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范文
为了贯彻落实《**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众创空间,培育创新创业主体,孵育创新型企业,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探索依靠创新驱动、实现跨越发展新模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及省、市有关精神,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题,以建设创新型**为契机,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主线,以提高区域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构建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为突破口,通过整合创新资源,进一步激发创业创新潜力,释放创业创新活力,加快形成我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良好的全社会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建设一批满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求、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新型孵化器等众创空间,实现我县“全覆盖”。培育壮大创业主体,重点吸引以青年创新创业者、企业骨干及连续创新创业者、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者为代表的创业生力军,促进全社会创新创业。孵化一批创新型小微企业,扶持成长出一批能够引领未来经济发展的电商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形成新的产业业态和经济增长点。培育建立创业投融资机构,进一步拓展投融资渠道,探索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子资金,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提升创新创业支撑力。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激发创业热情,打造创业品牌,扩大创业影响力,丰富创新创业活动,总结推广成功典型经验做法,形成创新创业合力。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众创空间。整合现有资源,充分利用闲置厂房改建众创空间,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鼓励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力量和民营资本积极参与或自主建设众创空间,进行先行先试,及时总结经验和推广。在平台建设上,鼓励创建生态化的创业创新示范点,结合特色产业和园区功能布局,突出差异化、特色化、个性化,打造“创客栖息地”和“创客集聚区”,形成生态化的创业创新示范点。发挥政策集成和协同效应,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改革局、教体局、工信局、人社局、文广局、科技局、商务局、工业园区)
(二)培育创新创业主体。全面落实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各项政策,鼓励和激发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利用科学知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和信息,创办、领办或与企业家合作创办创新型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推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打造以大学生为代表的青年科技创业生力军。建立大学生创业全程跟踪指导制度,健全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加强大学生创业培训,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所、公共服务和资金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创新型企业和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向企业内部员工和外部创业者提供资金、技术和实践平台,支持企业骨干及连续创业者再创业。实施农村创业富民行动,重点鼓励支持大学生回乡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村劳动力就地创业、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家庭创业,创办家庭农场,创办涉农龙头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鼓励科技特派员围绕我县产业发展进行创业服务,通过创办或领办实体、技术服务、技术入股、产学研协同创新或转化等方式,开展农村科技创新创业行动,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创新创业原动力和效益,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改革局、教体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科技局、团县委)
(三)孵育创新型企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建设**众创空间暨电子商务中心,加强网络、快递物流等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为创业者提供免费的项目展示平台,孵育一批电商企业。按规定将网络从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给予同等就业创业扶持,加大对电子商务初创企业的支持。创新和拓展面向“三农”的服务,推进网络购物、网络化制造和经营管理、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成长,建设促进居民消费的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实体店与电商、线上与线下协同发展。支持专业市场借助电子商务扩展交易渠道、升级交易模式,支持小微网商和个人创业者借助专业市场完整的产业链优势,依托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分销与零售业务。组织实施科技企业提升计划,采取“孵化+产业化”的发展模式,推动中小微企业向高成长、新模式与新业态转型,培育一批具有高成长性的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教体局、工信局、人社局、文广局、工商局、科技局、商务局)
(四)完善创新创业服务。支持服务机构为初创企业提供法律、知识产权、创业导师、财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和技术转移等服务,促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开放共享。鼓励支持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各领域的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机构,提供成果转化、技术交易等方面服务。充分发挥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服务中心等公益性服务机构的作用,聚集服务资源优势,完善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等机构的专业化、市场化,壮大技术交易市场。支持科技服务机构与省市的科技资源大市场形成对接,实现科技资源的共享,为创新创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积极探索“互联网+科技服务业”,建立科技创业服务平台,实现科技创业咨询服务、中小企业信息服务、项目申报服务、技术交易服务、科技金融服务和创业培训服务等。(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教体局、工信局、财政局、质监局、科技局、商务局)
(五)建立创业投融资机制。发挥金融创新对创新创业的助推作用,培育壮大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用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投入,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充分利用各类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创新资金扶持方式,更多运用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等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积极探索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子资金,撬动社会资本。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力度,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和融资担保服务。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投资引导,通过市场机制,撬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创业投资。(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县政府金融办、科技局、国税局、地税局)
(六)建立创业孵化人才队伍。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各类人才激励扶持政策,大力引进相关技术领域的人才和其他专业性技术人才集聚发展。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加强创业人员培训,聘请有丰富经验和创业资源的企业家和专家学者担任创业导师或组成辅导团队,指导创新创业。建立以需求和创业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机制,促进校企、校地、校所等合作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强化创新创业实践,促进实验教学平台共享。(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工信局、人社局、科技局、团县委)
(七)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将奇思妙想、创新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业活动。丰富创新创业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展多领域、多方式的创业创新活动。积极支持参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鼓励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赛、**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投资机构与创新创业者提供对接平台。鼓励孵化器精心营造以“服务创业、服务创意、服务创新”为主题的孵化生态文化环境,积极搭建对话交流平台,开展创意设计大赛、创业咖啡训练营、技术项目对接会、创业辅导培训、专题论坛讲座等活动。加大对大众创业创新活动进行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开展创业典型宣传、创业明星风采展示及创业助推行动等活动,为创业企业和团队搭建创投对接和宣传推介的平台。适时表彰一批有特色、有建树、有引领作用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并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创业创新文化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信局、人社局、文广局、科技局、团县委)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工作,建立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创新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发展众创空间的支持和指导,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我县众创空间建设和大众创业的政策支持,努力破解阻碍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县工业园区、蔬菜园区要利用现有的科技创业载体为创业者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形成上下联动、统一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产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全力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完善职务发明制度,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对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从现行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50%。加强财政引导,采用财政直接补助和基金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对众创空间的发展予以支持。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的房租、宽带接入费用和用于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给予适当财政补贴,鼓励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免费高带宽互联网接入服务。针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中办公等特点,简化住所登记手续,采取一站式窗口、网上申报、多证联办等措施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鼓励互联网经济等新兴业态创业,支持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形式设立互联网企业,简化互联网企业住所登记手续。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众创空间新建和扩建项目,优先安排建设用地。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为全局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结合实际制定推进方案及措施,明确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加大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普惠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督导,不断拓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空间,汇聚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