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追赶超越综合方案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进一步落实追赶超越要求工作的通知》(**办字〔2016〕94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落实民政部门的兜底保障职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追赶超越综合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视察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追赶超越的重要意义,认清新常态下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按照“党建强基,文化引领、生态固本、创新转型”的总基调,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致力大民生,服务大社会,构建大民政,努力把全县民政事业推向更高发展阶段。
二、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公共服务,造福民政服务群体,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强力推进中,保住基本、补上短板、兜好底线,确保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具体来说,要重点推动“六个转变”:
一是推动社会救助从“碎片化”向“体系化”转变。统筹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统筹城乡低保与农村扶贫,统筹安排“急难型”贫困家庭纳入制度性保障,促进社会救助制度化、规范化、有序化。
二是推动救灾工作从灾后应急向综合防灾减灾转变。要致力于推动从灾后救助向灾前预防转变,从单灾种应对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轻灾害损失向减少灾害风险转变,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推动社会福利从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按照政府保基本、社会唱主角、市场调需求的思路,全面提高社会福利整体保障水平,推动社会福利受惠范围由孤寡老人、孤残儿童等特殊群体向全社会拓展,基本形成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体系。
四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从社区管理为主向“四社”联动转变。整合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推动“四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动发展,形成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依托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五是推动双拥创建从互助共建向军地深度融合转变。积极跟进国防和军队改革步伐,构建完善军地深度融合的制度机制,实现体制机制、改革任务、重点领域、社会力量“四个融合”,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地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六是推动社会事务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坚持专项社会事务的“公益”属性,以殡葬改革、婚姻登记和收养服务为重点,突出惠民、便民、利民,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使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发展的成果和服务的快捷。
三、目标任务
通过追赶超越,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优化以争创双拥模范县为契机的拥军优抚安置功能,倡导以农民安居工程为核心的扶贫助困解难活动,强化以基层政权建设为重点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规范以严格依法行政为主题的民政公共服务体制,加快以社会福利事业为重心的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我县民政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力争走在全省前列,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全面加强社会救助工作
一是完善和落实社会救助制度。继续贯彻落实国发〔2012〕45号、**政发〔2013〕42号和《**省社会救助办法》相关文件精神,严格各项救助程序。我县已成立了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工作领导小组,初步拟定了核对办法,下一步要以建立一个核对系统、一个信息平台、一个联席会议制度为手段,实现与住房、车管、工商、税务、人社等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对申请社会救助的家庭进行经济状况核查和对比,准确识别救助对象,对已经享受低保和其他救助的家庭进行适时监控,用技术手段弥补人工缺陷,确保社会救助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做到精准救助、及时救助。
二是完成兜底扶贫工作任务。一要实行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的“两线合一”。实行渐退低保帮扶,即对当年超过低保标准但收入尚不稳定的农村家庭,延续12个月低保政策,其中残疾人家庭可再适度延长救助时限。同时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按照低保标准增发补助金。通过建档立卡,一方面使现有低保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部分人口,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等措施实现脱贫;另一方面,使处于扶贫线以下,经扶贫部门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做好低保与扶贫工作在政策、标准等方面的有效衔接,确保兜底扶贫对象享有更好的公共服务。二要加大临时救助制度落实力度,帮助农村贫困群众应对突发性、紧迫性和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三要加快杨桥畔敬老院、农村互助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设施建设进度,最大限度实现对孤、残等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四要加强医疗救助工作,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门诊救助、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救助等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贫困户,再进行临时救助和补助;五要加强儿童福利院、救助保护机构、社区儿童之家等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家庭、学校、基层组织、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等困境儿童的福利保障体系。
(二)不断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
建立救灾资金监督督查机制,实行救灾工作分级管理,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监督使用。全面加强救灾应急队伍组建、救灾物资储备、救灾装备配置、灾害信息评估、紧急救援、灾情监测预警、救灾捐赠等工作体系建设,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和减灾救灾综合协调能力。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救灾应急预案,做好救灾应急演练工作,做好防灾减灾知识宣传,不断提高灾害救助能力。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和救灾装备,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继续做好农村特困群众危倒房改造的调查摸底、帮扶帮建工作,切实解决好受灾群众住房难问题,力争在2020年末基本消除无房户和危房户。大力推进农房保险工作,“十三五”期间让农房保险覆盖80%的农户。严格按照新修订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注重灾情会商研判,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和冬春救助工作。
(三)深入推进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1.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
一是加快杨桥畔敬老院建设进度,力争2017年建成投用。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积极争取建设一所公办社会化老年公寓,增加养老服务床位。充分利用农家大院、闲置校舍、村组集体房屋等,加大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力度,力争“十三五”期间在10个城市社区建成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所有中心村。规划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场所,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二是探索“公建民营”和“民建公助”运行模式,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门槛,简化手续,规范程序,为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服务。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2.拓展儿童福利制度
积极落实好孤儿基本生活费筹措与发放工作。继续组织实施“明天计划”和“重生行动”两项惠民工程。我县有孤儿242名,有近30名在救助站代养,每年都会出现一定数量的弃婴、残疾儿童无人照顾,也只能在救助站临时寄养,生活环境单一、设施设备不全都影响了儿童福利制度的贯彻落实。要加快儿童福利院建设进度,力争2017年建成投用,确保弃婴、孤儿、流浪儿童有专门的供养机构,保障他们的生活权益。
3.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构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巩固领导干部兼职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清理规范工作成果。加大社会组织监督执法力度。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管理职能,做到登记与管理并重。
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加快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继续开展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创建活动、行业协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引导社会组织提高自律诚信度和社会公信力。继续做好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宣传和监督管理工作。
4.提升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工作水平
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建立地名公共服务网站。大力开展以地名网站、地名热线,电子三维地图等多种形式为载体的地名信息化服务,拓展地名服务领域,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准确的地名信息。筹划出版《**县地名志》,拍摄《**地名故事**专题片》,打造**地名名片。启动实施**县地名公共服务三期工程。“十三五”期间,将对城区所有未设标的零散商铺、住户等进行门牌设置工作,从而形成城市地名服务网络系统。将现有我县行政区划资料录入电子数据库,形成文字和图形信息及多媒体数据,运行我县电子地图。做好小村并大村工作。我县共需撤并30个村。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按时完成撤并任务。
5.深化殡葬改革
全面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殡葬执法巡查工作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殡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实施办法》,尽快出台我县关于推进城乡殡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城乡殡葬改革。协调财政部门将殡葬管理改革经费列入预算,加快公益性公墓及殡仪服务中心建设。落实殡葬救助政策,对实行火化和公益性生态节地葬法实行补贴。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理念。成立殡葬工作机构,持续稳妥推进火葬和治理乱埋乱葬工作。会同发改、财政、国土、住建、环保等相关部门做好城乡公益性公墓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动员社会力量捐资兴建城乡公益性公墓。将公墓建设规划纳入民政事业专项规划。
6.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人员救助管理
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管理,我县地处交通枢纽,经济发展快,流动人口多,经常出现“跑站”人员,给救助工作增加了难度。要积极开展救助管理工作业务培训,做好新形势下生活无着流浪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丰富救助内容、创新救助方式。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在“十三五”期间建成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7.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
我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即将迁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我局按照四星级婚姻登记处标准进行规划,设立了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颁证大厅、离婚登记室、家庭辅导室、专用档案室。充实工作队伍,按时参加婚姻登记员、颁证员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逐步实现领证宣誓。加强对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指导。完善婚姻信息数据库,对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进行补录。继续做好特殊日期婚姻登记和婚礼现场颁证工作,开展网上预约登记。
(四)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宣传贯彻《**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强化村级民主监督。圆满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待换届完成后要对新任村委会成员进行轮训。推动社区治理体制创新,继续做好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开展农村规模社区工作人员专职化试点。开展社区减负清理行动,进一步推进社区网络化管理,大力改造社区基础设施,积极推进打造和谐示范社区建设。
(五)不断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加强拥军优属工作。扎实推进“双拥在基层”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建立新型军政军民关系,促进军地共同发展。
提高优抚保障水平。继续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确保抚恤定补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继续做好定补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不断提高优抚保障水平,加大投入解决好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等实际困难。实现优抚对象“一站式”医疗救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加强优抚对象数据管理和优抚信息系统建设。深化烈士褒扬工作,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建成优抚医院并投入使用。继续做好烈士纪念活动和涉军信访维稳工作。完成年满60周岁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和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完成零散烈士墓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
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认真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退役士兵的参训率、就业率。做好伤病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
(六)加快民生工程建设进程
近年来,我局积极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救助站、敬老院、爱心老年公寓、救灾物资储备库、23个农村互助幸福院、19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650平方米的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先后建成投用,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全部按期完成。现已将杨桥畔敬老院、儿童福利院、殡仪服务中心、优抚医院、公益性公墓申报为2017年县政府重点财投项目和市级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下一步将加快建设进度,力争在2017年,杨桥畔敬老院、儿童福利院建成投用,优抚医院、殡仪服务中心开工建设,公益性公墓完成前期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民政事业投入机制,为追赶超越提供经费保障。建立各级财政足额预算、财政投入持续增长的机制,强化对经费支出的检查监督机制。拓宽社会筹资渠道,加大社会投入力度。切实发挥社会自治组织的积极作用,大力培育社会救助类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创新和完善社会捐赠的激励机制。
(二)加快民政事业改革步伐,建立多渠道的参与民政事业建设与发展的投资、融资机制,为追赶超越提供社会保障。以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民政事业自我发展机制为目标,加快民政事业发展改革步伐,使民政事业的改革发展适应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要求。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乡集体经济、私营企业和个人以资金、房产、设备、技术、信息、劳务等形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着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鼓励民间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和服务队伍的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良好格局。
(三)完善民政管理各项制度,规范各项工作措施,为追赶超越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各项民政制度,制定专项资金管理与行政审批及社会服务行为规范的工作措施,达到行政审批规范,社会服务优质,行政执行准确的目的,使民政工作管理高效、规范、有序,使困难群众的各项保障措施真正、全面落实到位。
(四)加强民政队伍能力建设,建立科学高效的民政工作管理体制,为追赶超越提供组织保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注重培养和选拔年青干部,调整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反对奢侈浪费,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改善基层干部的工作、生活条件和福利待遇。紧紧依靠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加快基层的民政服务队伍网络建设。从政策上、体制上、机制上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