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规划管理实施方案
各预算主管部门:
为了进一步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实现各类规划与财政预算安排的衔接,根据《国务院关于实现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国发〔20**〕3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 推动地方实现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通知》(财预〔20**〕38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发〔20**〕37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就编制本区中期财政规划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概念定义
中期财政规划是由财政部门会同各部门在科学预测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逐年滚动管理,实现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的预算收支框架,即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提出支出需求。**规划中部门重大项目应列入中期财政规划,中期财政规划决定年度财政预算的资金安排。未列入中期财政规划的重大项目,原则上20**年财政预算不予以安排。
中期财政规划由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政府中期财政规划两部分组成,具体包含:文字报告和数字报表(中期财政规划汇总表、中期财政规划明细表、重大收支政策项目表)。涉及年度为制定规划当年的后3年,即20**年制定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20**年制定20**-20**年财政中期规划,以此类推。统计内容指国家和本市有明确政策要求或纳入部门规划,对财政收支有重大影响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
二、职责分工
各部门是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编制主体,根据本部门职责和行业领域发展规划,研究20**-20**年涉及财政收支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测算分年度支出需求,提交财政部门综合平衡,在此基础上形成部门中期财政规划。
财政部门是政府中期财政规划的编制主体,负责制定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审核各部门提交的收支规划,汇总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组织和监督中期财政规划执行。
三、编制内容
(一)部门中期财政规划:
一是宏观形势分析。部门根据本部门的五年规划纲要及年度工作计划,考虑本行业、本领域的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结合基期年(规划期前一年)情况,分年度研判20**—20**年行业和领域的主要指标走向。
二是部门收入规划。结合宏观形势分析、行业和领域深化改革等情况,具体分析历年收入情况和规划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规划年度部门执收的各项非税收入情况,按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等分类分项测算。
三是部门支出规划。研究提出20**—20**年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测算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分年度支出需求。在此基础上,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测算这三年部门支出需求。
四是风险评估。评估规划期内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对中期财政规划执行影响。
(二)政府中期财政规划
政府中期财政规划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一是宏观经济分析。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及年度计划,考虑国际国内和本市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结合基期年(规划期前一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年度研判未来三年地区生产总值、投资、消费、进出口、价格指数等主要指标走向。
二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现行国家财税体制和深化改革等情况,测算一般公共预算未来三年收入。
三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划。根据各部门提出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以及分年度支出需求,统筹平衡后测算一般公共预算未来三年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测算到功能分类的类级科目。
四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规划。根据未来三年财政收入和支出、存量债务到期情况以及新增债务情况,测算规划期内一般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及债务余额变动情况。
五是评估可能出现的财政风险。对规划期内可能出现的财政经济运行风险、重大自然灾害损失以及政府债务风险等对中期财政规划执行的影响进行风险评估。
2.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是宏观经济分析。结合基期年(规划期前一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年度研判未来三年国有土地出让等主要指标走向。
二是政府性基金收入规划。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征收管理政策调整改革等情况,测算各项政府性基金未来三年收入。
三是政府性基金支出规划。根据政府性基金收入规划情况,结合各部门提出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以及分年度支出需求,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测算各项政府性基金未来三年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规划分基金项目测算。
四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规划。根据未来三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存量债务到期情况以及新增债务情况,测算规划期内专项债务还本付息及债务余额变动情况。
五是评估可能出现的财政风险。对规划期内可能出现的财政经济运行风险、专项债务风险等对中期财政规划执行的影响进行风险评估。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是宏观经济分析。结合基期年(规划期前一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年度研判未来三年国有企业经营情况等主要指标走向。
二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规划。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等情况,测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来三年收入。
三是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规划。根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规划情况,结合部门提出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以及分年度支出需求,按照“以收定支、不列赤字”的原则,测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来三年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划测算到功能分类的类级科目。
四是评估可能出现的财政风险。对规划期内可能出现的财政经济运行风险等对中期财政规划执行的影响进行风险评估。
四、编制要求
1.坚持总量控制。中期财政规划要与宏观调控政策、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相适应,收入预计要谨慎稳妥,支出安排要科学合理,科学设置财政支出总量控制目标。
2.突出工作重点。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依据重大改革和事项重要性排序择优选择,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落实到位,确保维持政权运转、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国民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社会保障需要,在此基础上,合理安排其他领域、重大项目资金。
3.统筹财力配置。中期财政规划应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衔接,综合安排当年收入、结转结余资金、上级转移支付、政府债务收入等收入来源,并统筹考虑其他收入。
4.防控财政风险。认真评估重大改革和收支政策的长远影响,研究判断存在的财政风险隐患,合理确定财政风险控制目标,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格防控财政风险。
5.实施滚动调整。期财政规划按照三年滚动方式编制,与年度预算有机结合,第一年规划约束对应年度预算,后两年规划指引对应年度预算。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对后两年规划及时进行调整,再添加一个年度规划,形成新一轮中期财政规划。即20**年制定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20**年制定20**-20**年财政中期规划,以此类推;20**年制定20**年中期财政规划时,以20**年制定的20**年中期财政规划为基础,并加以修改完善。
6.强化约束机制。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的部门、行业规划,要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约束,年度预算编制在中期财政规划框架下进行,年度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中期财政规划增支政策,按规定程序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安排。
五、编制流程
1.部门建议。各部门根据规划期内批准实施的规划和政策,按照重要性排序,研究提出部门重大改革和重要政策事项,明确政策依据、政策内容等,测算20**—20**年分年度支出需求,编制形成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建议。区发改委根据规划内批准实施的规划和政策,编制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建议。区国资委负有国资监管职能,编制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规划建议。区规土局负有土地出让规划管理职能,编制20**—20**年土地出让规划建议,区财政局由此编制20**—20**年政府性基金规划建议。上述规划建议于**月**日前报区财政局审核汇总。
2.规划初审。财政局测算规划期内分年度可用财力,围绕国家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与部门重大改革和重要政策事项的逻辑关系,审核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建议,与部门进行沟通,汇总平衡后形成政府中期财政规划草案,10月30日前报区政府初审。
3.部门修改。财政局将初步审定的中期财政规划草案反馈各相关部门,各部门据此修改完善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后,于**月**日前再次报财政局审核。
4.政府审批。根据部门再次上报的部门中期财政规划,财政局修改完善政府中期财政规划,提交区政府审批,于**月**日前报市财政局备案。
5.规划反馈。财政部门根据区人大审批的年度预算和区政府批准的政府中期财政规划,在批复部门预算的同时,将重大改革和重要政策事项安排意见和部门中期财政规划意见告知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