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吸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汽配城火灾事故教训,并认真贯彻落实**政电〔2017〕1号明电要求,经镇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健全责任体系,强化措施落实,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格“打非治违”,强化安全监管,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全镇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突出消防、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商场、超市、学校、医院、敬老院、宾馆、浴场、网吧、旅游景点、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
三、主要检查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各类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是否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是否符合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是否“五落实”。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镇及各有关单位是否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是否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是否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责任全覆盖;是否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取得实效。
(三)部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消防火灾。重点场所的治理情况:以“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为重点场所,以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为重点内容,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重点环节和突出违法行为的治理情况: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严格消防审核验收,依法查处未经消防安全设计,未申报消防安全竣工验收,开业前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以及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强化应急管理,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建筑施工。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加强房屋、水利、道路、建设工地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及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火灾、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施工现场电焊气焊、起重、登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情况等。
道路交通。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桥梁安全隐患,波形防护栏等道路安保设施建设情况;开展货车超载超限专项治理情况;查处酒后驾车、无驾驶证、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客运车辆、农村面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机动(电瓶)三轮车载客和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生命防护工程,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设施工作情况。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爆炸、燃烧,强化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无证经营液化气情况;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
“两关闭三严禁”治理及零售经营安全管理情况等。
成品油经营。深化打击“黑加油站”专项整治,取缔非法“黑加油站”,严厉查处未批先建、不符合安全条件加油站情况;加油站安全设施完好有效及安全管理情况。
四、检查责任分工
(一)属地管理责任。按照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文件要求,镇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组负责全镇范围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各安全监管责任组监管责任。镇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组负责所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
五、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月22日前,镇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2月24日前,规模以上或从业人员超过30人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营业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餐饮、娱乐、洗浴、住宿、办公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学校、医院、敬老院,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城镇燃气企业,都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到各车间、班组,落实到各岗位人员。
(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2月底前,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自查自改,认真撰写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并填报《**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表》。
(三)全面检查。3月10日前,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建立问题责任清单,限期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镇长任副组长,镇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全面负责本辖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深入宣传发动,既要深入企业做好宣传,动员全体从业人员参加大检查活动,又要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营造浓厚的大检查工作氛围。
(三)密切协调配合。各村、镇直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责、各负其责,落实监管责任,又要主动加强部门与部门、部门与乡镇的沟通协作,增强合力,确保完成大检查工作任务。
(四)坚持立行立改。对于自查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立行立改原则,及时组织整改,暂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期限,落实整改资金,制定事故预防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五)强化监管执法。镇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在开展明查的同时,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专家会诊方式,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六)落实检查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的自查自改报告、自查情况表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登记表,必须由检查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签字。
(七)材料报送。
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大检查工作方案要于2月24日前报送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大检查工作总结和附件1要于2月28日前报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