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警风行风集中整改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风警风行风集中整改实施方案 ,请大家参阅!
为改进作风、提高群众满意度,切实解决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态度不好”的问题,根据省厅、市局文件精神,局党组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政风警风行风”问题集中整改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厅政风、警风、行风建设推进会议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教育惩处并重、标本兼治的原则,从严查处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全县系统职工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推动形成“主动作为、廉而又勤,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良好局面。
二、范围对象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所有干警和工作从业人员。
三、整治内容
重点整改表现为“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态度不好”突出问题:
(一)依法履职方面:对发展存在畏难情绪,怕担风险、怕丢帽子,借口规定多、消极怠工;见难题就推、遇矛盾就躲、上推下卸,对干部不敢抓、不愿管,对工作不负责、得过且过。
(二)作风建设方面:廉而不勤、勤而无效,主动服务群众意识欠缺;工作作风转变不到位,该做的事不做、该办的事不办;办事拖沓、效率低下,表面认真做事,实则“出工不出力”。
(三)服务发展方面:不学习业务、不钻研政策,生搬硬套、断章取义;原则性和灵活性把握不好,一说按规定办就死搬条条、不讲效率,一说限时办就违规操作、不讲法规;在服务群众中只考虑“不得行”,不考虑“如何行”;遇事相互““踢皮球”、推诿扯皮,让前来办事的来回跑、转圈圈。
(四)政务公开方面:政务公开不够,信息不够透明,办事程序复杂。
(五)清正廉洁方面:主动联系群众不够,有关系好办事、没关系难办事,不给好处不办事;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
(六)漠视群众、冷硬横推:对办事群众不热情、口大气粗、门难进、脸难看、高高在上;对群众诉求推三阻四,为群众服务口惠而实不至。
四、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集中教育、自查自纠(2018 年 4 月-5 月上旬)
1.集中教育动员。开展“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态度不好”问题专项整治动员,安排部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党组书记要针对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讲危害、打招呼、提要求,真正让全体干部职工受到教育、受到触动、受到警醒。
2.主动认领问题。每位干部职工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收集意见,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
3.认真自查自纠。针对问题清单,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自查自纠。自查自纠要逗真碰硬、对事对人、务求实效。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改、从严问责(2018 年 5 月中旬—6 月上旬)
1.开展明查暗访。政工股、办公室、监察室要对专项整治和问题整改进行明查暗访,特别是窗口部门,及时通报情况。
2.强化督促整改。对反映较集中、问题较严重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对专项整治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弄虚作假的单位和部门,由局党组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3.从严教育惩处。通过抓不落实的事,来追究不作为的人。对不学习业务、不钻研政策、能力不强的干部,要组织再学习、再培训;廉而不勤、消极怠工的干部和存在“中梗阻”“踢皮球”问题的干部职工,以及在重要岗位长期任职、群众意见大的干部职工要采取批评、诫勉谈话、调整岗位等多种方式严肃处理;对“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态度不好”问题严重的,要进行问责追究,并实行“一案双查”。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升、建章立制(2018 年 6 月中、下旬)
1.制定单位办事规范。每个单位、部门要制定以服务群众、服务经济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办事规范,并列出办事“负面行为清单”,切实为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明底线、划红线。
2.制定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制定并严格执行《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着力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和工作从业人员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
3.建立健全社会评价机制。完善政风警风行风“三位一体”社会评价机制,活动结束后要对专项整治开展一次群众满意度专项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五、责任分工
局党组承担集中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一)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集中整改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
(二)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效能建设、信息建设等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
(三)政工股:负责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牵头组织学习教育、收集意见,认领查找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
(四)行政审批股:负责督促和检查法律援助中心,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鉴定所整改情况。
(五)基层股:负责督促督查乡镇司法所的作风整改和警风整治等工作。
(六)监察室:牵头负责查处和爆光突出问题,负责组织对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窗口单位和部门进行明查暗访。
六、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成立集中整改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朱明辉同志任组长,熊伟、骆琴玉、高逊同志任副组长,政工股、办公室、监察室、基层股、行政审批股负责人为成员。
(二)强化工作推进。各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积极收集意见,认领问题,查找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
(三)抓好工作结合。把专集中整改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