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53号),进一步强化我市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先,使学校体育成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强健学生体魄和完善学生人格的重要途径,发挥体育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素质教育中的综合作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体育文化,切实提升学校体育整体发展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0年,建立完备的学校体育课程、教学、训练、竞赛和文化体系,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形成与教育综合改革相协调、在全国具有领先地位的学校体育事业发展新局面。
2.具体目标。
(1)全面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建立循序渐进、科学衔接的体育课程体系,建设100门市级精品课程;全部实现小学兴趣化、初中多样化、高中专项化教学;学生参与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上报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95%、优良率达到40%;体育精神渗透到各学科,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2)全面提升学生体育素养。基本养成体育锻炼习惯,运动技能水平明显提升,体质健康状况得到显著改善,规则意识、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质显著增强。所有中小学生至少参加1个体育社团,创建500个市级示范体育社团、1000所各类体育单项特色学校;所有学生参与以普及为重点的班级体育联赛,人人掌握两项体育技能、班班组织体育活动、校校举办体育文化节;建立包括学生体育与健康知识、运动经历、运动技能和运动效果在内的学生体育素养评价指标体系,学生体育素养达标率达到85%以上。
(3)全面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满足多样化体育课程需求的多元化师资队伍。特色学校和传统项目学校配备1至2名相关专业的体育教师;支持创建50个体育创新实验室,跟踪培养100名市级名师、300名市级骨干教师;深入开展市、区、校三级体育教科研活动,体育教师教学和教科研水平明显提升。
(4)全面改善体育办学条件。2018年,按照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实现学校操场基本塑胶化;到2020年,建设50个区域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中心;全部按照标准配齐体育器材和教学装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体育课程建设。
1.严格落实体育课程。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省定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课,将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列入学校教学计划,不得削减或者挤占体育课时。小学1至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至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逐步增加体育课时,到2020年实现“1天1节体育课”。
2.科学安排课程内容。在学生掌握基本运动技能的基础上,鼓励学校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开展运动项目教学。大力推动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项目,积极推进田径、游泳等基础项目及帆船、冰雪运动等特色项目,广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射箭等传统优势项目,鼓励开设橄榄球、手球、击剑等新兴项目,挖掘整理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充实和丰富体育课程内容。足球(篮球)课程每学期不少于12课时,其中足球(篮球)特色学校每学期不少于20课时;小学3至4年级普及游泳课,总课时不少于16课时。
3.创新发展体育课程。鼓励学校根据区域特色和校情进行国家课程的校本化研究。加强市级体育与健康精品课程和校本特色课程建设,开展精品课程和校本特色课程评选。推行优秀传统体育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活动”计划,让学校体育成为弘扬中华传统体育文化的主阵地。学校要根据学生体质差异、身体发育规律,构建学生自主选择的体育活动课程“超市”,让每个学生都能拥有自己喜欢的体育课程或体育活动项目。
(二)提高体育教学水平。
1.规范体育与健康课程。落实青岛市体育与健康学科教学改革有关政策,制定义务教育段和高中段相关实施方案及青岛市中小学运动项目系统化教学指南。落实《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制定相关教学计划、教学案,规范体育教师课堂教学行为。
2.改革传统体育课堂教学模式。研究、推广科学的体育课堂教学模式,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突出体育课的兴趣度、参与度、运动负荷度和技能熟练度。实施按男女生分班授课、根据学生兴趣选班上课、长短课时相结合等教学改革。体育教育要加强学生健康知识教育和运动技能学习,注重学生锻炼习惯、意志品质、健康心理的培养。定期举办课堂教学模式展示和推广活动。
3.创新体育教学评价标准。健全体育与健康课程评价标准体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运用大数据分析促进体育教学,指导学生科学运动。建设青岛市学校体育管理平台,加强学生体育运动过程性评价管理,形成各学段衔接的学生体育与健康信息档案。
4.改革体育考试评价办法。构建课内外相结合、各学段相衔接的学校体育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和规范体育运动项目考核、学业水平考试,发挥体育考试的导向作用。体育课程考核要突出过程管理,从学生出勤、课堂表现和健康知识、运动技能、体质健康水平及课外锻炼、活动参与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出台新一轮体育中考改革方案。深化体育特长生招生制度改革。
5.优化特殊学生体育教育模式。关注学生体育能力和体质水平差异,做到区别对待、因材施教。研究推广适合不同类型特殊学生的体育教学资源,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和对特殊学生的体育教学质量。
6.注重体育教学研究。成立青岛市中小学体育教学专家指导委员会,对体育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鼓励中小学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体育创新实验室,开展体育与科技教育相结合的教学研究,有效提高体育教学水平。
(三)强化体育课外锻炼。
1.落实体育课、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的“阳光体育”活动。学校要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和作息时间安排,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互衔接、互为补充。切实将学生每天开展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当天没有体育课的,学校应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1小时体育锻炼。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至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 开展课间体育活动评比。寄宿制学校应引导学生坚持出早操,运动场地受限的学校可错时开展体育活动,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要合理安排体育锻炼时间。
2.创新课外锻炼形式和内容。学校要创造性开展“天天奥运会”、趣味田径赛等课外体育活动,形成办学特色。定期开展越野赛、远足拉练、户外素质拓展等群体性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全民健身登山节、健步行等具有青岛特色的全民健身运动。幼儿园要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开展亲子运动会、幼儿早操、体育游戏等娱乐性强、参与度高、寓教于乐的体育活动。
3.推动社区体育发展。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户外营地等的体育设施建设,将公共体育设施优先安排在学校或其周边,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充分发挥社区体育辅导员作用,对学生课外体育锻炼进行指导。学生节假日要自觉坚持锻炼,家长要支持学生参加社会体育活动。
(四)注重教体结合发展。
1.提高体校办学质量和训练条件。支持普通中小学与市、区(市)体校联合办学,实现优质教育资源与体育资源共享,加强体校学生的文化教学。强化体校硬件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训练场地能够保障所设项目的开展。每校开展的项目不少于6个,参训人数不少于200人,积极创建省级、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为有体育特长和发展潜质的学生提供高水平的训练服务,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奠定基础。
2.支持学校建设高水平运动队。制定中小学特色体育培训点管理办法。建立分层分类指导机制,对具有运动天赋的学生进行小学、初中、高中一体化的专业教育和指导,做好运动员专项训练衔接。学校通过组建运动队、代表队、俱乐部、体育社团和兴趣小组等形式,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让优秀运动员升入高一级学校或专业运动队。体育部门对输送优秀运动员成绩工作突出的学校予以资金扶持。
3.创建体育特色学校。开展奥运项目进校园活动。加强“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建设。创建300所青岛市足球特色学校、300所篮(排)球特色学校、100所帆船特色学校、100所羽毛球特色学校、50所乒乓球特色学校、50所田径特色学校、100所武术等民族民间体育特色学校;创建100所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00所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
(五)统筹校园体育竞赛。
1.优化竞赛体系。整合全市学校体育联赛和各单项体育锦标赛,完善学段间相互衔接的班级、校级、区(市)级、市级四级学生体育联赛制度,确保体育竞赛面向全体学生。
2.定期举办竞赛活动。学校每年要举办以体育特色项目为主题的体育文化节,举办2次运动会,其中1次应为含田径项目的综合性运动会;各区(市)每年要举办具有本区域传统特色的阳光体育节和学校体育联赛,举办1次中小学运动会;青岛市每年举办1次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每3年举办1届青少年运动会。鼓励开展家庭运动会。
(六)加强体育师资建设。
1.加大补充力度。根据平均课时量配齐配足体育教师。实行体育教师招聘面试前置,注重技能考查。通过有体育特长的教师跨学科任教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体育师资不足的问题。
2.落实相关待遇政策。在职务评聘、评优表扬和福利待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将组织早操、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辅导体育社团活动等纳入工作量,在评定职称时按规定计入辅导员工作年限。所训练学生取得的成绩和输送体育后备人才情况纳入教学成果奖。为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户外教学服装及防护用品。
3.加强在职培训。按照有主题、有针对性、有实效原则,强化体育教师师德建设和教学技能培训。每年分层次、分类别组织1500名体育教师参加教学技能“人人达标”活动。依托有关高校和体育俱乐部(中心、基地)成立中小学体育教师培训基地和国际交流中心,组织体育教师参加国内外培训。注重科学行动研究的专题培训,提升体育教师行动研究能力。
4.加快名师队伍建设。通过培育和引进德能双优的骨干体育教师,实施百名体育教师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促进名师工作室创建和体育骨干教学团队建设。
(七)发展农村学校体育。
1.补齐农村学校体育发展短板。各级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转变观念,加强农村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体育器材配备,优先向农村学校安排体育教师,逐步增加农村学校体育经费投入,保证体育教学、活动和训练的有效实施。
2.提高农村体育教师待遇。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体育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在职务评聘、评优表扬和福利待遇等方面,按规定向农村体育教师倾斜,稳定并优化农村体育教师队伍。
3.加大农村体育教师培训力度。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对农村体育教师进行通识和技能培训,促进普及性和特色体育项目的开展。建立镇内专项体育教师流动授课制度,盘活农村体育师资资源。通过师范生到农村学校顶岗实习、城区教师和大学生志愿者到农村学校支教等,置换在岗体育教师参加脱产培训。
4.促进城乡学校体育均衡发展。采取市区(市)对接、城乡联动、定点帮扶的方式,实现精准引领、城乡协同进步。建立城乡一体化、学区一体化的体育教研、集体备课、城乡交流课等制度,提升农村体育教师教学和科研水平,加快建设城乡和学区内学校同步课堂,共享优质资源。
(八)整合各方资源支持学校体育。
1.完善第三方评价服务机制。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中小学体育竞赛、体质监测、专项体育技能等级考核等,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完善学生、家长评价学校体育教学质量制度。积极支持学校体育评价服务机构发展。
2.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学校体育发展。引导社会技术、人才等资源服务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等活动。鼓励专业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及社会体育服务机构定期组织教练员、运动员深入学校指导开展有关体育活动。加强与港澳台及国外学校之间体育交流互动和青少年体育合作,积极引进优质体育教育资源,提高我市学校体育国际交流合作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教育部门牵头,市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育、卫生计生、外办、妇联、共青团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市)政府参与的强化学校体育工作协作机制。教育部门要将学校体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学校体育纳入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要完善对学校体育的投入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配合做好体育教师的补充、培训和待遇落实工作;体育部门要把学校体育作为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加大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支持和考核;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学生体检工作;妇联要加大对家庭体育教育的宣传和支持;共青团等组织要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阳光体育”运动。各区(市)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切实做好本区(市)学校体育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学校体育经费投入力度,对学校体育工作给予倾斜,将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体育部门每年要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划拨专项资金支持学校体育竞赛、传统项目学校建设、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体育教师专项技能培训。教育部门要将学校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阳光体育”运动等体育工作所需经费从公用经费中统筹安排,并随公用经费标准的提高而逐步增加。教育、体育部门和体育特色、传统项目学校,要安排课余体育训练专项经费。
(三)强化考核激励。学校体育工作列入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负责人教育督导考核指标。制定青岛市学校体育工作评价办法,构建课内外相结合、各学段相衔接的学校体育考核评价体系。对评价成绩优秀的区(市)和学校,挂牌“青岛市学校体育工作示范单位”“青岛市学校体育工作示范学校”。完善中小学体育课程实施情况、学生体质健康和视力数据监测制度,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区(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和视力数据开展抽检工作,抽检数据按区(市)、学校进行排名,相关内容向社会发布。不重视体育、造成学生体质健康和视力水平下降的学校,对有关主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学校不得评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对不落实国家学校体育政策法规、未开齐开足体育课程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做好风险防控。实施校方责任险和附加校方无过失责任险,大力推进学生平安保险,探索建立学生体育运动保险基金和学生体育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节处理机制,保障学校体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学校要制定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学生的伤害应急处置和救护能力。加强校长、教师及有关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学校体育从业人员运动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学校应当根据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定期开展检查,有安全风险的应当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
(五)完善相关制度。以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从体育活动、卫生营养、保障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明确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的相关责任。建立以学校为主体,以政府支持为保障,鼓励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模式,着力解决制约学生体质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改善学生体质健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