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2017年是新一轮**省文明城市创建的起始之年,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我县将全面启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夯实创建基础,顺利实现**省文明城市创建目标,进而实现全国文明城市,根据《**省社会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市文明城市评选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为根本,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扎实开展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
二、总体目标
不断提升城市整体创建水平,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经过三年的巩固提高,达到**省文明城市的创建标准: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思想教育深入细致,道德建设扎实有效;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党政机关廉洁高效,社会风气健康向上;科教吧文卫体稳步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秩序井然;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优良;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力争实现目标”的思路,举全县之力,拼搏三年,力争在2017、2018年**省社会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取得好成绩,为2019年顺利实现**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进而实现**省文明城市,最终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
1.注重统筹协调。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统筹“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统筹城乡文明协调发展;对创建任务统一指挥调度,归口承办落实,统筹各方力量和资源。同时,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与创建国家卫生、园林县城结合起来,与行业部门创建活动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创建质量。
2.注重创建惠民。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民生工程,要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尊重客观实际,尊重群众意愿,既要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全民参与,更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把创建为民利民贯穿始终,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让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共享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3.注重示范引领。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弘扬传递正能量工程,要注重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文明单位的示范作用、先进人物的激励作用、青少年的生力军作用,同时积极评选表彰各方面先进典型,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4.注重常态长效。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长期工程,要把文明城市创建融入到群众日常工作生活中,融入到城市建设管理中,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要把文明城市创建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督查考核机制等,持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提高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5.坚持地方特色。在努力实现创建工作全面达标升级的同时,突出**特色,力求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文精神、生态环境、城市面貌、文明创建等方面打造亮点,形成品牌。
四、工作任务
根据《**省社会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标准,按照“主攻弱项、突破难点、凸显亮点”的思路,重点落实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理想信念教育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作为党委政府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及实施方案;系统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的学习,专题学习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党委(党组)中心学习为示范带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学习,完善督查考核办法;党校、行政学院把学习讲话精神纳入培训教学。二是学习宣传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开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深刻认识“四个全面”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内在关系和实践要求。组织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到基层一线宣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积极稳妥做好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舆论引导,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三是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坚持不懈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坚定干部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全省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广泛开展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省情、市情教育,加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家庭意识教育,汇聚实现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党委切实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经常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掌握领导权、话语权。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落实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运用通俗读物、文艺形式等传播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依托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执业规则、团体章程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运用升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等礼仪制度传播主流价值。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推进领导干部廉洁家庭建设。创新发展中原乡贤文化、发挥新乡贤引领作用。深入推进“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做好中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加强对历史文化名胜、文物古迹、传统古村落、地方稀有剧种的保护。
(三)文明**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文明**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把文明**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道德建设、法治建设、诚信建设和服务型机关建设为切入点,扎实开展以官德、商德、医德、师德为重点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制定“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方案,深入开展文明服务、文明执法、文明经营、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交通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六文明”示范点建设。开展星级文明户、诚信经营户、文明职工、文明警察、文明医生、文明教师、文明市民等创评活动。新闻媒体、社会媒介和文艺作品深入开展文明**建设主题宣传。一是进一步优化窗口行业优质服务。要注重发挥窗口行业代言城市形象的名片作用,组织部要牵头组织各窗口行业深入开展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突出抓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医疗卫生、商业零售、公交、出租车、车站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在公开服务标准、服务程序、服务规范和建设高效应急投诉处理机制上狠下功夫,促进窗口行业服务水平和行业风气满意度明显提升;二是加强执法教育,政法委要通过规范执法流程,评选优秀执法者,实现文明执法;三是要加强诚信制度化建设,宣传部要通过建立诚信体系,加大诚信“红黑榜”发布力度,工商局、工信局、商务局、食药局等相关单位要开展诚信主题实践及创建活动,倡导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四是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文广新局、公安局要把护照、组团、出境、交通、落地、行程“六大”关口环节任务落到实处,做好旅行社、导游、领队全员培训,做实“行前说明会”基础工作,强化黄金周、节假日、重要时点宣传教育,引导人们守法旅游、健康旅游、文明旅游。五是广泛开展文明礼让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局要继续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文明驾驶”、“文明乘车”、“文明出行”等活动,广泛建立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站点,醒目设置“遵德有礼”文明提示标识,引导广大市民自觉践行文明交通。六是商务局要进一步加强文明餐桌氛围营造,狠抓消费引导,促进广大群众文明餐桌意识的形成。宣传部、发改委要进一步开展勤俭节约行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勤俭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
(四)社会文明风尚培育
1、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落实中央文明委和省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意见的实施方案;落实《**省志愿服务制度化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注册培训、活动运行、服务记录、回馈激励等一系列制度和机制。落实中央文明办《社区志愿服务方案》,确定社区志愿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活动项目;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等志愿服务。建立有志愿者网上注册系统,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比例≧10%、占县城区常住人口比例≧5%,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70%,注册志愿者每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25小时;在主要公共场所和城乡社区建设有“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人口密集区和居民小区建设有志愿服务点;建立有志愿服务联合会或志愿者协会,有青年、巾帼、文化、卫生、助残、科普、红十字等专业志愿服务队伍,形成一批有较大影响的活动品牌。一是完善志愿服务工作制度。成立**县志愿者联合会。要建立全县志愿者统一注册、培训和管理制度,健全志愿者星级认定、奖励、回馈等制度。各乡(镇)志愿者注册数量要不低于乡(镇)总人数的8%,各单位、学校、企业注册数量不低于60%。各单位要成立志愿服务队,健全领导机制和组织机制,全县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结合自身实际,率先垂范,做到每月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建好“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要实现车站、景区、商场、医院、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窗口单位以及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全覆盖,建立覆盖城乡的志愿服务队伍,打造志愿服务品牌,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三是广泛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集中活动,经常性开展助老、助残、助学、助困、护绿保洁、交通管理、治安防范、法律咨询、就业指导、科学普及、医疗保健、家电维修等公益活动,扎实推进“邻里守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演讲比赛和志愿者心语评选等活动,增强志愿服务活动影响力。
2、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公民道德水平。一是持续开展全民文明素质教育活动。要大力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营造全社会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社区要通过市民学校、道德讲堂等持续对广大群众开展公民道德意识宣传教育。二是开展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学习宣传活动。要开展“**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发现身边好事,推荐身边好人,力争涌现更多的“**好人”;建立完善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制度和帮扶礼遇制度,加强对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管理;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先进典型获得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开展身边好人、最美人物、时代楷模、凡人善举等推举活动;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文化界、体育界、教育界、科技界人士及企业家“重品行、树形象、做榜样”活动。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时代楷模、凡人善举等学习宣传活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和道德讲堂、文化讲堂、社区宣传栏、善行义举榜、农村文化墙等社会媒介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宣传部要举办**县道德模范颁奖典礼,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要加大身边好人推荐力度,确保中国好人榜、**好人榜上榜人数不低于测评标准。要建设**县道德讲堂总堂,单位道德讲堂、村镇道德讲堂,提高道德讲堂开讲次数;各级各部门要健全本单位身边好人推举制度,建立善行义举榜,确保每季度开展一次道德讲堂。三是加大不文明行为引导。制定不文明行为惩罚措施,通过开展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通过媒体曝光,组织志愿者不定期开展巡查,设立网络曝光热线,综合运用百姓问政、行风评议、代表委员视察等,加强对不文明行为打击处罚力度,逐步实现文明程度的提升。
3、净化成长环境,加强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召开专门会议,制定下发专门文件,有具体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开展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倡导践行《**省未成年人文明行为规范》;开展网上祭英烈、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活动;持续开展文化经典诵读活动,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加强社会文化环境建设有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有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引导活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加强网吧管理、取缔“黑网吧”,经营性网吧无接纳未成年人现象;大力整治中小学周边环境,学校周边无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经营场所、摊点、广告和非法出版物等;完成乡村学校少年宫年度建设任务,有制度、有活动、有队伍、有保障。一是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家庭基础和社会整合三个方面的作用,要组织未成年人教育专题会议,定期组织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评,着力培育教育、文化、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重要职能部门常态化的工作品牌。二是建好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对已建成的少年宫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再督导、再检查、再完善,确保中央、省彩票公益金支持的乡村学校少年宫能发挥作用,加强引导。三是深入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局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课堂、进学校,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严格按“规定动作”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六一“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七一“童心向党”、十一“向国旗敬礼”以及经典诵读、红歌传唱、优秀童谣征集评选等活动。四是持续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团委、妇联、民政等部门要持续关注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做好孤残儿童、留守儿童救助及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文广新局、工商局、公安局等要坚持不懈加强对互联网、网吧、荧屏声频、出版物市场及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4、加强公益广告宣传。落实《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健全完善文明委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中央文明办年度公益广告主题宣传任务;落实公益广告财政扶持、税收优惠和相关激励政策。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和“文明**建设”公益广告通稿,自行制作刊播高质量、有新意的公益广告作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各种社会媒介刊播公益广告。一是强化媒体宣传。县属各报纸、网络、电视、微博要在固定版面、固定时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文明**为主要内容进行公益广告宣传。县属各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数量、时段、形式要求,不折不扣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及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并存档上报;各通讯运营商也要定期发送公益广告内容,支持创建工作。县内新闻媒体还要精心策划、突出重点,办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栏、专题。二是重点交通出入口。在**北大门、**高速**北出口、**高速**西出口、**高速路口、**路口、**长途车站、县城北花坛、县城南花坛等出入口适当位置,采用擎天柱广告牌、铁艺、花草树木艺术造型等形式,建设大型政治类公益广告,主要宣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及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县具体工作部署。三是广场、公园。在县城主要广场、公园(街心广场、杜园广场、电影院广场、杜康广场、普惠金融广场、西山植物园、荆山公园、滨河公园)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广场、公园,沿一级游园路每300米设置一块的要求,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固定宣传栏(宣传小品);在醒目位置适当设置“市民文明公约”“市民文明守则”宣传栏(宣传小品)。四是主干道。在县城人民路、鹤鸣路、豫港大道、文化路四条主要街道路灯杆上,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专属街道。在豫港大道、杜康大道、滨河大道道路中间隔离栏上,每间隔100米,设置一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板面。在县城主要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小品雕塑不少于20组。县城沿街垃圾箱都要设置公益广告。五是建筑围挡。在主次干道建筑围挡集中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文明**”等内容,数量不少于全部建筑围挡的1/2。六是大型LED显示屏、商户门口电子屏、楼宇电视、电梯卫士、公共交通工具、路名牌、公交站点:在公交站亭、公交车体、出租车、长途汽车和车站、路名牌设置公益广告,保证公益广告发布比例、时间并合理安排公益广告位置。八是有独立院落的单位院内和围栏处设置“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 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宣传内容。九是提升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宣传墙宣传内容质量,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集中展示“图说我们的价值观”、《**省中小学生文明行为规范》等内容,同时展示文明校园、文明班级创评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文明教师、文明学生、美德少年事迹简介。十是各经营店在店内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内容,商场、宾馆、超市要有文明经营内容,餐馆要有文明餐桌宣传内容。十一是各银行、通讯、保险等营业部内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内容,要有行业规范、有文明服务内容。十二是各乡镇建设1-2个主题小广场、游园、街道,要求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具有人文气息,与自然环境相融合,乡镇建设的宣传墙长度一般不少于200米;各社区、各行政村在辖区内主干道合适位置建设1-2条公益广告宣传墙(社区、村建设的宣传墙长度不少于100米)。各居民小区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行义举榜”宣传专栏。集中展示“我们的价值观”和身边好人等先进事迹和家风家教等方面内容。在小区、村醒目位置设置“**县公民文明公约”“文明守则”宣传栏。
5、网络文明传播。建有地方文明网站,利用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扩大文明传播范围和效果;积极加盟中国文明网和**文明网,配备工作人员,有必需的专项运行经费。壮大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加强网络评论员的业务培训;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和网上淫秽色情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6、突出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婆婆等创评活动和“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乡风文明建设卓有成效;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集市创建等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深入推进“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宜居村庄;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化水平较高。落实城市支援美丽乡村建设的各项政策;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经常化,组织开展城市文明单位与村镇结对帮扶活动。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一是县委农办要进一步大力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为主题,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形成宜居、宜业、宜人的村居环境;二是各村镇要开展好家风、好家训活动,结合开展“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公婆、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健全村规民约,弘扬乡贤文化,健全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形成文明乡风;三是各村镇要建立农村志愿者服务组织,大力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以志愿服务引领农村文明风尚。四是要加强文明社区建设,城关镇、社区办要督促各社区按照一个便民服务大厅、一所市民学校、一个道德讲堂、一个卫生服务站、一个室内文化活动室、一个健身活动场所、一个警务室、一个志愿服务站、一个志愿服务组织、一支志愿者队伍“十个一”要求,建立健全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五是各乡(镇)要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创建“五个一”工程,推动每个行政村培养一批群众文化骨干、建设一个文体活动中心(广场)、一组文化墙、一支党员志愿者队伍、一个道德讲堂。各乡(镇)要打造两个以上示范村,并逐步扩展,各乡(镇)文明村(镇)要达到40%以上,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的村要达到70%以上。
(五)公共环境建设
1、政务环境。一是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学习宣传焦裕禄式的好干部。二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八项规定”,不断深化“四风”整治;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无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现象发生。三是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制定有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规章制度;建立有政务公开制度和公开目录,政府门户网站适时更新,政务信息资源社会共享。
2、法制环境。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组织“宪法日”主题活动;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积极开展普法和法律服务志愿服务活动;有机构承担法律援助工作,有经费保障,向社会公布法律维权电话。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成效明显;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封建迷信活动得到有效治理。
3、社会环境。主次干道卫生状况良好,有相应的公共文明提示牌,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等行为;路牌、红绿灯、路灯、绿化带、盲道线、垃圾箱等基础设施完善,无缺失、损坏、侵占现象和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小区路面硬化、平整,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清运,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居民自觉遵守城市《市民公约》,人际关系融洽,无争吵谩骂、违规饲养宠物等不文明行为;楼宇门牌号完整,楼道无堵塞占用,墙面干净无破损,照明灯完好。
4、生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0天>292天≤292天,PM10、PM2.5等主要污染物年日均值均满足国家二级标准;沿河渠、湖泊、水系两侧绿化美化,水面无漂浮物,无黑臭水体;建成区绿地率31%>28%≤28%,人均公园绿地8平方米>6平方米≤6平方米。
(六)公共秩序
1、交通秩序。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开展“文明交通示范街”、“文明交通线路”、“文明交通示范站点”、“文明交通示范学校”等创建活动;公交车、出租车按照规定停靠,无欺客、甩客现象。车站和公交站点乘客排队候车、上下车,无拥挤争抢现象,对老弱病残孕主动礼让;人、车各行其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护栏、违法行驶、违规停车等现象。
2、经营管理。市场、商场、超市区域划分合理,经营秩序良好,无占道经营、占用消防通道等现象,街巷、道路等无占道经营的游商、摊贩;商户守法经营,店铺证照齐全,无出售假冒伪劣和强买强卖行为。
3、诚信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省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定期发布诚信建设“红黑榜”。广泛开展诚信企业创建“百千万”工程、开展“诚信经营示范(街)店”、“诚信做食品”等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宣传百年老店、知名企业诚信文化。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无出售过期、变质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现象;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许可制度,主要药品流通可查询、来源可追溯。
(七)公共服务
1、文化教育。市辖区域内有面向社会的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向市民开放;县中心城区至少建成1个现代复合式书店,县城居民社区建成1个社区书店(或社区阅览室),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处发行网点。落实乡镇公共文化服务馆站建设;利用本地艺术中心、剧场(院)和企业、高校礼堂(会堂)等文化设施,建设一批“中原文化大舞台”,定期展演展播开展活动;社区街道建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08平方米;在城市社区、大中院校、村镇等地普遍建有党报阅报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镇建有道德讲堂或市民学校,定期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生均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1000元>700元≤700元。市民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75%。
2、科普卫生。≧80%的街道、乡镇有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每3-10万居民或每个街道办事处、乡镇辖区内至少拥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3、窗口行业。服务场所内外环境整洁有序,有服务导引、有温馨提示,有饮用水、座椅、报刊等便民服务设施。服务窗口合理有序开放,服务对象办理等候时间不超过15分钟;服务场所有意见箱(簿),有投诉处理反馈机制,群众满意度>90%。
(八)特色指标。
获得省部级荣誉和获得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授予城市的荣誉称号。
五、实施步骤
2017年为全面启动年:打好工作基础,迎接年度**省社会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力争取得优异成绩。成立机构,完善机制;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宣传发动,营造氛围;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组织自测,实施整改。
2018年为攻坚提升年:全面推进整改,迎接年度**省社会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力争测评成绩排在前列。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模拟测评,集中整改;加强督查,整改提高。
2019年为冲刺迎检年:巩固扩大成果,迎接**省文明城市综合测评。强势宣传,全民动员;查漏补缺,巩固提高;全力以赴,冲刺迎检。
县文明办、创建办要制定**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创建责任;动员全县上下广泛参与创建活动,形成人人知晓、关心、支持创建的社会氛围。
各责任单位对照《测评体系》内容标准,严格按照《方案》、《任务分解》及其它相关文件、通知要求,结合职能分工,强力推进市民素质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市容市貌整治、交通秩序优化、社区公共服务、公益宣传等一系列专项整治,狠抓薄弱环节,加大投入,协调配合,整体推动创建工作。
各责任单位进行对照自查,在巩固完善已达标指标基础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等“一票否决”的现象,全力突击未达标项目,确保各项指标全部达标。
县文明办、县创建办安排部署创建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各责任单位收集整理并汇总上报各类创建档案资料。县文明办做好资料统筹工作。
创建指挥部要坚持周通报,月督查,季讲评工作制度,及时通报测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随时调整、校正时间,对照标准开展拉网式深度自查,加强对各乡(镇)、各责任单位的协调指导,认真抓好查漏补缺完善工作,加大对服务窗口、社区、学校重点督查,高标准完成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全部档案资料综合整理,保质保量做好材料审核、网上报送、实地考察等各项准备工作,集中精力迎接测评暗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省文明城市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各级各部门都要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对确定的重点任务、重点部位,要按照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分包责任制,责任分解到人,真正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创建到位。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要健全完善组织领导、议事决策、检查督导、考核奖惩、媒体曝光、总结点评、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等工作制度和创建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管理,实行单项独立考核,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有序推进。
(三)密切配合,整体推进。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从全县大局出发,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全民参与、齐抓共建”的创建局面。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整体推进,严禁推诿扯皮。
(四)严格督查,务求实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督查科、县创建办、县文明办要及时对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点评,全面掌握、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对创建工作不力、不按时限完成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单位,启动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