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三篇
小编寄语:清明假期将至,安全工作也是各部门不能忽视的哦。下面是我们文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清明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三篇,请大家参阅!
(篇一)
各部门、单位:
**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加强安全管理,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是宣传教育。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人要负起作为部门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采取多种宣传方式,突出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相关教育、培训、演练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各学校要开展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做好防盗、交通、用电、防溺水等安全常识普及。
二是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责任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特别对重点区域要及时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坚决防止火灾及其他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值班值守。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值班管理,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等值班制度。对重点部位要实行监控管理,确保财产安全。卫生系统要做好清明节期间值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不出现任何医疗事故;各学校要做好值班安排,确保校园财产安全;信访**部门要做好重点人员的思想工作,及时稳控 ,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节日期间如出现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要第一时间赶赴问题现场,组织查处,解决相关问题,及时向社会事务管理局汇报。(联系电话:**)。
(篇二)
为做好20**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安全保障工作,积极宣传殡葬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殡葬行风建设,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民函〔20**〕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民政局20**年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市民政局副局长**任组长,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市殡葬管理处主任**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分管副局长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殡葬管理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积极落实上级有关清明节工作指示精神,精心组织,维护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秩序,确保实现平安清明工作任务;开展殡葬宣传活动,倡导文明简朴的丧葬新风;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有序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一是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制度。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认真检查祭扫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完善疏散路线和引导标识,必要时可采取分流限流措施。要认真排查消除用电用火隐患,严格限制祭扫使用明火。要积极配合消防和森林防火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的重特大火灾事故。二是确保群众祭扫有序,出行便捷。要争取交通等部门支持,增开祭扫公交线路,延长运营时间,引导祭扫群众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祭扫专车,或在公交站点安排接送车辆。要协调增加停车场所,及时疏导殡仪馆、公墓等集中祭扫场所周边交通。
(二)积极引导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一是引导文明祭扫。在清明节期间,集中开展以缅怀先烈、礼敬先贤、追思先人等为主题的祭扫活动,通过祭扫英烈、集体公祭、家庭追思会等形式,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宣传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奠等文明时尚的祭扫方式,传承优秀殡葬文化、弘扬时代精神。二是鼓励生态安葬。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骨灰撒散、树葬等生态安葬活动,争取对不保留骨灰的实行免费撒散等生态化安葬,并对其家属实施奖励。要鼓励经营性公墓开辟生态公益墓区,提供免费或者低价骨灰安葬服务,引导群众摒弃硬质墓穴和墓志,以实际行动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三)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要落实《**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民发〔2012〕58号)精神,按照《**市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实施办法》要求,把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作为推进殡葬改革的主要方略。一是巩固政策成果。要认真梳理惠民殡葬政策在资金筹措监管、受益资格确定、减免补贴程序、政策宣讲引导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健全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做到政策公开透明、项目科学合理、标准切实可行、程序严谨便民,不断提高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二是争取提标增项扩面。要积极争取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支持,合理调整基本殡葬服务减免补贴标准。遵循可持续原则,探索将告别厅租用,普通骨灰盒、纸棺,骨灰生态葬法等纳入基本服务项目范畴。要逐步扩大惠民殡葬政策受益面,尽快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三是发挥综合效益。要广泛宣传惠民之策、利民之举,把惠民殡葬政策作为新时期殡葬改革的突破口,使惠民殡葬政策成为引导群众自觉接受并参与殡葬改革的动力源,倡导群众厉行节约、文明治丧的催化剂,保护资源环境、促进生态文明的助推器。
(四)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加强和改进民政新闻宣传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对殡葬工作高度关注的有利时机,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和积极作用,营造良好舆论宣传氛围。一是积极运用媒体。要认真研究殡葬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和完善新闻通气制度,及时回应媒体和公众的关切,尽可能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要通过新闻发布、政务微博、殡仪馆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加强新闻宣传。二是善于交流互动。要主动联系新闻单位,提供宣传线索和素材,主动发声,及时为媒体提供权威信息。对媒体曝光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回应,认真核实,有错必改、有责必究、及时反馈。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新闻宣传工作,拟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三是大力宣传殡葬改革。要善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方式,善于把握新媒体时代受众特点,善于掌握新媒体渠道,通过宣传殡葬工作中有新闻价值的动态和实情,使殡葬改革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切实抓好服务质量和行风建设。各地要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民政部和省厅加强作风建设的规定,在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殡葬”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践行为民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扎实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努力提高殡仪服务水平。一是开展主题服务活动。要不断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各项服务公开、承诺制度,把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作为重点,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保证责任落实到人。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把群众满意作为殡葬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把殡葬管理服务单位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二是抓好行风建设。各地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行风建设月活动,认真落实《**省物价局 **省民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价传电〔2012〕23号)和市民政局 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民事发〔2012〕3号),完善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坚决纠正以次充好、强买强卖、违规收费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要探索吸收民营殡葬服务组织参与行风建设活动,共同维护殡葬服务市场公平秩序。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月**日)
成立市民政局清明节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和清明节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全市清明节工作进行全面的动员和部署,明确责任人,拟定观察点。
(二)组织实施阶段(**月**日—**月**日)
1. 各地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殡葬”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宣传方式:电视台清明节新闻采访,电视台飞字宣传,报纸上刊登报道节期工作相关文章和倡议书,在社区、主要出城路口和各祭祀点悬挂若干条宣传横幅,发送手机短信等。宣传内容:文明殡葬、绿色殡葬、生态殡葬、殡葬惠民政策、殡葬管理法规,具体见宣传工作方案。
2. 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集中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联系协调公安交警、城管、交通、林业、消防等部门,保证群众祭扫有序,出行便捷,做好城区公墓禁炮工作,加大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火灾事故。
(三)总结提高阶段(**月**日—**月**日)
各地对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回顾总结,总结成绩,查找不足,上交清明节工作总结,领导小组根据自查情况和督查指导情况进行工作讲评。
五、工作要求:
1. 严格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思想上高度统一,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 建立清明节工作值班制度,各县市区民政局,各殡葬管理和服务机构都要安排好清明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将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节期不得擅自离岗,原则上不得请假。同时做好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3. 做好清明节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自清明节列为法定节假日后,清明祭扫活动相对集中,具有时间短、空间小、密度大以及大规模人员户外流动的特点,为防止引发破坏生态环境、危害公共安全的社会安全事故,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好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预案,遇到紧急情况按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处理并报告。
4. 加强督查指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完善各项安全措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投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篇三)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按上级关于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落实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确保全乡清明期间安全零事故。
二、组织机构
成立**乡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组 长:** 乡 长
副组长:** 副乡长
成 员:** 安办工作人员
** 安办工作人员
** 安办工作人员
** 安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办,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清明节期间的日常事务。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清明期间工作组成员严格执行轮班值守,加强上路巡查,加大对无牌无证、超员超载、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力度,不定期对各路段进行隐患排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检查。要对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烟花爆竹的来源和储存是否安全。同时做广大村民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宣传力度,确保清明期间扫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杜绝因烟花炮竹燃放引起的火灾事故发生。
(三)强化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各村要有针对性的制定强化火源的管理办法,森林防火员、巡山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检查、重点监控、巡护检查,从源头上管住火源。
(四)加强村民建房的安全管理。村规办和各村委会要针对雨量增加、灾害天气多发、地质环境易受影响等特点,强化村民建房施工的安全管理。要多到建房现场进行查看,对村民建房安全措施不到位的进行规范,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领导,做到层层发动、层层布置、层层落实。
(二)密切配合,深入宣传。各村、各单位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制订工作方案,进村入户宣传清明节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特别是祭祀扫墓烧纸和烟花爆竹的燃放安全,从思想源头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坚守岗位、强化值守。清明期间,在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的同时,要认真做好值班备勤工作,及时掌握全乡动态,做好人员保障,确保信息畅通。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值班办公室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