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石。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府发〔2014〕47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市府发〔**〕26号)精神,切实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着力提升“三农”金融服务,助推扶贫攻坚,统筹城乡发展,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三农”发展需求,以国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契机,以征集农户、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等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为抓手,以库网信息服务平台为载体,以信用评价和信用建设为路径,全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创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着力打造“信用农村、信用**”,促进农村信用环境显著改善,实现农村信用与农村经济的良性互动、农村经济与县域金融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协调
坚持政府主导,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政策措施,制订工作方案,妥善解决推进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统筹全局,系统规划。
(二)人行牵头,多方支持
充分发挥县人民**行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牵头作用,引导各涉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涉农金融机构、评级机构及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共同参与,做到组织有序、多方合力、共同推动。
(三)科学合理,务求实效
积极探索合适的工作方法和途径,杜绝“重形式,走过场”现象的发生,将信用评价结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金融信贷支持,使守信农村经济主体得到更多融资便利和实惠。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科学构建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采取开发、借鉴、整合现有系统资源等多种形式,以农户家庭、农村企业、农村组织等农村经济主体为单位,建立涵盖以农村经济主体基本情况、贷款归还情况、为他人担保情况、涉农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主体的授信额度等主要指标的电子信用档案。
二是合理确定信息采集指标体系,根据《中国人民**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数据项指引的通知》(**办发〔2013〕62号)精神,结合全县农户等农村经济主体的特点和信息分布情况,充分利用部门、单位和涉农金融机构等掌握的信息,建立和完善农村经济主体信息采集机制,以满足信用评价为目的确定信息采集指标体系。
三是搭建综合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在建立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农户信用信息服务网,与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单位实现网络连接,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各系统之间信息互动和资源共享,将政策信息、金融机构产品与服务信息、中介机构服务信息、农户等农村经济主体生产经营和融资需求信息等纳入其中,构建信息征集、信息发布的综合性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互通,减少信息不对称。
(二)开展信用评价和信用创建
一是建立健全农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针对农户特点,县人民**行、各职能部门和单位与涉农金融机构共同协作,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和定量定性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虑影响农户的各个因素,从农户家庭结构、农户家庭经济状况、家庭财产、综合素质、经营能力等多维度考虑,建立一套完整的农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信贷发放的参考依据,推进农户信用评价与精准扶贫、小额农贷、产业扶贫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等金融产品和服务相结合,逐步形成“农户+征信+信贷”的业务模式。
二是开展信用创建活动,县人民**行牵头,县金融工作局、县发改委、县文明办、涉农金融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制定信用创建活动方案,每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乡镇”评定活动并进行表彰奖励,评定结果一并纳入对乡镇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内容。
(三)有效对接运用信用评价结果
一是强化政策扶持,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以信用评定为基础的政策扶持措施,在资金、技术、保险、税收等方面,给予差别化扶持,特别是对信用良好的乡镇和村优先安排涉农项目和资金。
二是加大信贷扶持力度,各涉农金融机构对信用企业、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乡镇制定对应的扶持政策,按照贷款优先、额度放宽、手续简便、利率优惠的原则,对贷款额度超过其信用贷款限额的农户,可采取企业担保、三户联保等途径予以支持。
三是完善扶贫担保体系,优先考虑发放扶贫担保贷款,通过“评级+授信+信贷”的模式,有效满足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等需求。
(四)广泛开展信用宣传引导
积极组织开展适合农村特点、形式多样的信用及相关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充分发挥涉农金融机构网点、村居(社区)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利用标语、网络、广播、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开展征信宣传,普及信用及相关金融知识;二是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深入农村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金融知识普及月”等活动,提高农村经济主体的金融素养和风险识别能力,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宣传启动(**年**月底前)
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考核机制,筹建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组织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多层次的宣传动员,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探索实施,深入推进(**年**月至**年**月)
确定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采集指标项,探索建立农村信用信息数据采集和报送机制;采取开发、借鉴、整合现有系统资源等方式,搭建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与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确保信息采集报送的时效与质量,强化推广平台服务功能。
(三)发展完善,巩固创新(**年**月**年**月)
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拓展相关部门、单位和农村金融机构对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发挥评价体系的激励惩戒作用;完善各项制度、政策及保障措施,定期总结实施成效,推动实践创新,不断拓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渠道。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县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金融工作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金融工作局、县人民**行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发改委、县文明办、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农粮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管局、涉农金融机构等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县公安局、县法院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人民**行,其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日常督查等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在县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保障人员和经费,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推进的时间节点,建立考核督查制度,细化考核目标,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质保量完成。
(三)加强统计监测报告
建立统计监测分析制度,定期对数据库运行情况及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与监测,不定期进行数据分类管理,形成周期性的动态监测报告,全面反映推进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着重反映信用贷款增长情况、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效果等。
(四)加大金融产品创新
各涉农金融机构对农户等农村经济主体要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对信用好的农村经济主体在授信、利率、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不断创新农村经济主体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对信用好的农村经济主体发放信用或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