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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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市发展改革系统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 75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发改局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全面推进系统法治建设,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形成各部门单位、各科室(办、中心)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涉及发展改革工作的法律法规,强化发展改革部门普法责任,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推进“法治**县”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行政执法和法治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行政执法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深化普法促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引导公民信仰法律,崇尚法治。
(二)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发改部门职能,坚持做好日常宣传工作,结合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项目稽查、节能评估、行政复议、信息公开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推行说理式执法,引导行政相对人、企业职工、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使行政执法和纠纷调解过程成为向社会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三)坚持上下联动和分管领域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工作联动机制,强化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指导。强化检查监督,注重经验推广,推动资源共享,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落实普法工作分管领导责任,形成各部门及镇办、行政相对人协作配合、广大公民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
(四)坚持专业化运作与便民服务相结合原则。以机关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为基础,打造专业化普法队伍。采取助民惠民活动等方式,提供便民服务平台,通过通俗易懂语言,向广大服务群体普及与发改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广大公民守法意识。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各项法律法规,引导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方面的法律,培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发改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学习和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价格法》、《反信息公开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在“12.4”全国低碳日、价格法实施,大力宣传投资管理、节约能源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促进构建和谐干群关系。
(三)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稽察等执法实践中,广泛开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法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行政复议与诉讼等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
(四)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律法规教育与政治理论、理想信念、职业道德、作风建设教育相结合,以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广泛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与规范项目审批、项目稽察、节能评估以及价格检查、粮食流通管理等重点权力运行工作相结合,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五)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主题活动。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需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主要形式
(一)通过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进行普法。实行“阳光执法”,公开执法依据和执法流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接受社会监督。让群众在执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主动接受法治宣传教育,从而树立法治信仰、提升法律素养。
(二)通过“法律六进”活动进行普法。结合“法律六进”,通过送法下基层、进企业、到园区、召开小型座谈会、开展走访活动等形式,了解和掌握群众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普法的实效性。
(三)通过“以案释法”进行普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探索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宣讲等有效形式,推动形成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
(四)突出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普法。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价格法实施周年纪念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和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帮助广大行政相对人和广大群众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针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普法。针对项目审批、项目稽察、节能评估以及价格检查、粮食流通管理等重点、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专项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通过举办听证会、协调会等形式,积极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提高群众学法用法积极性。
(六)利用现代媒体等手段进行普法。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作用,积极在部门网站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
(七)强化发改系统内部普法。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利用多种方式集中开展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一把手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工作全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二)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要创新法治宣传手段和方法,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要建立台账管理机制,采集并整理好有关法治宣传的各种资料,及时报局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