袋,同时为他们送去了节日的关心和温暖,兴胜街道三措并举做好春节走访慰问工作,让辖区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一是提前筹划、精心准备
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走访慰问工作,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和社区,确保走访慰问工作落到实处。落实走访慰问所需资金及物品,对慰问对象、金额进行具体安排,保证各项走访慰问活动顺利开展。
二是认真排查,摸清情况
各科室、社区按照会议要求,安排人员对本辖区内的生活困难党员、困难职工、困难群众、“三无”人员、低保户、优抚对象和贫困残疾家庭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努力做到“四清”,即摸清家庭情况、摸清思想状况、摸清困难原因、摸清生活需求。
三是领导慰问,送关怀暖民心
1月3日,兴胜街道党工委书记郑国荣,街道办事处主任曹云鹤带领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并为困难群众送去了慰问金。同时,还与困难群众促膝长谈,细心询问他们的家庭境况和身体状况,并鼓励他们树立信心,主动参加技能培训,早日脱贫致富,被慰问的困难群众非常感动。
通过此次走访慰问活动,使社区内困难家庭感受到了节日的气氛、社区的温暖。一份份慰问金,一句句关怀话语,以真情和实际行动温暖了居民群众的心,拉近了居民与社区的距离。
范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认真履行工会关注民生、服务职工的职责,进一步推进工会精准帮扶工作,切实帮助职工排扰解难,按照市总工会要求,县总工会决定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心系职工情,温暖进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温暖对象和原则
(一)2017年“两节”送温暖活动的帮扶慰问对象为已成立工会组织单位的职工,主要包括:
1.低保职工家庭中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
2.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
3.遭遇不可抗力的突发意外灾害等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
4.生活困难的各级劳动模范。
(二)帮扶慰问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档帮扶、因困施助、实名制发放的原则。县总工会本级重点慰问经营困难行业和企业的困难职工(农民工);正处在改制、重组和关闭破产企业的下岗困难职工(农民工)。全县各级工会组织要依据省、市总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积极开展帮扶慰问困难职工(农民工)活动。慰问以户为单位,不交叉重复。
二、丰富送温暖活动内容
1.深入开展“两节”送温暖活动。各级工会要争取党政的重视和支持,多方筹集资金,切实做好帮扶工作。加强举报投诉接待力量和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积极配合人社、公安、住建等部门继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依法依程序处理工资拖欠问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有效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继续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接您回家”活动,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服务和咨询,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就地就近就业。加大工会就业服务力度,重点关注在淘汰落后产能、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暂时下岗失业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为他们提供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服务。加大送温暖资金筹集力度,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确保我县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职工温暖过节。
2.大力推动保障民生政策的落实。各级工会组织要在走访过程中,积极宣传党委政府在就业、工资收入、医疗、社保、教育、住房等方面出台的各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调查了解政策的落实情况;对于在走访中发现的应该落实而没有落实的政策问题,要积极主动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推动政策的尽快落实。
3.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各地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充分满足节日期间职工文化、娱乐方面的需求。对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一线职工和农民工开展慰问活动,推动企业做好“两节”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日文化活动,使他们过上一个安心、欢乐、祥和的节日。
三、几点具体要求
1.深入开展困难职工的调查摸底。各级工会要注重发挥基层工会和服务工作站的作用,深入基层,深入到困难职工家庭中,详细了解困难职工的致困原因、利益诉求和思想动态,掌握最新的困难职工现状,做好家访记录,准确、及时整理困难职工家庭档案,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送温暖活动实施方案,统筹安排,上下联动,务求实效。
2.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各级工会在走访慰问中,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务实节俭、轻车简从,压缩人员、减少开支,做到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各级工会要把送温暖的重心要放在基层,把更多的资金、资源和手段交给基层,充分发挥各级职工服务工作站、12351职工维权热线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积极为寻求帮助的职工和农民工排忧解难,不断提升基层工会帮扶服务水平。
3.加大工会送温暖活动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发挥舆论宣传阵地作用,大力宣传送温暖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效,重点宣传基层工会和工会干部在送温暖活动中为困难职工解决困难和问题的鲜活事例。各级工会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扩大工会送温暖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工会送温暖工作的良好氛围。
4.严格帮扶救助工作程序。各基层工会和基层服务工作站,要严格按照省、市总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临泉县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的帮扶救助工作程序,做好申请受理、调查公示、核实困难职工情况,指导完善各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并按要求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救助,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救助。送温暖资金及救助物资的发放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和送温暖资金管理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制定具体发放方案,专款专用,依档帮扶,资金发放必须实行实名制打卡发放。送温暖活动完成后,各单位要将帮扶困难职工的情况及时建档。
5.按时上报申报材料。困难职工申报材料。包括:
1.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工会意见。
2.户口簿、身份证,困难劳模需出示劳模证。
3.职工本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工商银行)。
4.困难职工证明材料:
(1)出示政府发放的低保证(有当年领取救助记录)、残疾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签字盖章);
(2)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子女)的近期连续三个月工资单或单位工资发放银行卡打卡记录凭证;无收入者需提供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工作单位行政部门盖章的无收入证明;
(3)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的,需提供疾病诊断书或出院小结、医疗费用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
(4)家庭遭受意外灾害定损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照片,公安、消防等开具的各类证明)及其它经济损失证明等。
(5)困难农民工符合上述规定条件下,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有关的劳务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