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了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提升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根据《**省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精准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人口组办〔**〕7号文件)和**市关于开展**年计划生育示范典型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办事处工作实际,决定在开展**年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系列要求,以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为动力,在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推动经常性工作上精准发力,着力提高基层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能力,努力实现“五个一”的目标,即:建立一支网络健全、素质过硬、作风扎实的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形成一套制度健全、标准统一的基层工作规范;健全一个覆盖全系统、全业务、全区域的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形成一套宣传教育、依法管理、群众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基层工作长效机制;打造一批符合地方实际、“一地一品”的计划生育特色品牌,促进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
二、活动内容
(一)深化强基提质活动,夯实计划生育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基础
1、健全基层计生队伍网络。优化配强村(社区)专干,落实好人员的工资和待遇,建立基层计生工作队伍档案库。按照常住人口比例合理配备办事处专职人员,落实专职信息操作员,落实计划生育协会专人负责,村(社区)配备计划生育女专干,社区配备网格管理员。健全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明确职责,履行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职能。
2、加强专职人员能力培训。制订能力培训计划,创新培训方式,开展“封闭式”集中培训、“例会式”指导培训和“帮带式”督导培训。要把培训工作列入计划生育全年目标考核内容,通过岗位培训更新知识。鼓励计生专干在参加业务培训基础上,参加提升学历的函授教育,不断提升学历层次和业务能力。
3、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完善责任考核体系。要逐步提高计生专干人员的工资待遇,在政治上关心爱护,对能力突出的村(社区)女专干选配进村(社区)“两委”班子。要强化责任意识,全面推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工作标准、责任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形式。实行绩效考评、量化管理,确奖励与惩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
(二)深化规范管理活动,夯实计划生育阵地建设基础
1、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优化户外宣传环境,建设人口文化、健康文化阵地,制作实用的卫生计生宣传品,开展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政策宣传、知识普及和文化服务;利用网络、微信和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做好卫生计生宣传;围绕幸福家庭创建,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
2、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加快办事处计生服务站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级卫生室与计划生育服务室整合,优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设施和环境,全方位提供计划生育各项技术服务。
3、加强活动阵地建设。规范建设办事处、村(社区)计划生育活动室,健全生育文明学校与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之家(一室两用)。做到有牌子、桌椅、写字板、电视机、图书柜、报刊架、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图书、宣传品、生殖健康系列光盘,墙上悬挂宣传牌,计划生育业务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三)深化信息管理活动,夯实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基础
1、加快信息融合和共享。加强与公安、人社、药监、民政、教育、综治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卫生计生信息系统整合力度,充分发挥全员人口信息作用,建立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免疫、户籍管理、婚姻登记、义务教育等信息共享机制,提升信息共享水平和全员人口库数据质量。
2、提高信息系统应用水平。深入利用全员人口信息资源,依托现有各项业务系统,优化工作流程,健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标准,加强督促检查,通过深化信息系统应用,真正实现计划生育工作的流程再造,提升计划生育工作效率。
3、加强信息监测分析。完善出生人口统计口径,坚持实数实报,提高数据统计质量;建立完善数据监测制度,定期比对分析出生分娩、公安入户、卫生防疫等各类信息数据。
(四)深化打击两非活动,夯实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基础
1、强化孕情监测。一是实行孕情及时上报奖励机制,对村(社区)专干或村医及时发现并上报孕情的办事处计生办予以奖励,一孩孕情上报及时的每例奖励30元,二孩及以上孕情上报及时的每例奖励50元(信息来源于共享平台的除外);调查发现孕妇漏报的,给予相应金额的罚款。二是落实孕期全程跟踪服务,包保责任人每月至少与所有符合政策可生育对象见面一次,实行全程跟踪管理;三是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对发现出生之前未上报孕情,孕情无故消失包保责任人不知情或知情不报等情形的,对包保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2、严打“两非”行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对象开展全面清理清查和暗访;对孕情无故消失的,实施倒查,落实有奖举报制度。严肃查处“两非”行为,整顿医疗市场,对“两非”涉案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个体行医人员、非法行医机构及非法行医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B 超孕检、终止妊娠药物和手术的管理、出生实名登记等性别比控管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两非”黑名单制度,对实施“两非”的机构和个人公开曝光;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加强对重点地区、单位和人员的监管;倡导新型家庭人口文化,继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 加大对农村独女、双女户家庭的关怀扶持和养老扶助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五)深化区域协作活动,夯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基础
1、建全网络,完善“一站式”服务管理模式。各村(社区)要依托群众服务中心,发挥一站式集中办公的优势,加强流动人口网格化管理,形成统一管理、信息互通、服务一体的运行模式。
2、加强信息采集,提高信息准确率和完整性。要明确信息采集的要求,做到流动人口信息项目齐全完整、准确有效。加强入户摸底调查,充分利用服务窗口和PADIS平台收集流动人口信息资料,对流动人口信息要做到及时更新、统计上报传输。为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作好基础性工作。
3、强化优质服务,健全“一条龙”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计生办要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规范,主动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服务。各村(社区)要量力而行,对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困难家庭等特殊弱势群众予以支助。当流动人口利益受到侵害时,**司法所要随时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服务活动。
4、加强区域协作,深化“一盘棋”管理机制。加强流动人口的信息交流,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协作,鼓励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方建立计划生育协会,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六)深化文明执法活动,夯实计划生育法治工作基础
1、开展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清理。在全面掌握和查处违法生育的基础上,重点加大对政策外生育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生育的清查力度,并严格按照省委《关于共产党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党纪处分暂行规定》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求,落实处理措施,及时查处到位。
2、严格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开展征收管理情况的清理,切实摸清底数、完善制度、健全规范,严肃查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准确掌握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严格按标准、按程序依法征收,并适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强化便民办证服务。认真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生育证件办理制度改革,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计划生育办证难问题。转变证件发放方式,由一孩生育审批变为主动发放服务证明;转变服务管理方法,由生育管理变为健康服务;优化审核办证流程,由群众跑变为干部送;转变工作作风,由程序繁锁变为简捷规范;拓宽办证渠道,由一地办理变为多地办理。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做好生育证件办理和发放工作。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取消纸质婚育证明。
(七)深化优质服务活动,夯实计划生育工作群众基础
1、落实基本项目技术服务。充分发挥卫生计生资源整合优势,扎实开展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普查行动,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引导群众选择安全、有效、适宜、以长效方法为主的避孕措施,提高避孕措施落实及时率和有效率,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严格禁止大月份引产。落实孕产期全程服务,提高二孩以上妊娠对象孕情监测到位率。
2、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积极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城乡居民全覆盖,推动农村适龄青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高龄产妇优生指导、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普查,加强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3、严格服务规程和技术规范。深入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优化服务资源配置,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切实增强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严格各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程和技术规范,按规定落实随访服务,确保服务质量。抓好住院分娩出生实名登记工作,提高住院分娩实名登记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规范计划生育药具发放和管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病残儿医学鉴定等工作。
(八)深化生育文明活动,夯实计划生育宣传思想基础
1、实施文明提升行动。继续深入开展生育文明“三级联创”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工程,扎实开展“幸福计生关爱关怀”十大行动,积极培育一批幸福家庭示范户典型和奉献社会先进户典型,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推进文明提升工程,形成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风尚。
2、加强正面新闻宣传。建立健全卫生计生常态化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和奖励机制,组织开展“**卫生计生新闻奖”和“**卫生计生信息奖”评选活动,推选一批新闻和信息宣传精品佳作。协调组织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基层基础建设和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等卫生计生重点工作推进和卫生计生惠民工程、生育关怀等宣传服务活动,为重大部署的实施、重点任务的完成和中心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环境。
3、积极做好舆情应对。加强对平面媒体、相关网站、论坛、博客、微博、微信、手机信息等舆情监测和研判,及时关注和掌握舆论动态与趋势,有效引导社会情绪,化解舆论热点。
三、实施步骤
(一)试点推动(4月至6月份)。办事处作为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典型示范试点,决定把**社区、**社区、**花园社区、**社区作为办事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典型示范试点,各村(社区)要把计划生育典型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和任务,积极开展示范试点活动,打造符合地方实际的计划生育工作特色品牌。
(二)全面实施(7月至10月份)。按照活动内容,总结试点工作情况,结合全处工作实际,完善活动实施方案;开展调查研究,实行分类指导,强化督查落实;加强对基层工作的动态指导和检查,采取“回头看”的办法,查漏补缺。适时召开计划生育示范典型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三)总结评估(11月底前)。各村(社区)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和成绩,写出书面总结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办事处计生办。办事处组织开展活动实施情况绩效评估,与年度示范单位创建和目标管理考评相结合,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处直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基层基础示范典型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重要内容。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督导和任务落实。要加强调查研究,着力解决本地区重点难点问题,力争每年在1-2个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推进整体工作水平提高。
(二)加强督办落实。办事处计生办要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定期督办检查活动进展情况,及时上下沟通,交流创建经验,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对策建议,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办事处适时组织专项督办检查,通报进展情况。各村(社区)、处直相关单位要在于4月24日前将**年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年活动实施方案上报办事处计生办。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处直相关单位要紧紧围绕中心,及时总结和上报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办事处计生办采取通报、简报和现场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予以宣传推广,引导创建活动健康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