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xx市交通运输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台交〔2016〕9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夯实消防基层基础,提高全系统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夏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g20杭州峰会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促进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时间和范围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9月20日。
(二)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列入行业监管的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全部交通运输企业以及所有的生产经营建设领域和作业环节、场所、交通运输工具和单位出租房屋。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汽车客运站、公交枢纽站、渡口、出租房、办公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措施,是否制定和落实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维护保养以保持完好,是否保障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符合消防要求,是否制定应急疏散逃生预案,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从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防火、灭火基本常识,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用火用电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是否存在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
(二)交通建设在建项目工地。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日常消防检查巡查制度,作业区、生活区以及仓库、活动板房等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警示标志并保持齐全完好,电工、焊工、机械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网、外脚手架等设施防火性能以及施工材料现场堆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员工宿舍是否独立设置,是否违规使用易燃材料或搭建彩钢板建筑,临时消防供水是否正常可靠,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三)重点营运车辆、船舶、长途客车、客运包车、公交客车、渡船、危险品运输车。重点检查:车辆船舶是否逐一建立技术档案,按规定进行检查检修、维护保养,技术性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应急设施器材,液体危险品运输车是否悬挂警示标志、罐体是否检测合格、是否安装紧急切断装置,危险品运输驾驶员、押运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乘客进站上车上船前是否采取必要安检措施,是否制定灭火救援和紧急疏散预案等。
四、工作步骤及要求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6月15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逐级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8月31日前为全面检查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同步推进基层基础;9月20日前为总结考核阶段,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夏季消防检查各阶段任务,切实做到有声势、有效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县局成立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行业机构和职能处室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管科。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办事机构,组织本单位本辖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本次活动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减少和消除消防隐患为落脚点,认真督促指导经营单位抓好消防检查工作,促进全社会消防安全的长治久安。对各单位消防检查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县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消防检查工作开展重点督查。
(三)落实责任,加强问责。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谁管理、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排查整改的结果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实际控制人签字画押,留档备查,发生事故,倒查问责。检查过程中,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应的责任。活动期间,凡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各单位要从严实施责任倒查。
(四)宣传发动,营造声势。各单位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平台,针对夏季火灾特点,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教育引导单位和群众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消防隐患整治的浓厚氛围。
各单位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局运管科,每月22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5日前上报总体工作总结。联系电话:xxxxxx,电子邮箱: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