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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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对县委常委班子的意见、建议进行反馈的函》,为认真细化整改任务,迅速整改到位,逐条明确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逐步建立长效机制,现将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结合深入推进民政部门在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优势作用和民政事业发展,严格按照县委常委班子的意见、建议及相关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深入可持续开展,认真完成整改任务。
二、组织机构
成立局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责任股室:老龄办,社会事务(福利)股;责任干部:**、**、**;责任股室和负责人为整改落实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研究解决落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问题,明确整改期限和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台账。
三、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科学预留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施,并严格兑现县政府有关政策文件规定。
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省民政厅 **省住建厅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成立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县民政局与县国土局、县城建局、县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和协调,及时监管并依法处理不按规划条件确定的标准和要求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履行有关无偿移交配建设施约定、不按有关技术规范规划、设计和建设配建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把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府发〔2016〕12号)文件,对按规划和标准新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农村老年人颐养之家(幸福院)等日间照料机构,落实建设补助、运营补助等政策文件规定;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兴办发展养老机构,探索医养结合、温泉养老等多样化养老模式。3、合理配置养老机构,规范养老机构服务人员配置,规范养老服务收费项目。
责任领导:** **
责任股室:老龄办 社会福利股
责任干部:**
完成时间:2018年5月,长期坚持
(二)加大对老年人活动场所的监管力度,查处不法商家针对老年人的欺诈行为,保障老年人健康安全生活和经济利益。
整改措施:“敬老月”期间,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涉老方面的政策法规,联合有关部门积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查处对老年人侵权不法行为。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老龄办
责任干部:**
完成时间:2018年9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整改责任。实行“统一部署,相互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各责任领导、有关股室和干部要切实把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任务分工一一明确整改措施、进度要求和整改责任人,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明确整改要求,逐项落实整改。由牵头领导召集有关股室负责同志逐项进行研究,分析产生的原因,找出问题症结,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立说立行,立即整改到位,尽快见效;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创造条件,限期整改到位;对受条件限制一时难以完全落实的,作好情况说明解释,加大调查力度,待时机和条件成熟时逐步落实整改,确保取信于民。
(三)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整改实效。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股室,视情况对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分管领导和有关股室要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集中时间和精力推进整改。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汇报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适时召开整改情况通报会,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