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前言
农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要素,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进一步提高农业水土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农业科技应用和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持续增产稳产,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田基本建设。近年来,国家加大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投入,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因此,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分必要。
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土壤肥沃、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持续高产稳产的农田。《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了“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
咸安区是全市粮食主产区之一,耕地资源比较丰富,具有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有利条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依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16]5号)和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要求,结合《咸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区实际情况,科学编制《咸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本实施方案制订起点基准年为2015年,成效水平年为2020 年。
第一章 形势分析
一、农田建设主要成就
我区从2020开始至2014年底止,区国土、财政、水利、农业、林业、农机、发改等部门充分利用国土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等国家专项资金,共投入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46985万元。
(一)国土部门土地整治成果
近年来,我区加大农田基本建设力度,通过多种途径,不断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优化农田结构与布局,耕地质量及地力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农机作业条件显著改善。
1、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
区国土局组织实施完成双溪桥、横沟桥、高桥等三镇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面积100000亩,投入资金21214万元,新增耕地3154亩。
2、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
区国土局组织实施完成汀泗桥、向阳湖、官埠桥、横沟桥、马桥、桂花等六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面积44000亩,投入资金10714万元,新增耕地457亩。
(二)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建设成果
区农业综合开发办组织实施完成向阳湖良种场和横沟桥镇袁铺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0000亩,投入资金2678万元。
(三)农田水利排灌基础设施建设成果
我区农田灌溉排水条件明显改善。近年来,我区农田水利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农业用水效率效益不断提高,农业抗旱减灾成效显著。区水利局组织实施完成横沟桥镇杨畈、鹿过、长岭、孙祠、孙田5个行政村,双溪桥镇双溪、杨堡、李沛、毛祠、三桥、峡山、杨仁、浮桥、梅歧9个行政村,向阳湖镇宝塔村,奶牛场的原种场、农业分场、渔业分场,高桥镇白水村、洪港村、刘英村、刘桢、白岩泉5个行政村的农田排灌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建设灌溉面积15.15万亩,整治当家塘坝219座,新建、改造、修复拦水堰51座,新建、改造、修复泵站91座;整治斗渠398.531km,整治梯灌排渠5.53km,衬砌农渠64.03km,清淤农渠32.55km;整治、疏浚斗沟96.27km,田间农渠整治38.255km,清淤疏挖农沟77.6km;新建喷灌面积400亩,铺设灌溉管道17.74km,配套灌排渠系建筑物及量水设施一批等,投入资金10987.64万元。
(四)农田土壤改良成果
十二五时期,农业部门开展土壤肥力普查,通过检测土壤土质,科学施肥,秸秆还田,土壤改良投入资金1391.5万元,19600亩基本口粮田土壤有机质得到提升。
(五)农业机械化推广应用成果
农业机械化推广应用步伐加快。我区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稳步提高。十二五时期,全区农业机械整机购置总投入约1.736亿元,其中国家补贴资金0.5178亿元,农民和农业企业投入资金1.2182亿元;完成喷灌、微喷灌节水农田建设面积2000亩,投入资金260万元,其中国家补贴资金160万元,农民和农业企业投入资金100万元。截至 2015 年,农机总动力达到 42.43万千瓦;机耕面积60.375万亩,机播面积34.45万亩,机收面积46.375万亩,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 52.3%。
二、农田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区农田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的任务十分艰巨。
(一)耕地等级低、质量不高
耕地水土流失严重,农业生态环境改善状况不理想,已经完成的低产田改造和基本农田改造质量标准不高,土壤肥力达不到位高标准农田要求,耕地等级低,部分地区耕地土壤有机质呈下降趋势,化肥增产效益下降,土壤污染问题突出。由于深耕深松作业不足,土壤蓄水保墒能力低。同时,耕地细碎化问题十分突出,农田基础设施占地率偏高,田坎、沟渠、田间道路等设施的占地面积的比例高达13%。
(二)农田配套设施不完备
田间道路不配套,机耕道“窄、差、无”、农机“下地难”问题突出。部分现有机耕道建设设计不规范、标准不高、养护跟不上、损毁严重,难以满足大型化、专业化现代农机作业的需要。农田输配电设施建设滞后,农田灌溉排涝成本高、效率低。农田防护林网体系尚未建立。
(三)农田灌排基础设施依然薄弱
目前,由于水资源紧缺、水源保障工程不足、水资源调蓄能力较低,全区有近半数的耕地没有灌溉水源或缺少基本灌排条件。现有中小型灌区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不配套和老化失修,大多灌排泵站带病运行、效率低下,特别是严重干旱时供水不足,易导致大面积受灾,遇到较强降雨容易造成农田渍涝。
(四)农业科技应用水平不高
科技进步已成为提高粮食产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措施。良种良法推广、高产创建、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深耕深松、旱作节水、农林病虫害统防统治等一批稳产高产防灾减灾实用技术应用面小,粮食增产的贡献率低,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面窄,全区农业科技贡献率低。
(五)农田资金渠道分散且建设标准不统一
长期以来,全区农田建设由国土、水利、农业综合办等部门分别编制规划,分头组织实施,缺乏统一的指导性规划和规范的建设标准,造成项目安排衔接困难,建设标准参差不齐,难以统一考核评价。同时,由于建设资金渠道分散,形成不了合力,造成许多项目建设标准偏低,多数农田建设项目难以同步实施土壤改良、地力培肥、耕作节水技术等措施,工程建设效益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六)工程建后管护长效机制未建立
农田建设中“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较为普遍,田间工程设施产权不清晰,耕地质量监测和管理手段薄弱,建后管护责任和措施不到位,管护资金不落实等问题突出。有的项目竣工并移交后设备和设施损毁,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修复;有的项目建成后没有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对已建成农田的用途和效益统计监测工作不到位。
(七)农田的非农化、非粮化种植问题突出
从我区现有基本农田种植粮食调查资料来看,部分农户、农业企业把优质粮田、或将已经建好的基本粮田、高标准农田改种绿化苗木、花卉,有的改种其他经济作物,农田的非农化、非粮化种植问题突出。
三、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重要意义
(一)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必然要求
2013年公布的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国耕地数是20.31亿亩,人均耕地1.52亩。我国耕地总面积在世界上排第四,仅次于美国、俄罗斯和印度,但是我国家人口太多,人均只有耕地不到世界人均耕地面积的一半,加拿大人均耕地是我国的18倍,印度是我国的20倍。根据预测,到
2020 年,我国人口总量预计将超过 14 亿,城镇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升,消费结构升级日趋加快,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需求会持续增长,保障供给的压力日益加大。在水土资源紧缺和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兼业化的情况下,要实现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目标,必须切实改变农田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提高耕地产出能力,意义非常重大。
(二)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发展现代农业,是提升农业科技应用水平的基本前提
通过建设高标准农田,实现农田“地平整、土肥沃、旱能灌、涝能排、路相通、林成网”,既能显著增强农田防灾减灾、抗御风险的能力,也可方便农机作业,充分发挥农机抢农时、省劳力、增效益的作用,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同时,还可为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肥料统测统供统施、农林病虫害统防统治等集成技术普及应用,以及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三)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选择
2015年底,我区各种耕地总面积504615.6亩,人均耕地面积0.814亩,比世界人均耕地面积低2.086亩,比全国人均耕地面积低0.706亩,比我省人均耕地面积低0.486亩,加上未来城市建设的大量用地,人均耕地面积将会更少,人均耕地在联合国确定的人均耕地0.8亩的警戒线以下。2014年全区年人均水资源量2454m3, 亩均水资源量2492 m3,高于全国和全省水平,但是,按照国际公认的标准(人均水资源低于3000立方米)为轻度缺水。我区降雨量年内年际分配不匀,时空不均、区域不均,连续丰水或连续枯水较为常见,旱涝灾害频繁。我区农业季节性强,区域性缺水问题突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和水分生产率较低;亩均化肥用量较高,长期不合理施用化肥已成为危害生态环境和影响土地质量的重要因素。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可为推广科学施肥、节水技术创造条件,增强耕地蓄水保墒能力,促进土壤养分平衡,从而降低水资源消耗和化肥施用量,减轻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保护和改善农村地区生态环境。
(四)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提高农业比较效益,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
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不仅省工、省水、省肥,而且能够增加农业产量,从而提高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同时,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农民可通过投工投劳方式获得工资性收入,会有一定比例的项目投资直接转化为农民收入。此外,高标准农田建设可有效拉动机械设备制造、建筑建材和运输等行业发展,从而增加农民就业机会和提高收入水平。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利条件
(一)自然条件和资源
1、行政区域面积和人口
咸安区国土面积1503.1平方公里,下辖3个街道办事处(温泉、浮山、永安)、10个乡镇(汀泗、马桥、向阳湖、官埠、横沟桥、贺胜桥、双溪桥、高桥、桂花和大幕)、1场(向阳湖奶牛场),全区共有262个村民委员会,236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62万人。
2、气候条件
咸安区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日照充足,雨量丰沛,无霜期长,严寒酷暑时间短。境内日照时数年平均值为1878.65小时,日照率为42%;太阳辐射量年均105.4千卡/平方厘米,年平均气温为16.8℃,极端最高气温41.4℃,极端最低气温为零下15.4℃;空气相对湿度年均值71%,最冷月平均76%,最热月平均79%;无霜期年平均258天,年均降雨天数150天,年均降雨量1531.4毫米,境内受亚热带季风气候影响,春季多东风,夏季多东南风,秋冬多偏北风。最大积雪深度320mm,基本雪压0.40KN/㎡,最大冻土深度100mm,最大风力可达10级,基本风压0.40KN/㎡,最大风速为29.6m/s,年平均风速:夏季2.5m/s,冬季2.6m/s。
3、地貌特征
咸安区地处幕阜山系和长江之间的过渡地带,地貌破碎,垄岗发育,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呈阶梯状分布,状如提取箕,按形态成因为分低山、丘陵、岗地、平畈四大类型,相对高差936.1米。东南南部和西南部为低山区,系幕阜山系北翼余脉,海拔300米以上,最高峰大幕山灶背岩海拔954.1米,相对高度差50-200米,谷深坡陡,坡度为60°左右;中部和东部为丘陵区,海拔50-300米,相对高度差50-100米,丘体零乱、圆浑,坡度50-300米,垄岗、残丘相间,脉络明显,坡度小于5°左右;低山、丘陵、岗地三种地形面积约占全区总面积的76.9%。北部和东北、西北、西部部分为平畈区,海拔30米以下,最低处斧头湖海拔18米,地势平坦,湖泊港汊多,河网密度大,坡度小于3°。
4、咸安区土壤条件
根据我区土壤成土条件,成土过程、土壤属性,全区分为6个土类,14个亚类,40个土属,89个土种。境内土壤分布受地貌、地形、母质、海拨的影响,土壤垂直分布不太明显,但微域分布规律不仅明显,而且复杂。大部分土壤偏酸,有机质含量比较丰富,全氮含量一般,速效磷、速效钾偏低。
全区土壤共分8级,耕地1—4级,林地5—8级,肥力高、理化性状较好的一级土2266.67公顷,是高产田,这些田土层深厚,酸碱度适宜,土壤养分较为丰富,水源有保证。肥力中等的二级土13100公顷,分布在缓坡平岗、低丘,土层较深厚,是咸安区最大的“拉锯田”,利用得好就增产,利用不好就减产,肥力较低供肥能力差的三级土8866.67公顷和肥力很低的四级土1466.67公顷,基本是低产田,这些土地土层浅,一般30—60厘米,障碍层次较高,土壤速效养分低,土壤中水、肥、气、热不协调,使作物生长受影响,产量很低。5—8级土壤不适合农业生产,可以用作林业用地,牧业用地及采石场,有150多万公顷。
5、耕地资源
咸安区土地总面积225.462万亩,其中耕地50.462万亩,园地1.766万亩,林地117.047万亩,草地0.115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2.613万亩,交通运输用地4.839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4.793万亩,其它土地3.827万亩。
6、水资源
咸安区境内河流水系发达,有大小河港71条,呈东南向西北流向,其中流域面积在3—50km2的有68条,全区河网密度0.4km/km2,湖泊集于西北部,全区河流共分三大水系:淦河水系、高桥河水系、汀泗河水系,分别汇入斧头湖、梁子湖、西凉湖。分为三个流域:以淦河为主的淦河流域,流域面积854 km2,以高桥河为主的高桥河流域,流域面积325.7km2;以汀泗河为主的汀泗河流域,流域面积201.5km2(境内流域面积78.9 km2)。
咸安区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11.63亿m3,地下水资源量为3.21亿m3,水资源总量12.95亿m3。
(二)政策和机遇
1、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大幅度增加高产稳产农田比重”;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 2019-2013 年连续 5 个中央
1 号文件都强调要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加强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
2、建设高标准农田的财力不断增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国家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2012 年达11.7万亿元。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大力加强“三农”工作的战略部署,不断增加“三农”投入。2012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达12388亿元,是2003年的 5.8倍,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为19.3%,比 2003年提高了 5.6
个百分点;中央“三农”投入中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逐年较大幅度增长。地方各级财政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也稳步增加。
3、高标准农田规划和建设工作具有一定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并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新增1000 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9-2020 年)》,将田间工程建设作为夯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基础;财政部编制并经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国土资源部编制并经国务院批准了《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水利部编制了《全国现代灌溉发展规划》以及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国土、农业五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各地组织编制了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国家林业局编制实施了《全国平畈绿化三期工程规划(2011-2020 年)》;2013年10月17日国务院批复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国函[2013]111号);2014年国家发布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中央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指导地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这些为全国高标准农田规划和建设工作奠定了较好基础。
4、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2015年6月5日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鄂政函[2015]114号),2016年1月1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16]5号),要求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完善建设规划、充实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对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5、前期建设实践经验。从2020开始,我区实施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农田水利排灌基础设施建设、农田土壤改良、巩固退耕还林、农业机械化推广应用等项目,探索并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可供指导应用。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统筹规划,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培肥地力,稳步提高水土资源利用率和耕地产出率;着力规范建设标准,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部门间协调推进机制;着力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主体,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着力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坚持不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保障我区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合理布局,突出重点
综合考虑全区和各乡镇的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粮食生产基础条件,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在资金投入和项目安排上以粮食主产乡镇和粮食增产潜力较大的行政村为重点,项目建设原则上应安排在已划定的基本农田范围内。
(二)多措并举,综合配套
因地制宜、抓住关键,把田间灌排工程建设和耕地质量建设摆在优先位置,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实现土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农艺农机技术先进适用,使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相适应。
(三)集中连片,整体推进
根据农田分布和自然条件状况,加强与相关规划的衔接,选择重点建设地区,因地制宜地合理确定农田连片规模,统一规划设计,采取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体推进的建设方式,确保建一片成一片。
(四)节约资源,保护生态
在建设和利用高标准农田过程中,要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减少水土流失,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挥农田在生产、生态、景观方面的综合功能,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相协调。
(五)政府主导,主体多元
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在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的投入责任。充分发挥农业生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作用。尊重农民意愿,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积极筹资投劳。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六)部门协调,形成合力,建立项目建设整合会商机制
明确发改、财政、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林业、交通运输、电力、农机等部门职责,建立部门协调机制,项目规划、设计、审核、申报、实施、检查、验收会商机制,促进信息共享。以乡镇项目区、行政村集中连片区为单元,编制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技术标准,规范验收程序,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实施所在乡镇、村的政府部门、村级组织要积极配合,通力协调相关事项。
(七)建管并重,良性运行
各乡镇项目区、行政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按标准化要求建成后要及时确权登记,健全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加强对项目工程管护工作的督查指导和监测评价,强化信息管理,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长久发挥效益。
三、总体目标
到 2020 年,全区共建成7个乡镇项目区23个行政村集中连片区的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 68879.7亩,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田块平整,配套水、电、路设施完善,耕地质量和地力等级提高,科技服务能力得到加强,生态修复能力得到提升。
(一)田块
通过归并和平整土地、治理水土流失,实现连片田块规模适度,耕作层厚度增加,基础设施占地率降低,丘陵区梯田化率提高。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的程度。
(二)土壤
通过土壤改良改善土壤质地,增加农田耕作层厚度,实现农业增产增效。
(三)水利设施
通过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推广节水增效灌溉技术,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用水效率和农田防洪排涝标准。
(四)田间道路
通过田间道(机耕路)和生产路建设、桥涵配套,解决农田“路差、路网布局不合理”问题,合理增加路面宽度,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满足农业机械通行要求。
(五)防护林
通过农田林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等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建设,解决防护体系不完善、防护效能不高等问题,扩大农田防护面积,提高防御风蚀能力,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增强农业防灾减灾的能力。
(六)配电设施
通过完善农田电网、配备必要的输配电设施,满足现有排灌泵站、河道提水、农田排涝、喷微灌等设施应用的电力需求,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
(七)农业科技
通过加快推广农业良种良法、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完善农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提高良种覆盖率、肥料利用率、农林有害生物统防统治覆盖率和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八)后续管护
通过明确管护责任、完善管护机制、健全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资金,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第三章 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依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16]5号)和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要求,结合《咸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我区农田建设现状,统筹考虑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业、水利、土地、林业、电力、气象等各方面因素,重点围绕农田土地生产能力、灌排能力、田间道路通行运输能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能力、机械化水平、科技应用水平、综合生产能力、建后管护能力等建设内容,结合农作物区域规划、水利工程建设、生态建设以及城乡一体化发展等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以提升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工程要因地制宜制,做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结合。建设质量、建设等级应达到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的标准要求。
(一)综合标准
1、土地平整、土壤肥沃、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
2、农田的耕地质量土、地生产能力、灌排能力、田间道路通行运输能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能力、机械化水平、科技应用水平、综合生产能力、建后管护能力有较大的提高,能取得较高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二)主要工程标准
1、农业工程
(1)农田工程
田块整治达到田面平整、田块相对集中,符合灌溉排水要求,以适应农业机械化作业和田间管理要求,做好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下降到8%以下,梯田化率达到 90%以上,耕作层厚度达到 20cm以上。
(2)土壤改良
建设秸秆还田和农家肥积造设施,包括田间积肥坑池,配套小型积肥、运肥等辅助设施。推广绿肥种植。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发展节水农业。使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20g/kg以上,土壤pH值保持在
5.5~7.5以上。
(3)农业机械化
粮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至少达到75%以上。
2、水利设施工程
(1)灌溉工程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灌溉系统完善,灌溉用水有保证,灌溉水质符合标准,灌溉制度合理,灌溉方法先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灌溉保证率:旱作区不低于75%,水稻区不低于80%。灌溉水利用系数:大型灌区不低于0.5,中型灌区不低于0.6,小型灌区不低于0.7,喷灌区、微喷灌区不低于0.85。新建、除险和加固引水渠等工程,应符合我省和水利行业的技术规范和要求。灌、排建筑物、机电设备、输变电设施设备配套齐全,综合装置效率达到有关规范标准。输水、配水渠系(管道)、桥、涵、闸等建筑物和田间灌溉设施配套齐全,性能与技术指标达到规范标准。
(2)排水工程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农田排涝设计标准应符合有关规定,10年一遇1日暴雨量3日排至农作物耐淹深度,10年一遇3日暴雨量5日排至农作物耐淹深度。主要建筑物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暴雨历时和排出时间应达到:旱作区1~3日暴雨量1~3日排除;稻作区1~3日暴雨量3~5日排至耐淹水深。排水系统健全,排水出路通畅,排水渠系断面及坡度设计合理,桥、涵、闸等建筑物配套,性能与技术指标达到有关规范标准要求,末级固定排水沟的深度和间距符合当地机耕作业、农作物对地下水位的要求。在设计暴雨形成的地面明水排除后,应在农作物耐渍3日内将地下水位降到耐渍深度。平畈地区可建设排灌兼用渠系。
(3)工程折旧和完好率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灌、排等工程设施使用年限不低于15年,田间灌、排等工程及附属建筑物配套完好率大于95%。
3、田间道路工程
合理确定田间道路的密度和宽度,整修和新建田间道、生产路。田间道路通达度达到90%以上。
4、生态环境和防护林工程
以农田防护、水土保持、水源涵养、防风固沙等具有防护功能的林种为主,实施后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具有明显的效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内主要道路、沟渠河流两侧,要适时、适地、适树进行植树造林。农田防护面积比例不得低于90%,造林当年成活率达到90%以上,三年后成活率达到85%以上,林相整齐,结构合理。防护林一般为单行,最多2行,行距3米~5米,株距2米~3米。
5、科技工程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5%,基本形成农田监测网络,田间定位监测网点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0%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至少达到75%以上,良种覆盖率达96%以上,具备优良品种的覆盖率达到100%水平的基础条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受益农户进行先进适用技术培训2次以上。
二、建设主要内容
(一)整治田块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容量等因素,进一步优化农田结构布局。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平整土地,减小农田地表坡降。根据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效率、灌排效率和防止风害等因素,合理确定田块的长度和宽度。深翻深松土地,通过客土充填、剥离回填肥沃的表土层,改善农田耕作层。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因地制宜修筑梯田,增强农田保土、保水、保肥能力。建成后,实现田块相对集中,农田有效土层厚度达到 50cm 以上,耕作层厚度达到 20cm以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下降到8%以下,丘陵区梯田化率不低于 90%。
(二)改良土壤
采用农艺、生物等各类措施,对田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后的耕地,进行土壤改良、地力培肥。通过施用农家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翻埋还田,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促进土壤养分平衡。推广保护性耕作,治理污染土壤,改善耕作层土壤理化性状。建成后,高标准农田的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 12g/kg以上,各项养分含量指标应达到当地土壤养分丰缺指标体系的“中”或“高”值水平,土壤 pH值保持在 5.5~7.5,耕作层土壤重金属含量指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定,影响作物生长的障碍因素应降到最低限度。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后期土壤重金属监测和面源污染的监控。
(三)建设灌排设施
按照大中小微并举、蓄引提调结合的要求,加强水源工程建设。按照灌溉与排水并重、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并进的要求,配套改造和建设输配水渠(管)道和排水沟(管)道、泵站及渠系建筑物,开展灌溉排水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沟畦灌、水稻控制灌溉等节水灌溉技术。建成后,田间灌排系统完善、工程配套、利用充分,输、配、灌、排水及时高效,灌溉保证率达到 50%以上,排涝标准达到5年~10年一遇,农田防洪标准达到10年~20年一遇,田间工程配套率达到80%以上,灌溉水利用效率和水分产出率明显提高。
(四)整修田间道路
按照农业机械化的要求,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合理确定路网密度,整修和新建机耕路、生产路,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地)坡道、桥涵等附属设施,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建成后,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田块数占田块总数的比例,平畈区达到 100%,丘陵区达到 90%以上,满足农机作业、农业物资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的要求。
(五)农田防护林网
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体系,以易受大风影响严重的区域、水土流失易发区为重点,加强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建设。根据防护需要,新建、修复农田防护林网。在水土流失易发区,合理修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设施。建成后,农田防护面积比例应不低于 90%。
(六)配套农田输配电设施
对适合电力灌排和信息化管理的农田,铺设高压和低压输电线路,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为泵站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建成后,实现农田泵站等供电设施完善,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符合相关标准,用电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提高。
(七)加强农业科技服务
提高农业科技服务能力,配置定位监测设备,建立耕地质量监测、土壤墒情监测和虫情监测站(点),加强灌溉试验站网建设,开展农业科技示范,大力推进良种良法、水肥一体化和科学施肥等农业科技应用,加快新型农机装备的示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 95%以上,基本形成农田监测网络,田间定位监测点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 50%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至少达到50%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 96%以上。
(八)强化后续管护
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和责任,建立奖补机制,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涉农企业和村集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运行管护。落实管护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完善监测监管系统,全面动态掌握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建后管护、土地利用及耕地质量等级变化等情况。
加强高标准农田后期使用性质管理,针对农田的非农化、非粮化种植的问题突出,制订严格的保护措施。
第四章 实施方案
一、总体方案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的基本原则
1、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全区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
2、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应根据不同项目区和集中连片区的自然资源特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因地制宜地采取建设方式和工程措施。
3、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应注重数量、质量、生态并重,促进景观优化、生态良好。
4、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方案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
5、落实管护责任,健全管护机制,确保建设成效。
(二)建设项目区和集中连片区选择要求
1、建设区域应相对集中、水资源有保障、土壤适合农作物生长、无潜在土壤污染和地质灾害,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重视程度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积极性高。
2、高标准农田建设应重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基本农田整备区,全区粮食生产主产乡镇、行政村,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重点区,农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相关部门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全区农用地质量分等评定的优等、高等、中等耕地集中分布区。
3、高标准农田建设限制在水资源贫乏区域、水土流失易发区、沙化严重区等生态脆弱区域、土地严重损毁且难以恢复的区域、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区域开展。
4、高标准农田建设禁止在地面坡度大于25°的区域,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退耕还林区、退耕还草区,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等区域开展。
二、分区实施
根据我区各个乡镇耕地面积、气候、地形地貌、水源、地质、土地利用条件等因素,确定大幕乡项目区(东源村集中连片区、泉山村集中连片区、金鸡山村集中连片区)、高桥镇项目区(王旭村集中连片区、高桥村集中连片区、白水村集中连片区)、贺胜桥镇项目区(黄祠村集中连片区、花坪村集中连片区、万秀村集中连片区)、马桥镇项目区(鳌山村集中连片区、曾铺村集中连片区、吕铺村集中连片区)、双溪桥镇项目区(三桥村集中连片区、李沛村集中连片区、杨堡村集中连片区、梅岐村集中连片区)、汀泗桥镇项目区(聂家村集中连片区、赤岗村集中连片区、马鞍村集中连片区、彭碑村集中连片区、长寿村集中连片区、古塘角村集中连片区)、向阳湖镇项目区(广东畈村集中连片区),共7个项目区23集中连片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分年度任务安排
根据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68879.7亩,分6年实施,2015年完成11610.30亩,2016年完成11017.8亩,2017年完成15135.60亩,2018年完成11152.50亩,2019年完成9654.45亩,2020年完成10309.05亩
四、工程实施方案
本实施方案分为7个项目区,23个集中连片区,分年度进行实施。
(一)大幕乡项目区
大幕乡项目区规划建设东源村、泉山村集、金鸡山村等3个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6132.6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9年,建设投资2293.59万元。
1、东源村集中连片区
东源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534.3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9年,建设投资573.85万元。
2、泉山村集中连片区
泉山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018.1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9年,建设投资754.77万元。
3、金鸡山村集中连片区
金鸡山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580.1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9年,建设投资964.98万元。
金鸡山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估算表
(二)高桥镇项目区
高桥镇项目区规划建设王旭村、高桥村、白水村等3个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8237.1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8年,建设投资3080.68万元。
1、王旭村集中连片区
王旭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381.2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8年,建设投资890.59万元
2、高桥村集中连片区
高桥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683.3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8年,建设投资1003.57万元。
3、白水村集中连片区
白水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3172.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8年,建设投资1186.52万元。
(三)贺胜桥镇项目区
贺胜桥镇项目区规划建设黄祠村、花坪村、万秀村等3个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0309.0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20年,建设投资3855.58万元。
1、黄祠村集中连片区
黄祠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3873.1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20年,建设投资1448.56万元。
2、花坪村集中连片区
花坪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3976.0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20年,建设投资1487.04万元。
3、万秀村集中连片区
万秀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459.8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20年,建设投资919.98万元。
(四)马桥镇项目区
马桥镇项目区规划建设鳌山村、曾铺村、吕铺村等3个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6376.8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6年,建设投资2384.92万元。
1、鳌山村集中连片区
鳌山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351.5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6年,建设投资879.48万元。
2、曾铺村集中连片区
曾铺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799.7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6年,建设投资1047.11万元。
3、吕铺村集中连片区
吕铺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225.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6年,建设投资458.34万元。
(五)双溪桥镇项目区
双溪桥镇项目区规划建设三桥村、李沛村、杨堡村、梅岐村等4个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8051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7年—2018年,建设投资6751.07万元。
1、三桥村集中连片区
三桥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5839.0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7年,建设投资2183.80万元。
2、李沛村集中连片区
李沛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4402.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7年,建设投资1646.54万元。
3、杨堡村集中连片区
杨堡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4894.0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7年,建设投资1830.37万元。
4、梅岐村集中连片区
梅岐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915.4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8年,建设投资1090.36万元。
(六)汀泗桥镇项目区
汀泗桥镇项目区规划建设聂家村、赤岗村、马鞍村、彭碑村、长寿村、古塘角村等6个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6251.3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5年—2016年,建设投资6077.99万元。
1、聂家村集中连片区
聂家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774.5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5年,建设投资1037.68万元。
2、赤岗村集中连片区
赤岗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907.2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5年,建设投资713.31万元。
3、马鞍村集中连片区
马鞍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752.1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5年,建设投资655.30万元。
4、彭碑村集中连片区
彭碑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526.1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5年,建设投资944.78万元。
5、长寿村集中连片区
长寿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650.2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5年,建设投资991.17万元。
6、古塘角村集中连片区
古塘角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4641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6年,建设投资1735.73万元。
(七)向阳湖镇项目区
向阳湖镇项目区规划建设广东畈村1个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3521.8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9年,建设投资1317.17万元。
第五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一)每亩综合建设投资成本确定
依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内容和投资标准(1000-2000元/亩)、《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内容和投资标准(丘陵地区2000元/亩),结合我区农田及配套设施状况和工程实施难度,并参照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前几年的实投入结算数据,综合考虑,确定平均每亩建设投入工程费用3740元。
(二)建设投资
2015—2020年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面积68879.7亩,预计总投入资金25761.0万元。
二、资金筹措
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不断拓宽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一是积极争取中央加大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支持力度,为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重要的资金保障;二是建立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切实加大投入力度,整合新增粮食产能、国土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将我区重大项目耕地占补资金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来源;三是运用市场机制引导、鼓励和吸引金融资本、民间资本积极投向高标准农田建设;四是充分发挥发挥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作用,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五是探索项目区内有关子项目实行部门包片、项目认领等多种整合模式;六是成立专门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公司,承接部门资金、引进社会资金,统一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六章 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
一、严格建设监管
(一)完善监管机制
实行区政府统一领导,区各职能部门指导,项目建设实施主体负总责的建设监管机制,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投入科学、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为目标,坚持依法依规、规范运作,统筹规划、联动整合,提高质量、提升效率,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整合相关项目资金,采用“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管理和使用模式。认真履行项目建设程序,落实各项建设管理制度,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落实“四制”,对项目实施实行全过程监管。
(二)加强考核评价
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制度,区直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加强督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建设进展、工程质量等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定期开展检查,确保建设目标、建设任务落实到实处。开展项目实施后评价,以粮食单位面积产量为重点,对高标准农田的利用、产出效益、防灾减灾效果进行跟踪分析,全面掌握项目建设绩效。
(三)强化社会监督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引导农民广泛参与和监督。强化事前公示,实行项目信息公示制度,在项目区设立公示牌,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总投资和建设单位等信息进行公示,让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内土地权利各方全面了解项目建设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规范项目验收
(一)明确验收程序
规范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工作,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相关项目现行管理规定组织开展,项目整体考核由区政府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农业(农机)、水利、林业、农业综合开发办、审计等有关部门和机构,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监测监管系统。
(二)做好建档工作
探索建立“田块标识划界、乡村台帐管理、部门备案公示、社会监督共管”机制。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理台账,全面掌握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和产出能力变化。建立高标准农田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全面收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的有关资料并建立档案,做到准确、完整,逐步推行档案资料管理的数字化和信息化。
(三)评定质量等级
依据《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定》和《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分别由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耕地地力和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四)加强权属管理
在项目建设立项目之前,应查清建设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做到地类和面积准确,界址和权属清楚,无争议;存在土地权属争议的,不得纳入建设范围。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合理编制权属调整方案,合理推进土地归并,逐步解决耕地地块细碎化问题。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进行地类变更和重新确权登记发证,确保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位置明确、权属清晰、地类正确、面积准确,依法保障土地所有者或经营者的权益。
三、加强后续管护
(一)明确管护责任
在基本农田范围外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全部补划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确保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和责任,健全管护制度,确保长久发挥效益。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涉农企业和村集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日常管护。探索委托养护、合同养护和承包养护等管护长效机制,确保工程效益发挥。国土、农业(农机)、水利、林业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管护主体的技术指导、服务和监管。
(二)落实管护资金
推进高标准农田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晰高标准农田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努力落实运行管护经费。对公益性较强的灌溉渠系、喷滴灌设备、机耕路、生产桥、农田林网等,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运行管护经费补助。
(三)加强动态监测
依托国家、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系统,建设我区高标准农田管理信息系统,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录入监测监管系统,确保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及时上图入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动态掌握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建后管护和土地利用及耕地质量等级变化等情况。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实时查询、对比、统计、分析,做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科学利用,以满足管理需要。
(四)加强高标准农田后期使用性质的管理
针对高标准农田的非农化、非粮化种植的问题突出,制订严格的保护措施。对农民种粮补贴根据种粮面积一年一核定;对基本粮田抛荒的,取消种粮补贴,并且征收基本粮田抛荒费,面积一年一核定;对改用基本粮田从事非粮食生产的,取消种粮补贴,并且征收基本粮田变性使用费。对改用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从事非粮食生产的,取消种粮补贴,除征收基本粮田变性使用费外,另征收高标准农田土质、设施损毁补偿费。对征收的相关费作为地方财政收入,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目基金。同时国家应建设、完善和规范农村粮食生产收储补贴机制,不让种粮农民在经济上吃亏,把保障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和实惠落实到实处。
第七章 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本规划方案实施后,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耕地地力平均提高0.5个等级以上,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以上,农田粮食生产能力平均每亩提高100公斤左右,按现行市场粮食平均收购价格计算,亩均增加产值约200元,据此测算,全区建成68879.7亩高标准农田,可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688.8万公斤,可直接促进农民增收;同时,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可提高约 10%以上,据此测算,每年可节约灌溉用水172.2万立方米以上;肥料利用率约提高10%,每年可节肥 103.3吨以上;通过土地整治可增加耕地约5000亩,通过农田林网建设,还可有效增加林木蓄积量。
二、社会效益
建设高标准农田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提高了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保障我区及国家粮食安全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将新增部分耕地面积数量,提高了耕地地力等级,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增强了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降低年际间波动,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二)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增收
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土地整治、水、电、路、林等工程均能为当地村民提供就业机会,据估算,建设68879.7亩高标准农田,共需投入103.32万个工日,按国家投资的约 1/3 转化为农民工资性收入计算,共可增加农民收入约7278元。
(三)促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和应用
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可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创造条件,提高农业种植水平和农业科技贡献率。
(四)提高农业生产管理化水平
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将进一步健全土壤墒情与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体系,有利于农业职能部门及时获取准确的土壤墒情、土壤肥力等重要农业生产信息,从而指导农民适墒播种、合理施肥、抗旱减灾、适时适量排灌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五)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变革,加快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
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土地流转、股份合作、规模经营农艺农机相结合提供了条件,从而推动农业从传统耕作方式向设施农业和高效农业转变,促进专业化、标准化和集约化,为加快我区现代农业发展奠定基础。
(六)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
高标准农田建设将对“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废弃农村居民点用地、废弃的工矿用地进行整理复垦,提高林草覆盖率,促进新农村建设。
三、生态效益
(一)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
通过土地整理治,提高了土地利用率;通过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节水灌溉技术的应用,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通过农田林网建设,增加了区域植树覆盖率,改善了农田小气候,可有效减少农田水土流失,减轻面源污染,保护水土资源。
(二)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通过土壤改良和测土配方施肥措施,减少肥料流失和浪费,减轻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硝酸盐污染;通过有机质提升工程,促进农作物秸秆还田,减少焚烧秸秆对大气的污染,减轻畜禽粪便和废弃物对河流、水库的污染;通过土地平整、保护性耕作、农田防护林网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可改善小气候、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有效防治土地沙化和次生盐渍化,改善土壤理化性状,保护农田生态环境,促进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的生产。
(三)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通过田间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网的建设,形成“田成方、林成行、渠相通、路相连”的景观,从而改善了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改善了生态环境。
第八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区政府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
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由区政府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交通、林业、扶贫、农机、电力、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加强对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统一领导,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确保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地顺利完成。
(二)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小组
区政府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小组,由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交通、林业、扶贫、农机、电力、审计、统计等部门业务技术骨干组成,负责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的技术指导、预概算、招标、工程质监督检查、工程验收结算、工程资金结算审计等具体工作。
二、落实部门责任,强化部门协调,建立项目会商机制
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从规划、设计、审核、申报立项目、工程实施、资金筹措、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检查验收,涉及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交通、林业、扶贫、农机、电力、审计、统计等多个部门,应建立多部门协调会商机制,密切配合,应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发改局负责综合协调,落实规划内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财政局负责落实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治等专项资金筹集,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土地整治项目与基本农田的建设管理、耕地质量监测、高标准农田上图与信息统计等工作;农业局负责指导培肥地力、土壤有机质提升、测土配方施肥、高产创建、农艺农机、耕地质量与土壤墒情监测等配套项目实施;水利局负责指导水源、灌溉排水设施、坡耕地治理及农田防洪工程建设,严格水资源论证,合理配置水资源;林业局负责指导农田林网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田间机耕路、生产道的建设;电力部门负责指导农田输变电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办负责落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组织指导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中型灌区配套改造;审计局负责工程资金使用审计;统计局负责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的利用、产出效益、防灾减灾效果等绩效的跟踪监测;建立全区多部门共同协商、密切协作、互相支持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跟踪和评价,确保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顺利实施。
三、加强规划指导,细化实施方案
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将依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要求,结合《咸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确定建设目标、任务和要求,细化实施方案,指导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将建设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选定的乡镇项目区和行政村集中连片区,建设规模、主要内容、建设时序安排、投资估算、资金措筹、工作方案等落实到地块。并要做好与相关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衔接,避免出现规划冲突和投资浪费。禁止在现有林地、草原、湿地及 25°以上坡耕地上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四、加大投入力度,推进资金整合
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区政府进一步健全制度建设,完善支持政策,调动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等投入主体的积极性,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和吸引金融资本、民间资本积极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规划标准统一、资金渠道不变、相互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共享、积极推进整合、共同完成目标”的原则,按照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测土配方施肥资金、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投资、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投资资金的有机整合,采取“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管理和使用模式。集中投入,连片建设,整体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严格项目管理,精心组织实施
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工程技术审核、项目申报立项目审查、工程建设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资金筹措、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检查验收要严格执行有关建设程序。
(一)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区政府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要组织好勘察设计和调研论证工作,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强化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开展对选定的乡镇项目区和行政村集中连片区水资源论证,依据水资源条件,落实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范围、内容、规模、标准,保证前期工作质量和进度。
(二)加强年度计划管理
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编制和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计划,并加强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和考核。
(三)落实工程建设管理各项制度
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部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项目竣工验收制度,强化考核。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
加快建设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各部门建设项目统一“上图入库”,建立档案,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动态管理,实现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强化事前公示,使受益村组和农户全面了解项目,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加强科技创新,做好技术支持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新形势下对农田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等管理职能部门,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理念创新,技术创新,将我区特色农业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合起来,打造优质工程,开展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实现技术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利用信息化技术以及农业物联网技术,建立完善苗情监测系统、墒情监测系统、病虫害监测系统,指导平衡施肥、精准施药、定量灌溉、激光整地、车载土壤养分快速检测等,实现智能化、精准化农业生产过程管理。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人员培训。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对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的勘察设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等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培养出一批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吸收引进和大力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实用技术,加强工程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的集成和应用,推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提升项目建设管理的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