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供销社作风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市**区委《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大整治活动的决定》(区委〔2017〕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供销社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和水平,经区社党委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着力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建设,提振精气神,提升执行力,推动供销社形象大改观和服务效能大提升,营造争创一流、主动作为的干事创业环境,为供销社改革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作风整治活动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区社作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 ** ** **
三、整治范围和时间
机关各科室、直属企业工作人员;时间为今明2年。
四、具体要求(简称“作风整治十要求”)
1、遵守作息时间,上班不迟到早退。
2、早餐要在8点半前完成,午餐不能提前就餐。
3、工作日午餐不能饮酒。
4、工作时间少谈论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5、工作时间不能在门卫处洗车。
6、工作时间不能在微信和QQ工作群里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7、工作时间不能用电脑(包括平板电脑)、手机等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如打牌、看电影、玩游戏、看小说、网购等。
8、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有事要按级请假或报告,各级负责人要随时掌握分管人员的动向;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开会或办事,行踪要向办公室主任通报。
9、对待外来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力求来者满意。
10、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执行力,做到工作目标兑现不打折扣、制度规定遵守不搞变通。
五、检查方式
由区社党委作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和个别谈话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六、处理措施
(一)凡被查实作风建设中违纪违规人员,单位都要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二)对区社机关正式在职在编的违规违纪人员,取消其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据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对区社企业违规违纪人员,经区社党委研究,扣除其部分年终奖金。
(四)对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违纪违规人员,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将做出更为严肃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