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市**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消安委)决定从**年5月上旬至9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夏季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依托区消安委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区监察局、教育局、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经贸局、安监局、建设局、水利局、卫生和计生局、旅游局、市工商局**区分局、科技局、环保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文化广电体育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容市政管理局、气象局等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一名分管领导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大队,刘义斌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和**市有关部署要求,组织、协调、指挥全区各部门做好夏季消防检查活动。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推动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在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区消安委的议事协调作用,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教育、民政、文广体等部门要积极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标准的要列出计划,没有标准的要尽快制定,同时全区要不等不靠,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试点建设和达标创建活动,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督促相关行业单位落实标准要求。教育、民政、卫计、文广体等部门要对相关行业单位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区、乡镇街道对本级所辖单位抽查比例要达到100%,对下一级的抽查比例不低于10%,对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改。
(二)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组织经贸、公安、安监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石油化工企业,摸清本地区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类型和特点,分析研判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要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2.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总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超大城市综合体和总建筑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大型城市综合体(均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多产权和多业态消防管理、步行街及中庭防火、消防设施设备联动、餐饮场所使用明火、人员安全疏散、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救援窗口及消防车道、电气线路以及建筑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3.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逐个高层建筑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竖向火灾蔓延控制、人员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运行、避难设施、救援窗口和登高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线路以及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电气火灾防范。针对电气火灾多发问题,组织人社、安监、工商、水利等相关部门,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既要“治标”也要“治本”,切实抓好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单位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逐步规范电气防火管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
5.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区人民政府已下发《**区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贺八政办发〔**〕51号),全区要高度重视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问题,组织综治、经贸、建设、安监、工商等相关部门联合整治,严禁违法改装电动车,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严禁在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安全出口处和其他与住宅部分没有防火分隔的公共区域内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大力推广集中停车棚、智能充电器、独立式烟感探测器、简易喷淋设施、悬挂式智能灭火装置等设施,全力遏制电动车火灾高发势头。
6.消防控制室专项整治。全区要按照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的《全区消防控制室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桂消安〔**〕2号)要求,加强控制室排查检查,强化消防控制室标准化建设,重点解决消防控制室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设施设备不齐全,保养不到位;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记录不规范;专人值班制度不落实,无证上岗等问题,全面提高消防控制室管理水平。
7.学校、福利机构、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防盗网、临时板房专项整治。学校、福利机构、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全区要在前几次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着重开展对学校、福利机构、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的专项整治“回头看”,重点整治违规设置防盗网、临时板房违规住人等违法行为,坚决消除上述场所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8.沿街商铺等“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沿街商铺等场所存在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等多种功能合一的问题,是发生“小火亡人”的主要场所。全区要发动乡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开展底数摸排,确定重点整治的范围和工作方案,建设典型示范街道,采取限人、限物、限量措施,在人员住宿与其他部分之间设置防火分隔,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辅助疏散梯等实用设施,逐步消除“三合一”火灾隐患。
9.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抓好今年区政府挂牌警示、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确保按期销案。对今年夏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将于7月份集中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掀起重大火灾隐患集中督办、强力整治声势,督促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组织各市上报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继续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或根据情况上报中央综治办、国务院安委会挂牌警示、督办。
10.城市道路及违规广告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区公安、工商、国土、市政、建设、发改、综合执法等部门要联动排查,联合整治违规乱搭乱建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占用防火间距、擅自改变防火分区等消防违法行为,整治的重点:(一)城区没有物业的居民小区擅自搭建的建筑物,堵塞的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二)城区主要街道门店大型户外广告牌,违规封闭外墙自然排烟口、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违法行为。
全区要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分析评估,切实找准本地区的风险源头,科学划定风险等级,逐项问题分析、分解,研究制定出科学、管用的防范措施,力求形成长效性、常态化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三)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紧盯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及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全区要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打牢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抓实网格化消防管理。全区要学习“南宁万秀经验”,推动将网格化消防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其他基层工作平台,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 “网格”最末端。要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应用好“综治E通”手机,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要制定印发网格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指导书或手册,组织对网格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常见消防问题的检查方法。要结合本地夏季火灾特点,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9月底前,要推动40%的街道乡镇落实以上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要整合单位社区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各级政府要出台政策性文件,在政策、经费等方面优化保障和激励措施。9月底前,40%的重点单位、20%的街道和社区要按照以上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3.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9月底前,向阳路商业区、黄姚古镇旅游区、旺高工业开发区、信都工业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要建立起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
4.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4号)和**市人民政府与**区人民政府签定的《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出台当地具体意见措施,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训练基地、消防车辆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5.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要结合当地“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整合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提高社会消防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启动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工作,9月底前完成调研论证,就如何结合“智慧城市”建设,采取由政府投资运营或政府委托有关机构运营的“政府模式”,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提出建设方案。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9月底前,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总量不少于600个。
(五)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1.重点场所熟悉演练。组织公安消防队、政府和企业专职消防队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逐一开展实地熟悉,掌握消防设施运行、水源道路、单位消防力量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结合三类场所火灾特点,加大特殊装备配备,优化作战力量编成,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训练;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开展灾害处置技战术研究,提升专业处置能力。全区开展灭火救援演练每类不少于1次。
2.抗洪抢险准备。协调气象、水利、交通、民政、公安等部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洪涝灾害的重点防控区域,了解汛情发展趋势,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水域救援集中培训,对冲锋舟、橡皮艇、救生衣、救生绳、抛投器、照明灯等水域救生专用装备器材进行实地测试,开展抗洪抢险应急救援演练。
(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落实社会化宣传措施。9月底前,全区要组织行业部门、街道乡镇消防工作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备案。教育部门要在全区中小学推广普及消防广播体操,组织 “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中小学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指导各类学校办好“消防夏令营”,实现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40%以上的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力争大学、高中新生在军训期间全部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全区小学生消防征文大赛以及少先队消防培训活动。区级党政干部培训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开展消防培训及演练活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
2.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全区要积极探索利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规范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馆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开放工作,每周定期接待有组织的群众性参观、体验活动,开展消防宣传车巡回宣传。在各级主流媒体开设消防专栏,利用电视台、广播刊播消防提示字幕、公益广告,利用微信、微博、短信发送消防提示信息。
四、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0日前):逐级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排查评估阶段(7月20日前):全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明确工作任务,组织排查摸底,掌握单位的数量、规模、消防安全状况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现状等基本情况,全面分析评估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开展自评自验。
1.全面排查(6月30日前)。各级政府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以社区和村为单元,明确网格责任人员,按照10项专项整治类型和本地区特点,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分别以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为单位,组织相关部门,逐一摸清公共消防建设情况。各行业部门要分级召开行业系统单位动员会,督促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动,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并向行业主管部门及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报备《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承诺书》(附件1)。
2.评估自验(7月20日前)。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核准各乡镇街道办排查自查情况,特别是各城乡和工业园区消防规划、市政消火栓和消防队站建设、消防装备等“欠账”问题,并根据10项专项整治对象的排查情况,形成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分析报告,列出各项任务清单和经费保障渠道,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序,专题上报**市人民政府;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31日前):在摸底排查基础上,动员各方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分行业、分区域,集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全面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确保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取得成效。各级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和区域性隐患逐一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整改;全面制、修订以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城乡和工业园区规划,积极推进街道社区、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和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建设。石油化工企业、火灾高危单位要按照标准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并对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攻坚整治,力争在8月底前整改销案。
(四)总结考核阶段(9月30日前):区级组成检查组,对夏季消防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开展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是赢得火灾防控主动权、做好中国-东盟博览会消防安保工作的重要举措。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的工作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认真分析研判本地消防安全形势,增强工作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督导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赋予的消防工作职责,在当地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层层发动,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明查暗访基层工作部署及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三)及时反馈信息。全区各辖区、各部门要制定本地、本部门夏季消防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并于5月30日前报区夏季消防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每月23日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5日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