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7年残疾人扶贫实施方案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是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重要精神,全面深化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县持有二代残疾人证6770人,其中:有1568人为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按照县委政府脱贫攻坚总体部署,确保2017年脱贫摘帽,结合我县残疾人脱贫攻坚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全县贫困残疾人康复医疗,无障碍改造、产业发展、政策兜底等方面得到优先保障和大幅提升,确保2017年全县1568名贫困残疾人全面脱贫。
二、项目、措施
(一)实施贫困残疾人信息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组织网络以及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等信息管理系统,分阶段开展对现有1568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信息进行核对,精准掌握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不重不漏,将新办残疾证的建档立卡人员纳入享受政策范围,实施动态监测,采取新增一户,进入一户,脱贫一户,退出一户
(二)残疾人护理补贴扶贫。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特殊群体实施居家和集中救助帮扶的实施方案》(**府发〔2016〕28号)文件精神,对全县一级358名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 300 元的护理费补助,对二级520名每人每月发放 200 元的护理费补助;对承接有生活自理能力人员的家庭,按承接人数每人每月给予 100元的服务费补助。
(三)实施贫困线差额扶贫。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扶贫移民局、省残联关于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具体事项的通知》(**财社〔2016〕2号)文件要求,对全县377名未享受低保、五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发放扶贫补贴。每个对象的发放标准,以国定贫困线与该对象年收入(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的收入为准)的差额为准。扶贫补贴标准=国定贫困线-自身收入。2016年—2020年五年有效。
(四)实施康复扶贫。根据**市残疾人联合会、**市财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转发《四**省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市残联〔2016〕11号)文件精神,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治疗、辅具和康复训练救助。补助资金按每人3万元进行补助,全县8名,共需资金24万元。对12岁以下脑瘫儿童实施康复救助,补助补助资金按每人2万元进行补助,全县13名,共需资金26万元。对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适配基本辅助器具.
(五)农村残疾人生产发展扶贫。采取实物扶持方式,对全县336户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进行生产发展扶持,按每户1900元的标准扶持。
(六)农村贫困残疾无障碍改造扶贫。对全县32户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实施无障碍改造,按每户25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七)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扶贫。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扶贫移民局、省残联关于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具体事项的通知》(**财社〔2016〕2号)文件精神,对1508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中的低保残疾人发放困难生活补贴,17年每人每月70元,由县民政局通过银行直发的方式发到残疾人手中。
(八)实施社保扶贫。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府办函〔2011〕71号)和**人社发〔2016〕26号文件精神,对1508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中年满16岁至59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残疾人,由县政府按100元/年、人的标准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资金由县财政局全额解决。
根据**人社发〔2016〕100号文件精神,对1568名(动态数)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由县财政按一档缴费标准全额代缴,为其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7年标准为150元/年、人,共需资金23.25万元,资金由县财政局全额解决。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当前残疾人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残联要把残疾人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日程。要建立抓推进,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扶贫到户、责任到人。做到任务层层分解,人人落实责任,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
(二)统筹工作资源,集聚攻坚合力。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利用现有资金向扶贫工作倾斜,为打赢残疾人脱贫攻坚战提供资金保障。充分发挥残联的群团组织优势,调动基层工作力量,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关注、关爱、帮扶贫困残疾人,积极选树残疾人自强和创业典型,引领和带动广大残疾人投身“脱贫攻坚”实践活动中,为脱贫攻坚作贡献。
(三)制定方案、建立台帐。乡(镇)残联要对本乡镇的残疾人量身订制“一人一册”的个性化服务(简称“量服”),为其制定帮扶方案和发展方案,特别是对建档立卡残疾人还要建立收入台帐,准确撑握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享受普惠、特惠政策和收入情况。
(四)协调配合。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相互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确保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各乡镇要做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扶贫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申报和初审工作和残疾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参保工作;县扶贫移民局要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扶贫补贴”的审核工作;县民政局要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县残联要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核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扶贫补贴”的发放工作;县社保局要做好残疾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参保工作;县卫计局要做好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筛查工作;县财政局要做好残疾人扶贫资金的保障和监管工作。
(五)强化传宣。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告知”义务,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广泛宣传残疾人的相关扶贫政策和优惠政策,使残疾人的相关扶贫政策和优惠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并让村社群众广为知晓,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努力营造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县残联建立农村残疾人脱贫工作督查制度,按照精准扶贫、阳光脱贫的要求,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要加强资金管理,做到按程序公开,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等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将报有关部门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