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党日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根据《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基层党建补短克难“五项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办发〔2018〕3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拟于近期在全局开展“弘扬红色文化 加强党史教育”主题党日活动,为做好有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充分运用清明节“缅怀革命先烈、继承优良传统”这个重要节日,以“弘扬红色文化 加强党史教育”为党员固定日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党史、国史教育,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党员干部更好地了解党的历史,继承发扬红色革命传统,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锤炼党性、认知历史、尊重先辈、弘扬革命精神,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宗旨意识和党性意识,提升全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活动主题
弘扬红色文化加强党史教育
三、活动方式
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活动。
四、参加对象
支部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也可邀请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五、时间安排
2018年4月20日(星期四)
六、活动内容
(一)支部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
(二)支部全体党员集中学习红色文化及党史相关内容;
(三)各支部党员集中缴纳党费。
有条件的党组织可以将主题党日活动搬出会议室,按照就近就便、形式多样原则,通过组织支部党员参观我区党员干部教育实践基地(奇石乡中秋起义纪念馆)、市博物馆、广西一大旧址纪念馆,祭扫烈士墓、缅怀先烈,邀请老战士、老党员、党史办讲故事、作报告等,增强党员干部爱党爱国意识,激发爱党爱国情感。
活动现场要统一悬挂党旗,全体党员要佩戴党徽。
七、相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支委要牵头抓总,负责指导所属党支部开展“弘扬红色文化 加强党史教育”主题党日活动。活动结束后,于2018年4月25日前将《**区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情况表》(见附件1)报上级党(工)委备案。
(二)加强督查指导。要加强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将党员参加“弘扬红色文化 加强党史教育”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台账管理。要建立“弘扬红色文化 加强党史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台账,做到“六有”,即有活动方案、有学习资料、有学习笔记、有活动记录及图片、有党员签到表,有活动总结。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平台等宣传媒体展示支部“弘扬红色文化 加强党史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弘扬红色文化 加强党史教育”主题党日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不断营造浓厚活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