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学教学点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农村小学教学点主要存在于交通不便的边远农村地区,经过布局调整后,部分教学点还将长期存在。当前,我县小学教学点存在校舍简陋,装备条件较差,师资力量薄弱,办学条件亟待改善等问题。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参照《**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教育均衡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将农村小学教学点纳入全县中小学标准化建设,通过2-3年左右努力实现教学点办学条件逐渐改善、教育教学设施基本完善、校舍建设安全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到**年年底,按照《**农村教学点办学基本标准》,基本完成全县规划保留的60个教学点的改造任务,计划总投资1123.97万元(其中**新区326.21万元)。
三、基本原则
(一)全面统筹,部门联动。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实行“五统一”的项目管理模式(即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察、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县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全面摸清教学点现状,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域特点、教育发展水平等实际,科学制定农村小学改善办学条件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三)加大投入,资金分担。改善农村小学教学点办学条件,所需资金以县财政承担为主,当地镇政府予以支持。
(四)严格程序,坚持标准。严格依法采购和建设,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公开招标,确保农村小学教学点的教育教学设施的质量和标准。
四、基本标准
小学教学点(以下简称“教学点”)是指完全小学(1-6年级完整建制)以外的、确需保留的、实施国民小学教育的教学机构。在校学生80人或4个班以下的按教学点建设和管理,超过80人或4个班以上的教学点,其建设和管理按照《**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执行。
(一)基本设施。教学点建设应符合学校校舍建设要求,满足在校学生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需要,校舍安全、具有教书育人氛围。并具有以下基本设施:
1.有围墙、大门、国旗旗杆;
2.有保安及监控设施;
3.有独立教室、办公用房,设有少先队活动室、艺术教室、科学实验室和图书阅览室;
4.有小食堂、饮水设施和男女分设、蹲位够用的厕所,有满足工作需要的教师周转房,有基本的绿化美化;
5.有篮球场、乒乓球台和跳高、跳远沙坑及相关设施,按课程开设要求,配备艺术、科学教学设施设备和体育器材;
6.有多媒体教室,班级配备电脑白板,实现“班班通”,有固定电话、电视机、办公电脑;
7.有图书资料,图书生均不少于30册、每教师有1册专业杂志。
(二)教师配备。按照教学点规模和课程开设情况合理配备教师,教师学历应达到规定要求。原则上,1个教学班配备2名教师。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学科由中心学校通过走班制等形式调配解决。
(三)教育教学。教学点应依法依规办学,开足开齐课程,推进素质教育,保持校园干净整洁,运转正常,教风学风良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使当地群众满意。
(四)学校管理。镇中心学校要加强教学点管理和指导,选拔具有管理能力和经验的教师担任教学点负责人(校长)。教学点负责人享有镇中心学校中层干部待遇。
五、实施办法
(一)努力办好规划保留的教学点。今后在制定各类政策时,将充分考虑教学点特殊情况,使其享受同等政策待遇。每年将安排一定数量的新招考小学教师到教学点任教。教育主管部门要制定教师帮扶支教制度,实行城区优秀教师到边远地区支教的长效机制,逐步提高教学点师资整体水平。将教师和学生评先评优的名额,按比例定向分配给教学点。为教学点师生提供更多的参与竞赛和大型活动的机会,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积极调减教学点。依据全县学校布局总体规划,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把部分教学点撤并到具备条件的附近定点小学。积极鼓励县区创办寄宿制学校,为服务半径超过2公里又不方便回家的学生提供食宿,积极引导义务教育段学校建设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此外,还将继续通过购置服务、市场运作的方式逐步解决农村学生上学交通问题。
(三)对现存教学点开展标准化建设。2014年,完成30所农村教学点综合整治;**年,全面完成农村教学点综合整治。重点任务包括:完成农村教学点校舍改造任务,拆除重建D 级危房,加固维修C 级危房;完成农村小学教学点更新课桌凳、更换不安全门窗任务;完成农村小学教学点食堂、教师周转房等改建任务;完成农村小学教学点配备微机室、多媒体室任务;完成农村小学教学点仪器、图书、体卫艺器材配备;完成小学教学点的绿化、美化任务。
六、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展改革、教育、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县改善农村小学教学点办学条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县农村小学教学点办学条件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工作。各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同时,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小学教学点布局调整和办学条件改善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向全社会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取得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农村小学教学点办学条件改善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