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教育方案三篇
小编寄语: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下面是我们文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治宣传教育方案三篇,请大家参阅!
(篇一)
今年是贯彻落实“**”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实施《法治**建设纲要》和《**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重要一年,为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稳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三市、法治三市建设,现将组织开展今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我县“十三五”规划的要求,以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需求为出发点,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和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的意识;提升乡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达到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知法用法,推动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为我镇平安三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二、领导机构
成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潘典宏同志任组长,熊昭明、周李、魏广雄同志任副组长,余平安、余龙伟、欧阳小年同志为成员组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余龙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协调法制宣传教育的相关工作,由乡镇党委书记牵头,主管政法的班子成员专抓,综治办、司法所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此项工作。
三、宣传重点
1、《法治**建设纲要》、《**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2、《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自治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
3、涉及党的基本知识、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突发事件、矛盾纠纷处理相关实用性法律法规、工作行为规范及社会管理创新等相关知识。
四、实施步骤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份)
1、4月10日前由镇党委书记潘典宏同志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单位研究,统一思想,提出工作要求,并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2、4月中旬,由镇组织办、宣传办、综治办、党政办、司法所、派出所分别组织教员统一教案,并进行相应培训。
3、4月25日前,由镇综治办牵头,召开各村、各部门单位专题工作会议,部署相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阶段:集中教育阶段(5月至8月中旬)
1、组织本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支村“两委”干部参加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专题讲座,并进行相关讨论。
2、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街头综治法制宣传,镇宣传办、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劳保所、经发办、国土所、建管所等要设立宣传台,散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
第三阶段:督查验收阶段(9月至10月)
成立督查领导小组,由镇综治办对全镇各村法制宣传工作进行考评验收,并纳入综治验收内容,同时对此专项活动进行全面,推介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宣传活动由镇综治办、镇党政办牵头,各村、各部门密切配合。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围绕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领域,把宣传活动与创新社会管理、平安建设、大调解、维稳、“**”普法等工作重点和促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紧密结合,推动普法教育、平安创建、法治建设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密切配合,增强实效。各村、部门要加强工作部署和统筹协调,积极主动与镇党政办联系,提供线索,报送素材。镇党政办要迅速落实人员,组建宣传报道小组,制定宣传报道,通过开设综治法制宣传专栏、现场报道采访等形式,有序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三)各村、各部门在宣传活动结束后写出书面总结于10月10日前报镇综治办,镇综治办将把各村、各部门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篇二)
一、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县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农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建设“法治黄梅”和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推动科学发展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农业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高农业依法行政水平,增强行政管理相对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三农”。按照“十三五”时期中央、省、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和局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服务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保障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服务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以促进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把握农民群众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的特点,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三是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产业、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确定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增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与农业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农业依法治理,切实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提升农业依法行政水平,用法治实践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检验法制宣传教育成效。
五是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积极适应新时期农民群众对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推动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载体创新、手段创新,努力开拓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加大对行政法、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农业系统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贯彻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学习农业法律法规。围绕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大力开展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围绕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学习宣传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生态循环农业和农业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围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学习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方面的法律法规法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规范农业经济秩序、保障农业产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中的作用。
(三)深入学习关于农业、农村的基本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村民自治和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与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农民负担等法律法规,注重运用法律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学习宣传信访、调解、仲裁等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立足提高农业系统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农村的能力;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培育新型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重点围绕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不断扩大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五)深入推进农业依法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农业部、省政府和省农业厅、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加强农业体系建设,健全体制机制,完善以农业综合执法为主干、与法律法规授权机构相结合的农业执法体系,推进以农业综合执法为重点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强化农业法制监督工作,依法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深入推进具有农业部门行业特点的依法治理工作,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在推进农业依法治理中深化、提升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对象和要求
我局系统“**”普法的对象是全体干部职工、行政相对人和农民群众。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农业企业和农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切实加强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全局系统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和完善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和涉农法律知识轮训,并将学法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健全并落实局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探索研究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的评估考核,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农业“**”普法期间,及时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省、市相关部门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二)着力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坚持和完善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培训班、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等形式,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岗培训、专题培训和定期轮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技能。加强政纪法纪教育,教育执法人员坚守职业道德、恪守执法程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持实行岗位考试考核制度,不断增强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三)稳定提升农技推广人员依法推广、依法服务水平。学习宣传以农业技术推广法为重点的有关农技推广法律法规,注重各类农业科研、农技推广人员钻研、推广技术与学习法律知识相结合,着力增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人员依法开展技术研究、推广和服务水平与本领,更有效、更规范地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四)强化农资从业人员依法经营意识。学习宣传与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农资从业人员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诚信经营的观念。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结合规范农资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形势和要求,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各类农资生产经营者、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生产和经营。
(五)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法律素质。广泛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的形式,选取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内容,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农民、贴近生活。更加注重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把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传授法律知识、培育法律意识、传播法治理念。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任务。“**”普法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并与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同步进行,面临新的更高要求。全局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农业“**”普法的重大意义,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建立健全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或明确专门分管领导,定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普法活动,严格落实普法责任,确保农业“**”普法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二)创新方式方法。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新形势,突出重点对象,强化重点内容,创新普法宣传的形式和手段。总结提高农业普法试点示范工作经验,建立农业“**”普法联系点制度,探索农业普法新机制、新方式、新载体,通过示范引导、以点带面,推动我市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加强队伍和阵地建设。各单位要确定普法联络员,配强配齐农业普法专兼职力量,建立健全农业普法工作队伍体系。加强普法骨干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推进农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资源优势,积极发挥金华农业信息网、农业执法网和农民信箱等载体在普法中的助推作用,积极构建全方位的媒体法制宣传平台。通过学习农业普法教材、农业法律知识百问,开办农业普法专栏、推出农业普法节目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农业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要统筹安排相关经费,配备必要的普法设施,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落实情况将纳入“**”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指标。
(五)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方法,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做好迎接各级法制部门对农业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确保农业“**”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普法规划完美收官,促进“法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省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要以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精心筹划,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系列规模大、范围广、内容全面、形式新颖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建设“法治**”,为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月中旬开始,到**月中旬结束。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后延伸。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八届**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理念、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推动全社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落实好“十三五”时期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五、活动内容
(一)全省要统一组织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1、各市在**月**日当天组织举办大规模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可以用“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等作为宣传标语。
2、在全省中小学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组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宣传志愿者等为中小学校在校学生讲一堂宪法课。
3、各市要结合实际,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专项活动,以及组织开展“法治人物”、“法治事件”、“法治好新闻”评选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4、认真组织普法形象大使、普法志愿者、普法权威顾问等,积极开展普法公益活动,增强活动的感染力、影响力。
5、全省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站等传播媒体要通过开辟专题、专栏,编播法治公益广告等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6、积极参加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的各种活动。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通过座谈会、论坛、征文、演讲、法制展览、悬挂标语、知识竞赛、广场活动等多种形式,利用宣传栏、流动宣传车、宣传册(页)、法治漫画等多种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拓展法治宣传微博、微信、法治宣传公益广告、移动电视法治宣传、手机信息法治宣传等宣传手段和渠道。
(三)省法宣办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1、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法治教育活动。一是在活动期间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组织开展一次宪法专题学习;二是邀请全国知名专家,12月上旬在**会堂举办“燕赵大讲堂——学习宪法主题讲座”;三是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读宪法”活动;四是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法治教育与实践活动。活动通知已下发,各地各部门要抓好落实。
2、**月下旬至**月中旬,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组织,由**法制报承办,开展**省**年度“十大法治事件暨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月**日至20日,筛选出的20个候选事件和20名候选人物事迹材料通过《**法制报》和**法制网、**新闻网、**网、**网、省司法厅官网、省法院官网、省检察院官网、省公安厅官网向社会公布。社会公众可通过公布的投票渠道进行投票。12月31日前,评委会根据投票等各方面情况,评选出**省**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和“十大法治人物”,并于2016年1月公布和表彰。具体活动方案已下发,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搞好推荐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大力开展先进典型、先进人物宣传活动,弘扬社会正能量。
3、开展“**”普法成果展示活动。对全省各地各部门在“**”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的重点工作,亮点工作、经验和实绩成效进行展示。展示以文字、图片、视频为主,展示方式:一是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在**法治公园现场集中展示;二是通过省电视台、省电台、省**法制报、司法厅官网、长安网等媒体进行线上展示;三是各地、各部门根据现有条件,在本地、本部门进行多渠道展示。
4、结合全省“三下乡”活动,开展“送法下乡”,向农村赠送法律图书、光盘、法治宣传挂图、法治春联等宣传资料。
5、**月**日,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参加省会**市开展的法律咨询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展台、展牌、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集中宣传部门、行业法律法规。地点:**公园(省会法治公园)。时间:**月**日上午9:00—11:00。请省直各部门提前与**市司法局联系。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紧紧围绕主题,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切实加强对活动的指导、检查和督促,确保取得实际效果。要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这项活动,形成宣传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领导,认真策划。
各级党政领导要亲自抓,法制宣传教育部门要具体抓,认真策划、组织,尤其要着力抓好若干项有社会影响的活动。要结合“法律八进”、“法治八建”,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系列宣传活动的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今年“**”活动的主题,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重点突出对弘扬法治精神的宣传,突出对宪法的宣传。各地、各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撰写稿件、拍摄图像资料,反映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成效、鲜活事例、先进人物。
(四)创新形式,打造亮点。
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创新活动形式,以各种法治文化为载体和平台,增强广大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要对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社区法制论坛、法治文艺演出、送法下乡、进厂、入校园等活动形式注入新的内容,充分体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特别是在农村,要通过法治大讲堂、法治集市、送法下乡等形式,开展大规模的法治宣传活动,做到有声势、有亮点、有效果。
(五)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与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的合作,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形成规模效应。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报送宣传活动的总结材料。省法宣办将适时对全省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