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作物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农作物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切实做好全镇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实施秸秆禁烧工作,重点区域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加快推进小麦、水稻、油菜等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二、工作任务
(一)划定重点禁烧区域。各村要将以下区域划为禁烧重点区域:沿沪蓉高速公路两侧各5公里,合九铁路两侧各2公里,206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1公里,以及旅游景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周围1公里等。
(二)强化巡查监管。午秋两季农作物收割期间, 各村要组织力量,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现象。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要加强联防联控,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镇(街道)为单位、村(居)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突出种田大户的管控,建立信息日报告制度,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
(三)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各村要把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作为当前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先行措施,在农作物收割期间,充分利用现有农机装备,积极组织做好农作物秸秆还田工作。严格执行农作物收获机械准入制度,所有收获机械必须配备秸秆粉碎或打捆相关设备,防止出现因秸秆留茬过高不得不焚烧的现象。因地制宜,鼓励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等综合利用,严禁将秸秆丢入水体,造成环境污染。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村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主动参与意识。要充分发动群众监督秸秆禁烧工作,鼓励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并对秸秆焚烧严重地区予以曝光。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党总支书记和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包组干部是具体责任人。各村要切实发挥在宣传教育、政策落实、困难帮扶、监督管理、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职责,确保各项秸秆禁烧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部门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秸秆禁烧工作。镇禁烧办做好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督查督办、考核奖惩和指导秸秆还田实施工作,加强农业领域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等工作;环保部门负责秸秆禁烧现场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打击蓄意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对雾霾气候下的交通安全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及时消除秸秆焚烧造成的火灾隐患;财政部门负责筹措并及时拨付秸秆禁烧工作相关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做好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工作;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督促秸秆焚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宣传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面的舆论宣传引导,做好相关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督查考核。按照“镇村联动,部门联合,形成合力,统一执法”的要求,实行包保督查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并开展不定期巡视督查。镇政府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实行严格考核,并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实行以奖代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辖区内发生焚烧秸秆的,直接定为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不合格单位,取消其秸秆禁烧奖励,导致大面积焚烧秸秆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有秸秆焚烧现象的规模种植户,将一律取消秸秆禁烧奖励。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