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春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是食品安全风险较大的时段,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时期,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办事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全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保障饮食安全为目标,围绕重点时段、重点产品和重点领域,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加强部门协作,狠抓责任落实,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全方法、全过程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一起一般以上食源性和食物中毒等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
三、时间安排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时间为两个月,从**年1月9日起至**年3月8日。共分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年1月9日—**年1月15日。
召开辖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会,各社区居委会和辖区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要求,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做好准备工作。
2、实施阶段:**年1月16日一**年3月6日。
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力度,认真排查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扎扎实实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留死角,堵住漏洞,确保全链条的食品安全。
3、总结阶段:**年3月7日一**年3月8日。
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社区居委会和辖区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并把有关监管情况以纸质和电子版的形式报办事处食品安全办公室。
四、工作重点
(一)强化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要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薄弱环节的集中专项整治,深入查找和整改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特别是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辖区内社会影响较广,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风险以及日常监管中各方面条件较差的、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重点指导和督促整改,做到不留盲区死角。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较多企业的检查频次,坚决依法依规取缔黑窝点,确保专项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二)加强节令性和热销食品的监管。加大对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面及面制品、酒类、食用油、饮料、调味品等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制度;加大对市场节日热销食品的抽样检验力度,监督经营者及时将不合格食品撤柜下架,强化病死肉、注水肉打击力度。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使用回收原料生产食品,降低标准突击生产食品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对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强化食品安全源头监管。一是在农畜产品生产环节,加大生鲜乳监管和检验检测力度,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制度,坚决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药产品行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以及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二是在食品生产环节,严格生产许可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和具体要求进行审查,依法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依法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监督其落实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食品出厂检验等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三是在畜禽屠宰环节,要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加大对定点屠宰厂的监督力度,严查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规范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畜禽产品和病死害肉流入市场。
(四)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的食品监管。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突出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庙会等重点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督促生产经营者规范经营。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消费量较大的节日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等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特别是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加强节日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以承办节日聚餐活动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单位,以节令性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为重点产品,以进货查验和凉菜制作及熟食加工等为重点环节,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扩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范围,对筛查出的可疑食品,应依法进行处置。
(六)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要结合打击保健食品“四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专项行动,针对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节日保健食品市场特点,继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专顼治理。以减肥、辅助降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七)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对食品顶风违法行为快查快办,严格执法、严肃执法,坚持露头就打、落地就查,对典型案例,及时予以通报曝光,对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要本着依法、及时、从严、从重的原则,查处一批违法案件,震慑违法分子。
(八)注重食品安全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年货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节庆展销等特色场合,开展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提示警示,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和科学饮食,增强安全信心,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社区居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平安新野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各责任人的责任。办事处食品安全办公室将组织联系社区居委会领导、农业、文化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畜牧、工商、教育等部门组成5个督查组,对各社区居委会及各监管部门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督导组要严肃认真开展工作,督导情况每10天要向食安办汇报1次。(督导组分工附后)
(二)扎实开展整治,查处违法行为。要结合节日食品供应丰富、渠道多元、流通迅速、容易假冒等特点,狠抓薄弱坏节和问题品种,监管重心下移农村市场,加大对城乡市场尤其是年货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密监控节日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并追查不合格食品购进源头和销售去向。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在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到位前,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仍按原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个环节的监管部门要将检查处理情况和结果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及时沟通信息,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四)加强应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要建立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危害。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任务明确,责权一致,措施到位,工作落实。节日期间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督导检查,要严肃值班纪律,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社区居委会和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