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县设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县城镇化建设步伐,培育壮大城市经济,拓宽城市发展空间,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县城市整体竞争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推动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撤销**县,设立**市(县级市)。为确保撤县设市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规定及柳州、来宾、河池市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12345”的工作思路,精心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撤县设市工作顺利完成,全面提升我县城镇化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立足全局,统筹安排的原则。撤县设市是一项涉及城市发展方向、布局调整、功能定位、资源整合等方面的系统性工程。必须立足全局,统筹安排,确保政令畅通,衔接顺利,积极稳妥地推进撤县设市工作。
(二)坚持依法办事,严密程序的原则。撤县设市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设立县级市申报审核程序》和《设立县级市标准》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程序,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三)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从县情出发,坚持优势互补,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撤县设市方向和功能定位。要按照平稳过渡、科学安置的要求,抓好撤县设市工作,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强化中心城区的作用。
(四)坚持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原则。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前提,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工作。特别要注意做好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征求意见,加强教育引导,增进社会团结,保持和谐稳定。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撤县设市工作按照四个阶段稳步推进。
第一阶段:调研论证。2018年2月,组织开展调研论证。
第二阶段:材料准备。2018年3月,各单位、各部门完成业务论证评估报告及请示区、市业务部门出具意见,并于2018年4月15日前报撤县设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及原件20份)。
第三阶段:征求意见。2018年4月20日前呈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
第四阶段:审议上报。2018年6月30日前将整套材料呈报河池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
四、工作任务
(一)县民政局:负责做好与自治区、市民政部门的业务沟通、衔接,做好申报协调、指导工作;草拟《**县撤县设市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撤销**县设立**县级市的请示》等文件材料。
(二)县发改局:负责提供我县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等数据资料,提出论证评估报告及佐证材料,并请示自治区、市发改部门出具意见。
(三)县财政局:负责撤县设市工作经费安排;与区、市财政部门沟通、衔接,争取支持。
(四)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应对、地质地理条件适宜城市建设等方面材料,并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项目需求,督促指导业主做好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材料,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申请用地指标。地质地理条件包括地下岩层、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等,出具具有甲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单位按照《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等国家标准和规范对拟设市城区和主要开发建设区域地质地理条件的勘察报告,提出论证评估报告及佐证材料,并请示自治区、市国土部门出具意见。
(五)县水利局:负责提供我县防洪情况、水资源量情况、水质情况、电力等材料,提出论证评估报告及佐证材料,并请示自治区、市水利部门出具意见。(配合单位:县水电公司)
(六)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全县户籍人口数量、全县常住人口数量、县城户籍人口数量、县城常住人口数量、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人口密度、城镇化率等数据,提出论证评估报告及佐证材料,并请示自治区、市公安部门出具意见。
(七)县环保局:负责提供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等材料,提出论证评估报告及佐证材料,并请示自治区、市环保部门出具意见。
(八)县住建局:负责提供绘制**县行政区划现状图、调整方案示意图、依法批准的驻地城镇总体规划图等材料;同时,提供县城建成区面积、城市发展概念性规划、城镇常住人口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覆盖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材料,提出论证评估报告及佐证材料,并请示自治区、市住建部门出具意见。
(九)县委政法委、维稳办:负责做好撤县设市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可能引发社会稳定的应对措施等,提出风险评估报告,并请示自治区、市政法部门出具意见。
(十)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县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方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第二产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总收入、工农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百分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旅游综合收入、文化产业增加值、全县财政总收入、人均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全县乡镇以上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承担的上解支出任务等数据,提出论证评估报告及佐证材料,并请示自治区、市统计部门出具意见。(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工信局、农业局、旅游局、商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和质监技术监督局、农经局)
(十一)县市政局:负责提供城区公共基础设施、城区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城区建成区道路面积率、城区建成区绿地率、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区公共供水普及率、供排水管网设施、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排水系统、道路桥梁、地下管网、防涝防洪、公共消防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安全设施建设等数据,提出论证评估报告及佐证材料,并请示自治区、市市政部门出具意见。(配合单位:县水利局、住建局)
(十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全县交通规划示意图、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条件、公共交通、道路铺装率等材料,提出论证评估报告及佐证材料,并请示自治区、市交通部门出具意见。
(十三)县林业局:负责提供全县绿化面积、绿地总面积、全县森林覆盖率等数据,提出论证评估报告及佐证材料,并请示自治区、市林业部门出具意见。
(十四)县工信局:负责提供城区家庭宽带接入能力、通讯、工业方面的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加值等数据,提出论证评估报告及佐证材料,并请示自治区、市工信部门出具意见。
(十五)县旅游局:负责提供全县旅游资源信息及优势、旅游人数、旅游及相关产业创造增加值等数据,提出论证评估报告及佐证材料,并请示自治区、市旅游部门出具意见。
(十六)县教育局:负责提供全县幼儿园、小学(教学点)、初中、普高、职高、义务教育阶段集中到县城和乡镇政府所在地就读学生的百分比、幼儿学前教育入园入班率,小学、初中毛入学率、高中毛入学率、民办学前教育比重、民办高中教育比重、人均受教育年限等数据,提出论证评估报告及佐证材料,并请示自治区、市教育部门出具意见。
(十七)县卫计委:负责提供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诊所、村卫生室、保健中心、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机构等数据;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常住人口职业(助理)医师人数、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率、新农合参合率等数据,提出论证评估报告及佐证材料,并请示自治区、市卫计委出具意见。
(十八)县人社局:负责提供城镇登记失业保险率、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率、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覆盖率、城镇合作医疗率、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等数据,提出论证评估报告及佐证材料,并请示自治区、市人社部门出具意见。
(十九)县文广新体局:负责提供城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覆盖率、社区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文化事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全民健身场所及配套设施、社区文体中心和户外健身设施、村级以上公共服务中心等数据,提出论证评估报告及佐证材料,并请示自治区、市文广新体部门出具意见。
(二十)县政府应急办:负责提供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等佐证材料,并请示自治区、市应急办出具意见。
(二十一)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监技术监督局:负责提供全县市场、内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数据,提出论证评估报告及佐证材料,并请示自治区、市工商部门出具意见。
(二十二)县地震局:负责做好构造环境、活动环境、工程地震环境、地震参数质、反应谱勘察等工作,提出论证评估报告及佐证材料,并请示自治区、市地震部门出具意见。
(二十三)各乡镇及其他成员单位:负责配合提供本单位、本行业的基础数据及佐证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撤县设市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各乡镇、各单位要对工作统筹规划,全面安排。要将撤县设市工作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有机衔接起来,相互促进。
(二)全力抓好整改。各涉及部门要认真对照撤县设市指标,全面梳理指标完成情况,对已经达标的指标要分类收集权威佐证材料(上级部门认定结论、年鉴、资质机关的报告等);对尚未达标的指标要抓好整改,直至达标。
(三)强化沟通配合。各责任单位特别是牵头单位要按照撤县设市实施步骤及时间节点完成相关材料的收集和报送工作,杜绝发生因个别工作滞后,影响撤县设市整体工作推进的现象。
(四)严肃工作纪律。对撤县设市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重要事项应按相关程序向上级请示,对抵制撤县设市工作并在干部群众中散布消极言论不利于团结的或在撤县设市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要严肃追究处理。
(五)强化宣传教育。宣传部门要做好思想政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干部群众全员参与、社会力量全力配合撤县设市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